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成年故意伤人怎么判(未成年故意伤人法院怎么判)

导读:
未成年故意伤人怎么判
在法律的范围内,未成年人犯罪是不需要负刑事责任,也是可以从轻、减轻或者免除处罚的。但是,对未成年人判处较轻的刑罚的时候,应当严格把握。那么什么是犯罪年龄呢?
犯罪年龄,又叫刑事责任年龄,是指根据《刑法》第十七条规定:“年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毒罪的时候,应当负刑事责任”。未成年犯罪时,法定代理人或监护人为限制行为能力人,或者虽无民事行为能力又没有法定代理人或监护人的,则需负刑事责任。这是因为《刑法》第十七条规定:“对被不满十四周岁的未成年人所犯刑事责任问题”。而本案中未成年受害人虽然未达到刑事法律上犯罪年龄但已满十六周岁了。因此其已经构成了故意伤害罪的行为。根据《刑法》第十七条第五款规定:“应当负刑事责任”。
1、根据《刑法》第十七条第五款规定,对未成年受害人判处刑罚,不应单处罚金或免除刑罚。
根据该条规定,对于因未成年受害人犯罪而单独判处罚金的时候,应当以不超过被判处的罚金数额为限。也就是说对被告人判处罚金时,应当同时考虑其是否有悔罪表现并决定刑罚。这是因为未成年受害人的犯罪情节较轻,其法定代理人或监护人应对其承担刑事责任,因此在量刑时,应当从轻、减轻或者免除处罚。所以根据《宪法》第六十四条规定:“对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分子,有劳动能力的或者劳动条件没有改变而退出全部或部分劳动岗位、且积极赔偿损失的,人民检察院可以建议人民法院以外的机关或者个人给予适当处分”。所以依据《刑法》第十七条第五款和《宪法》第七十四条规定:“国家保障被判处刑罚的犯罪分子承担必要的医疗费用”。
2、未成年人犯罪的原因主要是家庭因素,家庭教育的好坏与未成年人的心理发育密切相关。
家庭是未成年人的第一所学校,父母是未成年人的第一任老师。家庭教育在教育未成年人过程中起着重要作用,这一点,我们一定要明确知道。但是对于未成年犯来说,由于其年龄还小,很多事情他都不能自己独立解决,这时候父母就成了他们的主要依靠。而且他们的生活来源很不稳定,这就需要给他更多的关爱和教育,让他学会独立思考与判断问题。否则会导致一些问题少年出现心理问题。
3、《刑法》第十七条第五款规定,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和投毒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
本案中未成年受害人已满十六周岁,且已满十四周岁对该行为已经构成了犯罪。所以应当在《刑法》规定的法定刑幅度内量刑。根据该行为的性质、情节和危害后果,按照我国刑法的有关规定,对于未成年人判处较轻的刑罚,可以适用缓刑或免予刑事处罚。
但是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九条之规定:“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死亡或者强奸、抢劫、贩卖毒品等严重后果的,应当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但是能够如实供述自己罪行的除外”。本案中未成年受害人是在受到了人身伤害后才知道自己被强奸、抢劫了,所以法院在量刑上应当根据本案受害人在实施犯罪时达到法定刑事责任年龄而不能追究其刑事责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