配偶死亡遗产继承顺序(配偶死亡遗产继承顺序是什么)

导读:
配偶死亡遗产继承顺序
在现实生活中,因配偶死亡,导致夫妻共同财产的继承问题比较多,其中配偶遗产的分割是比较重要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第五条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共同所有的财产,除有约定的以外,应当按照继承法的规定分配。
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人的继承顺序和份额进行继承权分配。没有约定或者继承人放弃继承权的,由被继承人生前所在农村或者城镇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指定不了的,由被继承人所在地有证明能力和行为资格的组织或者个人申请人民法院指定。确定后没有正当理由逾期不申请、不指定并导致该遗产分割无效的,由享有该权利和承担该义务一方当事人提出撤销申请;
经人民法院判决撤销原财产分割决定后,被继承人生前所享有或取得的财产应予以返还;有证据证明已经给相关权利人造成损失或者已经给义务人造成损害并给义务人造成损失或者已经给义务人造成损害且义务人没有正当理由逾期不支付应当偿还资金和相应利息并有证据证明被继承人生前所享受或者拥有利益已经转化为遗产的;
有权利要求返还财产或赔偿损失。《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第十七条规定:“继承人以外、对被继承人扶养较多或者没有扶养能力和扶养条件的法定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
一、配偶的遗产的继承顺序
《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规定,遗产继承的顺序是:配偶、子女、父母。其中,父母的继承份额是法定继承,但是,父母死亡后,如果没有留下遗嘱,那么在这种情况下,在处理遗产的时候一般按照法定顺序进行继承。如果配偶已经去世了,那么配偶的遗产应该由子女、父母和其他法定继承人进行分割。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第十一条规定:“被继承人生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多分:(一)为生产、生活需要而处理其遗产的;(二)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三)不尽扶养义务且有损害被继承人利益行为的。”
二、夫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财产的分割顺序
有约定的,按照约定;没有约定或者无约,所得份额按照法定继承顺序和份额进行继承分配。有遗嘱的遗产按照遗嘱人生前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和最大利益原则进行分配。《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第十条规定: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三、夫妻之间有相互扶养的义务吗
夫妻之间有相互扶养的义务,但扶养人是指被扶养人的子女、父母和其他亲属。因为夫妻关系是在婚姻关系中建立起来的,所以从法律上讲夫妻之间应该相互扶养。但现实生活中,有些当事人认为夫妻之间就不存在扶养义务,这也是不对和不全面的。扶养并非法定义务。因为婚姻是平等的民事主体之间发生的法律关系,一方承担了一定的义务之后就有权要求对方履行一定的义务。另外,扶养也不是法定义务,它仅在夫妻双方结婚后才发生法律效力。
四、夫妻间有约定可以继承配偶遗产吗
夫妻之间约定的遗产继承属于夫妻之间的赠与行为,但是并不能完全实现。因为对于赠与人来说,没有继承权;但是对于被继承人来讲,是可以继承被继承人的遗产的。
五、配偶被继承人生前在农村或者城镇没有经济收入,是不是也要多分遗产呢?
答:不是的,只要被继承人生前在农村或者城镇有经济收入,就应当优先考虑在农村或者城乡结合部有实际住所的继承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