赠与协议怎么写才有法律效应_赠予合同公证的效果

姚平律师 2023.01.1322人收看
导读:
《民法典》第二百零九条规定:“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具体到本案,几年前,老王夫妇将自己唯一的一套住房过户登记给了儿子,该行为应视为老王夫妇对儿子的赠与,且该赠与行为已经履行完毕,儿子已经成为该房屋的合法所有人。

老王夫妇育有一儿一女,几年前老王夫妇将自己唯一的一套住房过户登记给了儿子,女儿女婿对此一直有异议。现在儿子与其姐姐约定,老王夫妇去世后,弟弟将该房屋出卖,房屋价款的一半给姐姐。这种约定有没有法律效力呢?

1.姐弟在自愿平等协商的情况下签订的协议,具有法律效力。

根据《民法典》的规定,当事人有相应的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依法享有自愿订立协议的权利。只要协议内容不存在法律规定的无效情形,协议即是合法有效的,就具有法律效力。

2.姐弟签订的协议,属于赠与合同,弟弟是赠与人,姐姐是受赠人。

《民法典》第二百零九条规定:“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具体到本案,几年前,老王夫妇将自己唯一的一套住房过户登记给了儿子,该行为应视为老王夫妇对儿子的赠与,且该赠与行为已经履行完毕,儿子已经成为该房屋的合法所有人。

根据《民法典》第六百五十七条规定:“赠与合同是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受赠与的合同。”

所以,姐弟签订的协议属于赠与合同,弟弟是赠与人,姐姐是受赠人。

3.在赠与财产交付之前,弟弟享有任意撤销权。

《民法典》第六百五十八条第一款规定:“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由此可知,在弟弟没有将房屋价款的一半给付姐姐之前,弟弟享有任意撤销权,可以随时撤销赠与。

4.姐姐为了防止弟弟随意撤销赠与,可以针对该赠与合同做个公证。

《民法典》第六百五十八条第二款规定:“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或者依法不得撤销的具有救灾、扶贫、助残等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不适用前款规定。”所以,姐姐为了保证自己在父母百年之后,能切实分割到该房屋的价款,防止弟弟随意撤销赠与,可以针对该赠与合同去公证处做个公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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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婚内财产协议怎么签? 婚内财产协议需要双方认可同意,双方需明确归各自所有的财产,并在协议上签字按手印,注明日期。婚内财产协议在夫妻双方自愿、平等的情况下签订,协议应当采用书面形式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或共同所有,约定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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