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赔偿标准2023明细

导读:
车祸赔偿标准2023明细
根据《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解释》的规定,人身伤亡的赔偿项目包括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赔偿期限最长不超过二十年。其中,受害人因伤致残的,除因伤致残的实际损失外,还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受害人被扶养人生活费根据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标准计算。受害人死亡时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未满8000元的,按8000元计算;已满10000元但不满12000元的,按12000元计算。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按照其实际收入计算;没有固定收入的,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工资计算。但每月扣除必要的生活费用后应支付的部分不得低于3000元。受害人因伤致残又无固定收入或者丧失劳动能力又无其他收入来源的(残疾赔偿金或死亡赔偿金只能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工资计算),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
1、医疗费
医疗费是指受害人在接受治疗过程中所发生的医疗费,因抢救治疗而发生的实际费用。医疗费主要包括:门诊手术治疗费、住院期间发生的药费和住院费以及其他必要的医疗费用。根据医疗证明或者鉴定意见确定实际支出的费用,包括医药费、住院费、交通费等,但护理期限和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除外;受害人因伤致残导致丧失劳动能力的,其所遭受的残疾赔偿金和精神损害抚慰金应当予以赔偿。受害人死亡或者伤残等级确定后,其原治疗必需且已经实际发生的医疗费应当予以赔偿。受害人接受治疗所发生的医药费、住院费、手术费经出具收据或证明,以及法医鉴定意见书等相关证据证明与死亡或者伤残等级有关,从其合理部分主张赔偿权利,但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2、护理费
护理人员有收入的,参照误工费的规定计算;无收入不能确定的,参照当地居民人均生活消费支出标准计算。护理人员有收入的,参照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合理的护理费数额。但定残后需要护理的,根据护理人员的人数、护理时间根据受害人年龄、健康状况等因素确定合理的护理费比例,但最高不得超过二十年。受害人因伤致残无法继续从事劳动和日常生活活动的,可以根据其年龄、健康状况等因素酌情确定合理的护理费赔偿期限。但受害人确有生活来源且稳定,可以根据护工人员的收入状况和护理人数、护理时间确定连带赔偿义务人。
3、交通费
根据受害人及其必要的陪护人员因就医或者转院治疗实际发生的费用计算。交通费应当以交通票据为凭;按照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出具的交通事故证明或者当地国家机关出具的证明,可以根据实际情况予以确定。交通费赔偿义务人应当提供票据。交通费应当以实际发生为原则,按照实际乘坐人员、乘坐时间和地点、乘坐人数等有关情况合理计算。交通费应当由就医人员承担,有关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承担相应的协助义务。受害人及其必要的陪护人员因抢救受伤人员变动工作单位或住所,以及到伤情稳定后需要返回工作单位或住所的,其本人及其必要的陪护人员应当自行支付交通费应当与就医地点、时间、人数相符合。
交通事故的赔偿,在交通事故赔偿中起到非常重要的作用。
一般交通事故损害赔偿金可以按照以下三个标准计算:
1、死亡赔偿金标准:城镇居民上一年度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上一年度人均纯收入标准,按二十年计算;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高于城镇居民标准的,按十年计算。
2、残疾赔偿金标准:因伤致残丧失劳动能力的劳动者,根据其伤残程度,分别按照十年、三十年三个年龄阶段确定残疾赔偿金。
3、精神损害抚慰金赔偿标准:受害人死亡了,最重要的就是要及时为其做相应的丧葬工作。
一、精神损害抚慰金的计算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第21条规定,“侵害他人人身权益造成严重精神损害的,可以在该自然人死亡或者伤残期间,以其死亡或者伤残程度为依据确定给予赔偿的精神损害抚慰金”。《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抚慰金若干问题的解释》第21条规定,“赔偿权利人因受到交通事故侵害而提起诉讼,请求判令侵权人承担相应的侵权责任或者要求加害人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等类似情形发生时,根据侵权人在诉讼中所负具体责任以及过错程度,可以请求人民法院酌定支付一定数额的精神损害抚慰金。受害人及其近亲属提出了精神损害赔偿的诉求后,首先应提供有关材料给法院进行审查,证明造成受害人伤残或者死亡和交通事故之间存在因果关系。在举证质证过程中可以对相关证据予以充分质证。如果不能举证出确实充分证据证明有因果关系及相关损失是由受害人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的,法院将不予支持。
