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暴房子如何分割(家暴房子怎么分割)

导读:
家暴房子如何分割
家暴房产如何分割?家暴房产在分割时应考虑到实际情况,不能一味地按照一方的意愿去操作。那么在现实生活中,如果一方存在家暴行为,该如何处理?对于夫妻共同财产,双方应当平等协商。对于无法通过协商达成一致的,应当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法院予以撤销。
离婚时,一方或者双方有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等严重损害夫妻共同财产利益行为的,另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该财产全部或者部分归各自所有。宣告该财产全部或者部分归各自所有的案件,由受理法院组成合议庭进行审理。在审理过程中,发现有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行为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具体情况判决由相关人员进行赔偿。
1、如果一方存在家暴行为,另一方可以申请撤销财产分割。
在离婚诉讼中,如果一方存在家暴行为,另一方可以向法院提起撤销财产分割的诉讼。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的规定,“一方以暴力、胁迫等手段强迫另一方签订离婚协议的,人民法院应当认定该离婚协议无效。”也就是说,如果婚姻关系存续期间遭受家暴,另一方可以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2、夫妻共同共有的房屋如果出现被分割的情况,需要进行公证。
公证的内容是双方自愿签订的协议,不涉及夫妻共同财产,也不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在实践中,不少夫妻因为一些原因会选择私下达成协议进行分割。其实这是一种无效的行为,因为夫妻双方签订的协议并不能对抗国家公权力,是对法律规定的合法权利的否定。因此,公证对于离婚案件具有重要意义。
3、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夫妻共同财产出资购买的房屋,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自己子女“赠与”,而非离婚时夫妻共同财产约定分配给一方个人。
婚姻法司法解释(三)第十四条规定:“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人民法院可以判决该不动产归产权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产权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因此,在以夫妻共同财产出资购买房屋(房产证上仅限出资人子女)后,虽然双方已离婚且没有进行相关协议约定将夫妻共同财产分配给对方个人,但婚后以夫妻共同财产出资购买这套房屋已实际交付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并由首付款支付方出具《承诺书》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自己子女(即非出资人子女)“赠与”而非离婚时夫妻共同财产约定分配给一方个人。
4、一方婚前以个人名义购买房屋并登记于自己子女名下,婚后该房屋由对方居住直至办理产权变更登记。
这种情况下,双方可以协商处理,一般根据实际情况,对房屋进行分割;对于婚后共同生活所购买的不动产,一般由产权登记方对另一方予以补偿。
5、一方因实施家庭暴力被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另一方又实施家暴导致婚姻关系不稳定并经公安机关处理的,可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一方因实施家庭暴力被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又进行了家暴行为,法院可以根据具体情况撤销对双方婚姻关系的判决;另一方再次进行暴力行为导致财产分割和子女抚养等问题,人民法院可以根据具体情况作出相应的判决。因此,夫妻一方因为实施家庭暴力被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另一方又实施家暴导致婚姻关系不稳定的,就不能再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了。如果双方对上述问题有争议或者存在重大过错,人民法院也不得再作出准予离婚的判决。同时,夫妻间因为家庭暴力而造成人身伤害、财产损失等纠纷属于人民法院审理范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