肇事逃逸怎么判刑和赔偿(撞车肇事逃逸怎么判刑和赔偿)

导读:
交通肇事逃逸是指发生道路交通事故后,当事人为了逃避法律追究,而逃离事故现场的行为。逃逸不是犯罪行为,但也会受到相应的法律制裁。《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交通肇事罪】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规定,发生重大交通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危险驾驶罪】驾驶机动车上道路行驶,没有安全设施驾驶机动车的,处拘役,并处罚金。有前款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等相关规定予以明确和细化。“肇事逃逸”是指行为人因逃逸而受到法律追究后故意逃离事故现场不归案的行为。
(一)发生交通事故后,当事人为逃避法律追究而逃离事故现场,虽然当事人并未实际占有事故现场,但在此期间仍有可能对受害人造成伤害,并具有使受害人丧失民事赔偿能力的严重后果。
因此,当事人应积极主动赔偿被害人的损失,并将自己所造成的危害后果向公安机关投案自首。在司法实践中,当事人为逃避法律追究而逃逸,对受害人造成伤害的,应认定为“致人重伤”;同时行为人还可能构成交通肇事罪的共犯,对自己所造成的伤害后果承担刑事责任。
(二)在肇事后逃逸的情形下,即使被害人受伤已得到救治并且伤情稳定,但由于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而导致案件侦破工作难以进行,给受害人造成重大经济损失和精神损害的,应视为对受害人造成了严重损失。
如果在肇事后逃逸后并未及时报案,而是选择了逃避法律追究,则应视为没有造成严重损失。但是,被害人在事故发生时已经受到了重伤的,属于交通肇事罪中的“重伤”。而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六十条第一款第二项规定,“造成残疾的”是指致使被害人丧失劳动能力或者生活不能自理的情形。
(三)肇事后逃逸是指在发生交通事故以后为了逃避法律追究而逃匿或者毁灭有关证据的行为。
“逃逸”是行为人实施上述行为的结果,而不是由于行为人在事故中的责任所导致的,即“逃逸”不等于逃避法律追究,二者具有本质区别。在“逃逸”中,如果行为人实施了故意伤害他人或毁灭证据的行为,则构成犯罪。但如果肇事车辆已经被依法扣押或收缴,则不能以犯罪论处;同时,如果逃逸者主观上是故意非法占有肇事车辆以逃避法律追究,那么在处理过程中可以比照肇事车辆所有人、管理人来定罪处罚。此外,《道路交通安全法》第93条规定:“发生交通事故后当事人应当立即抢救受伤人员,并迅速报告执勤的交通警察或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
第92条规定:“机动车发生事故造成人身伤亡或者公私财产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但是机动车所有人对损害发生无过错的除外。”因此,对于没有过错的当事人肇事后逃逸的行为应认定为“非法占有”行为;而对于有证据证明对方当事人是无过错或者明显没有责任的受害人时则可以认定为“肇事后逃避依法追究”;此外,对于有过错的行为人逃逸而导致事故处理、司法鉴定等工作无法正常进行时,应视为承担次要责任。
(四)逃逸时造成被害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经济损失的情况下构成交通肇事罪。
交通肇事罪作为一种行为犯,必须具有客观方面的特征才能成立。交通肇事罪所要求的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根据该规定判断是否构成交通肇事罪时,应从行为人的主观心理状态、肇事逃逸程度及其与被害人伤亡的因果关系等因素进行综合判断。
(五)具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时构成危险驾驶罪。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交通肇事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其他特别恶劣情节”包括:行为人因犯交通肇事罪被判处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赦免以后,在五年以内再犯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之罪的;行为人因犯本解释规定的其他犯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执行期满以后又犯本解释规定的其他犯罪,依法应当从重处罚的;行为人因交通肇事罪被判处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赦免以后,在五年以内再犯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之罪,经查属实的;行为人在被人民法院宣告缓刑考验期内再犯上述危害社会行为的等。根据《解释》第一条、第二条及第五条第3款的规定,交通肇事后逃逸、伪造、毁灭有关证人证言或者伪造、毁灭重要证据情节严重的以及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等情形均属于“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
肇事逃逸是一种比较严重的犯罪行为,它会严重影响受害者和社会的安定。因此,肇事逃逸的行为者应当受到严格的惩罚。
一般情况下,肇事逃逸者会被判处有期徒刑。如果事故导致重大伤亡或损失,则可能处以无期徒刑或死刑。受害者也可以要求肇事者赔偿,给予经济赔偿以补偿受害者的各种损失。
围绕肇事逃逸的刑事惩戒原则,主要有三点:第一,肇事逃逸的法定刑事责任必须严格按照有关法律人民法院审判 。第二,刑罚适当严苛。第三,要充分考虑社会危害性和罪犯个人危害性和伤害之间的关系,根据实际情况适当地把柄惩处。
另一方面,要给予被害者进行经济补偿也是重要的。根据《刑法》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民法总则〉若干问题的解释》及有关司法解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补偿被害人财产损失的解释,目前可采取的补偿方式有三类:医疗补偿、生活费用补偿和财产损失补偿等。
总而言之,对于肇事逃逸者,应当严格按照法律惩戒。对于受害者,应给予被害者安全保障和相应的补偿。国家将加强对肇事逃逸行为者的处罚和受害者的补偿,以坚定犯罪分子的心理,警示社会,还有保护受害者利益事业的意义更为重大。
肇事逃逸是指当一起交通事故发生,司机肇事者毫无作为地逃逸离开现场,就是肇事逃逸,这种行为被大家称作“隐瞒案件”,属于重大犯罪,受到决不宽容的对待。
肇事逃逸的判刑,主要依据其刑法的抗拒或拒不接受世路的处理,因此受到的刑罚将比实施交通肇事的轻重程度不同。
如果肇事者拒绝接受交通处理或逃逸,这种行为一般将受到更轻或更重的刑罚。如果严重致人死,构成杀人罪,应被判刑定罪,严重致人受伤(重伤),可以处以拘役或者有期徒刑以及罚金。此外,肇事者还必须赔偿受害者损害责任,包括受害者的医疗费用和抚殊金等。
此外,肇事者也要承担行政处罚,根据交管法,违反操作规定的行为只能被给予按次罚款或吊销驾驶证的行政处罚。此外,如果肇事者已经开车的宽限期内,未接受处理的情况,那么可能要求肇事者受聘法官上诉,由法官出面处理。
肇事逃逸是不允许的,可能会受到法律的法律制裁,但同时也应遵守交通规则,以防止肇事发生,为了安全交通环境,做好交通安全工作,共同创造安全安定的交通环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