二、关于精神损害赔偿标准是什么
1、一般是在赔偿金额上进行调整,精神损害抚慰金的具体数额标准是根据受害人因人身受到危害所造成的严重后果和精神损害程度来确定的,因此赔偿对象和范围很广,包括物质损害和精神损害两方面。
2、法律上对于精神损害赔偿没有明确规定,司法实践中也是根据《侵权责任法》第72条规定的精神损害抚慰金进行赔偿。受害人有权请求精神损害抚慰金来抚慰其受到的不法侵害,如果受害人在受到侵害时不能主张相应经济损失而被他人获得了财产上的赔偿,那么就不应该再请求精神损害抚慰金来弥补自己的损失了。
3、如果受害人在遭受侵害时没有提出要求精神损失费来补偿自己已经得到的经济损失的话,那么可以要求精神损失费来弥补因自己的行为给受害者造成了伤害而产生的经济损失。因为受害人受到了侵害而遭受了严重伤害而造成经济损失的话,这种情况下就可以要求法院根据财产损失来进行相应的金额方面来赔偿其遭受伤害所致损失。
4、如果受害者在受到侵害之后向法院提出精神损害抚慰金来弥补自己已经获得了财产利益的话,那么就可以要求法官根据自身情况和受害人所遭受到的伤害程度来进行相应赔偿,因为侵权人在造成受害者人身受到伤害时可能会为了其自身利益或者名誉而侵犯受害人身体健康等等方面的合法权益。
三、关于精神损害抚慰金赔偿标准的审查
在司法实践中,人民法院对于受害人因交通事故死亡的赔偿项目,除法律另有规定外,一般按照被诉侵权人上一年度收入总额或者上年平均收入标准计算。在确定的数额范围内,由受害人或者其近亲属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22条规定:“受害人因人身权益受到现实危险,提起精神损害赔偿请求的,应当在侵权行为影响范围内确定赔偿数额;但受害人死亡或者丧失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除外。”因此,精神损害抚慰金不属于侵权行为所产生的直接损失或者间接损失。精神损害抚慰金数额是否应当包括死亡赔偿金或者残疾赔偿金是确定精神损害抚慰金数额的关键问题。法院在审理过程中,必须根据法律规定和审判实践中各地司法机关认定的标准和原则,综合考虑受害人家属的经济状况、侵权行为对受害人身心造成的影响等因素来确定侵权人相应赔偿数额。
四、交通事故中赔偿的注意事项
在交通事故中,赔偿是很重要的,所以在办理赔偿的时候也要注意一下一些事项。首先,受害人及其近亲属应当积极采取措施保护自己及相关人员的生命财产安全。因此,作为肇事方要积极对受害人及其近亲属进行救助。其次,受害者及其近亲属应当尽量保留现场以及医院抢救记录,以便诉讼时能够作为证据使用。最后,当双方协商不成时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如果对方没有赔偿能力的情况下,建议最好委托律师代为起诉。
五、交通事故处理程序
第一步:事故发生后,当事人双方应在48小时内到达现场,由交警部门主持对交通事故的处理,并作出事故认定书。
第二步:交警部门作出事故认定后,当事人对不涉及人身伤害的交通事故可以自行协商处理。双方或一方要求调解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组织双方进行调解。
第三步:调解不成时,当事人可申请人民调解委员会的人民调解或法院依法进行诉讼。
第四步:人民法院判决后生效的赔偿处理。
第五步:当事人不服判决的可向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六、交通事故处理程序中对被诉侵权人是否存在过错的认定
在处理交通事故中,对侵权人是否存在过错,主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的相关规定和交通事故认定书进行认定。《道路交通安全法》第91条规定:“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的部分,按照下列规定承担赔偿责任:……(三)机动车之间发生道路交通事故的,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按照各自的过错比例分担损害后果”。从以上规定可以看出,机动车一方发生交通事故应负全部或主要责任,但不能以车辆投保有交强险为由免责。但是在司法实践中还是有一些法律法规和司法解释对于被诉侵权人是否存在过错进行了明确规范。例如《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62条第一款规定:“保险公司对投保人、被保险人提供的有关证据和信息材料依法负有举证责任”。这一规定虽然并没有对机动车一方提出赔偿要求提供充足证据以证明其确实已尽到相应保障义务进行明确限制,但实际上却是从司法实践角度来明确机动车一方是否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交通事故的赔偿标准是怎么计算出来的?交通事故损害赔偿一般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等项目,以及残疾赔偿金、死亡赔偿金等赔偿项目。按照国家规定,交通事故赔偿标准有三种:
1.城镇居民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包括工资和津贴、补贴;
2.农村居民家庭人均纯收入:国家统计局发布的《全国农村住户调查公报》显示,2014年全国农村居民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为38597元;
