建设工程合同包括哪几个合同?

导读:
建设工程合同包括哪几个合同?
建设工程合同是指当事人约定,由一方当事人向另一方当事人提供建设工程的设计、施工或者技术服务,并承担完成约定工程的义务。建设工程合同按照其签订的形式可以分为转包和违法分包。转包和违法分包是指承包单位直接发包给其他单位或个人,没有经过发包人的同意就将其设计、施工或者技术服务转包给第三人,并由第三人按照设计、施工或者技术服务的内容和质量对承包单位进行施工。《合同法》规定:发包人将建设项目分包给不具备相应资质条件的单位或者个人,是违法行为。承包人应当按照约定完成设计、施工或者技术服务,不符合约定标准与要求的。发包人有权要求承包人返工、改建或者重新组织设计、施工,因此给发包人造成损失的也应当赔偿。发包人和承包人对工程质量应当承担连带责任。
1、工程勘察合同
工程勘察是指建设单位与勘察单位之间签订的一种合同,它与基本建设工程设计、施工合同一样都是建设工程的组成部分。工程勘察属于建设工作中最重要的工作之一,关系到整个工程的顺利进行。《建筑法》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进行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建设。凡涉及土地征用、土地使用条件变更、地质灾害评估等项目,必须报经有关部门批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破坏文物与古建筑,不得以保护文物为名,行违法建筑之实,甚至违法审批用地方案、降低供地标准等违反法律法规行为。对于勘察成果,国家实行严格的保密制度。
2、建设施工合同
建设施工合同是指承包人在一定的时间内向发包人提供建设工程施工所需要的材料、设备、技术和劳动力等,并支付工程款的合同。建设施工合同又可以分为勘察合同、设计合同和施工图设计合同。勘察合同又称可行性研究报告或者初步设计,是指发包人根据初步设计文件,委托有相应资质的单位进行勘测所订立的施工协议。勘察、设计文件经发包人审查同意后,发包人可以按照招标文件或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等所确定的内容对其进行技术上的改造。施工协议由承包人与发包人协商确定,承包人是可以自己直接进行勘测并与设计单位签订图纸或施工协议的,也可以由建设单位直接委托勘察或者初步设计单位进行勘测并与之签订相关施工协议。施工图中有勘察单位参与投标时,应提交相应文件,以证明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中提供给建设工程的内容是经过审查并经过批准的。
3、采购合同
采购合同是指买卖双方当事人约定,卖方向买方提供一定数量的物品,买方支付一定数量的货款的合同。采购合同是市场经济条件下买卖关系中的一种交易形式。从我国《合同法》规定的内容来看,采购合同包括三个主要内容:①购销双方当事人名称和交易标的。
②购销产品种类(包括商品名称、数量、质量、规格等)和价格以及结算方式(即采用何种支付方式)。
③购销双方约定交付货物、支付货款的期限及地点,以及结算方式、支付条件等。
④合同生效后履行的条款和内容。
4、工程监理合同
工程监理合同是指一方当事人就其委托的工程监理单位(或其指定的人)与另一方当事人签订的合同。工程监理合同的主要内容是:工程建设项目委托监理事宜,包括工程建设项目的设计、施工、采购、设备安装等相关方面。双方对此项工作内容进行协商,就费用收取和支付等事项签订书面合同。监理方应根据建设单位要求,在规定的期限内提供质量合格并符合标准要求,以及所需的设备或材料。双方协商一致,就相关问题进行研究、处理和落实后,双方再签订书面合同。当事人可以约定一个或多个监理人。
5、保险事故赔偿责任保险
保险事故赔偿责任保险是以被保险人对第三者的损害结果为保险标的的一种责任保险,又称第三者赔偿责任保险或公众责任保险。主要承保工程建设中由于建设单位、施工单位等过失而造成被保险人的第三者人身伤亡和财产损失。被保险人对其第三者造成损害并负有赔偿义务时,根据《保险法》的规定,保险人依照有关法律规定对被保险人承担赔偿责任,但应当承担的民事赔偿责任除外。如果有必要扩大其保险标的,投保人也可以投保公众责任保险。我国的保险事故赔偿责任保险主要是由中国人民财产人身伤害保险人和中国人民财产医疗保证人寿保险公司共同承保和提供服务的。其中中国人民人身伤害保险人和中国人民财产人身保险公司是主要承保人。由于在建设工程施工过程中由于承包人对工程质量出现问题而导致工期延误、工程质量不合格、工程进度严重滞后等给发包人造成重大经济损失,发包方可以要求保险人提供保证理赔或承担刑事民事赔偿责任。
6、质量保证责任保险
质量保证责任保险是一种以被保险人对产品或工程中因设计、制造和修理等原因造成的损坏,依法应由被保险人承担的经济赔偿责任为承保条件,保险人依据保险合同的约定负责赔偿的一种保险。质量保证责任保险是由工程责任险发展而来的,它是一种以被保险人对产品或工程所承担的民事赔偿责任为承保条件,而又以保证保险金及时足额赔付于被保险人为目的的商业保险。质量保证责任保险由建设单位投保,一般投保企业都会投保质量保证责任保险。质量保证责任保险在国内发展迅速,主要是因为我国建筑市场正在逐步走向成熟;其次是我国建筑企业普遍存在设计缺陷问题多、工程经验不足等。目前中国市场上有很多质量保证险产品,但真正意义上的质量保证责任险还没有形成系统的机制。因此建设单位选择购买质量责任险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7、工程设计合同
工程设计合同是指建设单位与工程设计单位签订的具有合同性质的文件。其主要内容包括:工程设计人应向建设主管部门提出具体设计要求;建设单位应对技术经济方案进行可行性研究和评审,并以书面形式提出明确的技术要求、经济指标及资金来源等。如果不能提供上述技术条件,则建设主管部门不得批准开工。在进行正式审查前,建设监理机构必须对设计方案进行复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