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儿继承父母遗产新规(女儿继承父母遗产新规定是什么)

导读:
女儿继承父母遗产新规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六条:“继承人以外的对被继承人扶养较多的人,可以分给他们适当的遗产。”
第一千一百六十七条:“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八条:“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的法定继承人(配偶、子女、父母)继承。”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没有遗嘱的,按照法定继承办理”。这就是“无遗嘱继承”和“少分或不分遗产”之间的区别和关系。《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九十六条:“无明确具体遗产分割规则。遗产按照下列顺序依次等额继承:(一)第一顺序继承人;(二)第二顺序继承人;(三)第三层次亲属;(四)其他亲属。”
一、遗产分割规则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九十六条明确了遗产分割的顺序:第一顺序继承人(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继承人(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第三层次亲属。如果没有遗嘱的,按照法定继承办理。这是指:如果第一顺序继承人先于其他继承人死亡并取得了遗产,那么他所能分得的遗产份额将会少一些,而第二顺序继承人则可以多分;与他共同生活和对他履行了主要扶养义务的人在分配时可以多分;其他亲属也可以多分。因此,在实际生活中,如果不存在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人,就很难准确地获得遗产份额。
二、法定继承和遗嘱继承
法定继承,是指按照继承法规定的顺序进行继承的制度。按《继承法》规定,配偶、子女、父母依次为第一顺序法定继承人。其中配偶、子女就是继子女或养子女,如果父母先于祖父母死亡的话,那么孙子女即为第一顺序法定继承人。遗嘱继承,就是以被继承人生前所立遗嘱为依据,按照遗嘱指定的份额继承被继承人的遗产。
三、关于财产分割
根据民法典,对于遗产分割有三种方式:(1)分割原则:在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处理;或者以遗嘱、遗赠扶养协议等方式进行处理。
(2)分割规则:在我国,继承法没有明确具体的遗产分割线。具体来说就是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第二顺位继承人以及第三层次亲属分别进行财产分割。在实际操作中,一般按照“等额”的原则进行财产分配。
四、法律依据及注意事项
……对于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第一顺序、第二顺序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法定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