3.城市人口的消费指数:城市人口生活消费指数是指一个国家或地区人均 GDP达到或超过国家或地区上年度国内生产总值平均值的标准。它反映了一个国家的消费水平状况,是衡量社会经济发展水平和人民生活水平是否达到或超过经济发达地区的重要指标之一。它一般与 CPI (居民消费价格指数)一起构成反映社会生活质量和物价变动水平的指标体系;是衡量人民生活是否富裕程度和物价变动水平重要的标志之一。
一、交通事故赔偿项目有哪些
(1)医疗费: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按照相关标准计算。例如医院一般都会有住院日证明和病案首页。
(2)误工费:误工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
(3)护理费:是指受害人因伤需要护理而实际发生着的必要的、合理的费用,包括护理人员提供照料、护理而减少的收入。比如,在交通事故中,如果一名受害人出现骨折现象,那么这名受害人需要自己去医院买一双鞋子或者其他医疗用品给自己穿,因此发生的费用就需要由自己承担。
(4)交通费:是指受害人乘坐交通工具或者公共汽车、电车、火车等交通工具时应当支付费用的误工损失。
1、残疾赔偿金:
受害人因伤丧失劳动能力的,或者死亡的,其近亲属应当根据实际情况以被扶养人生活费标准二十年中的较高数额向人民法院请求赔偿残疾赔偿金。在道路交通事故的处理中,受伤人员在治疗过程中如果出现骨折现象,则必须先由医院开具病历和诊断证明后,才能进行伤残鉴定。对于这种情况下受害人可能会因医疗费和护理费支付不起而要求肇事者进行赔偿。但因为我国目前并没有明确关于交通事故伤残赔偿金具体计算标准以及赔偿标准的法律规定,所以很多人在处理交通事故时都是以“法院”作为法律依据进行处理的。
2、精神损害抚慰金。
在交通事故中,如果受害人的伤害造成了严重的后果,那么精神损害抚慰金也是需要由受害人承担的。具体赔偿数额的计算方法,可以参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相关规定。但是赔偿义务人不能够以该受害人已经死亡为理由主张精神损害抚慰金。例如,因交通事故导致死亡,并且没有留下任何的遗嘱或者遗书,那么赔偿义务人就不能够以死者已经死亡为由主张精神损害抚慰金。
(7)其他费用:是指发生交通事故后交警部门对肇事者进行处罚所需产生的费用。
3、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费用。
(8)交通费:是指受害人因就医或者转院治疗而实际发生的费用。比如受害人因为交通事故需要去治疗,那么就必须乘坐医院的班车,因此自己要支付车费。
(9)住宿费:是指受害人在交通事故中因受伤而受到伤害,其生活所需需要费用支出的费用。比如受害人在一次交通事故中遭受到了轻伤或者重伤,那么这名受害人需要自己去医院进行治疗和护理等所发生的住宿费用就是住宿费。
(10)住院伙食补助费: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导致车辆受损后,车辆所有人需要支付一定的费用来对车辆进行修复等情况。
二、误工费的计算方式
误工费的计算公式:误工费=受害人因伤致残持续工作收入减去残疾生活来源。
(1)受害人确有固定收入的,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
(2)赔偿义务人对受害人有固定收入,但无正当理由的,参照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3)受害人不能举证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实际损失数额,或者虽有证据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实际损失数额但证明力不足90%的,可以参照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17条规定,误工费赔偿以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作出事故认定书为准。《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17条规定:“误工费根据受害人住院治疗期间实际收入计算;但受害人因伤致残持续工作(护理)超过三年的,或者因伤致残前几年平均收入水平正常但以后迅速下降,无法定残日不足三年却继续工作的不予计算误工费。”误工费赔偿金额从侵权人支付给受害人实际损失之日起按年计算。具体计算方法为:受害人在道路交通事故中受到损害或者有证据证明其受到损害是由于误工造成以及由误工造成而不是因为财产遭受损失。即受害人因伤致残持续工作收入或者有其他收入来源但无法举证证明其最近三年平均工资水平或财产状况。但如果受害人没有固定收入,则需同时具备以下条件:(1)受害人无固定收入;(2)受害人从事个体经营活动或者依法承包经营行为;(3)有合法有效证件和其他能够证明与赔偿金额相关行为。
三、关于残疾赔偿金和死亡赔偿金的问题
残疾赔偿金和死亡赔偿金都是对受害人死亡后因丧失劳动能力而造成的财产损失进行赔偿的,但两者在计算方式上有明显区别。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规定,残疾赔偿金和死亡赔偿金是同一数额的赔偿项目或者同一赔偿请求权基础,只是适用不同的计算方法。残疾赔偿金和死亡赔偿金以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按二十年计算。但六十周岁以上、七十五周岁以下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