折损费一定要赔偿吗(汽车折损费会赔偿吗)

导读:
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车辆的普及率也越来越高,随之而来的交通事故发生率也呈现了逐年增长的趋势。法制建设下的国民维权意识也普遍增强,很多人都会产生疑问,出现交通事故之后对方全责,难道仅仅给我修车就好了吗?车辆维修后造成的贬值折损难道不应该由对方承担赔偿吗?
所谓的车辆贬值折损,顾名思义就是指在车辆发生交通事故后,虽然使用性能方面可以恢复,但是使用的寿命、安全性都会降低,可能远不如出厂性能。
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后车辆的贬值折损费用究竟能不能获得赔偿,在目前的司法理论界仍有较大的争议,没有明确的法律条文规定,车辆贬值折损费应当赔偿或不应赔偿。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15条第一款规定:因道路交通事故造成下列财产损失,当事人请求侵权人赔偿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一)维修被损坏车辆所支出的费用、车辆所载物品的损失、车辆施救费用;从该条规定来说,车辆的贬值折损费并不包含在赔偿范围内,被侵权人只能要求侵权人承担车辆维修费。但纵观此类案件的司法判例,并非绝对不予赔偿,在符合一定条件的前提下,当事人提出的车辆贬值折损费同样可能得到法院的支持。
案例:(2018)吉0382民初145号 高某诉关某、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调兵山支公司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
关某驾驶的半挂型牵引车与高某驾驶的小型汽车相撞,造成两车不能程度的受损,经交警部门认定,本次事故由关某负事故全部责任,双方就赔偿事宜无法协商一致,高某申请鉴定机构对车辆损失进行鉴定后依法提出了民事诉讼,除了其他各项赔偿请求外,高某还提出要求保险公司和关某赔偿车辆贬值损失11500元。
后经法院认定,关某的投保单中已明确约定车辆贬值损失不属于保险理赔范围,因此该损失不应由保险公司承担;鉴于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已经认定关某对该事故承担全部责任,高某自有车辆受损有权请求关某赔偿合理损失,且高某受损车辆购置时间较短,其本人也无任何事故责任,获得适当的车辆贬值损失赔偿更符合公平原则,因此按照鉴定意见的70%认定车辆贬值损失,由关某承担。
通过以上案例,我们可以看出,只有在符合一定条件的情况下,被侵权人提出的车辆贬值折损费才可能获得法院的支持:
(一)被侵权人在事故中无责任或者过错程度较低。
(二)遭受损害的车辆应当属于新车,车辆使用时间较短。
(三)车辆受损造成的贬值损失应当经过专门的鉴定机构进行鉴定。(四)车辆受损的部位应当是车辆主要受损部位,影响了车辆的性能,并且受损严重。而轻微的刮擦等无法要求获得贬值损失。
(五)车辆本身的价值应当相对较高,贬值率较大。
车辆贬值损失究竟能否获得赔偿,法院会根据上述标准进行综合认定,也提醒大家一定要遵循交通规则,尽量避免事故的发生。如果生活中遇到有关交通方面的问题,不要着急,可以去律霸法律咨询平台免费咨询下律师,会有专业的律师针对您的问题,给出相应的解决方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