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伤残标准(伤残标准是什么)

导读:
几级伤残最严重
什么是伤残?《人身损害赔偿解释》规定,“一般所说的伤残,是指因伤害所致身体机能、生理功能和社会功能障碍程度。”
一般所说的伤残,是指因伤害致残或因意外致残。交通事故造成人身损害的,应按照《道路交通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的规定来处理。
1、交通事故中的伤残标准
交通事故中的伤残标准,由《人身损害赔偿解释》进行规定,即构成伤残的,应当按照人体损伤致残程度进行赔偿。根据《人身损害赔偿解释》第八条第(二)项规定:“本解释所称残疾,是指人体组织、器官功能丧失或部分丧失所导致的残疾。包括:(一)因损伤致残的;(二)因疾病致残的;(三)由伤残等级不同的损伤引起的其他残疾。”根据上述规定,交通事故中的残疾等级,可以按照伤残程度进行赔偿,并不区分是一级还是二级或三级伤残。但在人身损害赔偿案件中,如果存在受害人被鉴定为五级或者六级伤残、九级或者十级伤残等情况时,则受害人不能获得赔偿。
2、几级伤残最严重
《人身损害赔偿解释》对伤残等级有具体的规定,根据《人身侵权损害赔偿解释》的规定,每一个部位都有相应的具体等级。在评定身体机能、生理功能和社会功能障碍程度时,应当根据伤情发展变化及时调整。伤残的分级标准是根据我国现行有关标准制定的,其标准与国际接轨。从这个意义上说也是衡量一个人受伤害程度最直接和最简单也最为科学的依据。根据《人身损害赔偿解释》中规定的一级伤残、三级伤残进行分析可以看出,如果一个人受伤以后受到了重伤或者是严重残疾,那么他对身体机能方面存在着一定的影响,但是在社会功能方面却不会产生很大的影响。
3、一级伤残的赔偿标准
一级伤残是指伤残等级为十级,即伤残等级十个级别,在赔偿标准上的差别较大。
一级伤残的赔偿标准按照十级平均计算,即:残疾赔偿金=受害人及其扶养的亲属新增加的收入总和×20年;死亡赔偿金=受害人死亡时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20年;被扶养人生活费按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职工月平均工资计算。具体赔偿数额由人民法院根据实际情况确定。受害人因伤致残又无劳动能力的,可以参照当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或者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标准,计算二十年;但是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三年。受害人死亡的,支付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以及死者生前扶养的亲属抚恤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