故意伤害致死一般判多少年(故意伤害致人死亡)

导读:
故意伤害致死一般判多少年
故意伤害致死一般判多少年?我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规定: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犯前款罪,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死的,处死刑、无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
1、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死人的,是指被伤害的人因遭受外界暴力或意外因素导致损伤或死亡的情形。
其标准,应当根据被伤害的人是否因遭受暴力、外力、自身疾病等原因而死亡来确定。如被人用钝器击打头部导致死亡,或被他人用刀刺伤身体引发死亡,都不属于外界暴力致害致死情形。所谓“以特别残忍手段”是指对被害人实施了极端的杀人方式,包括杀人放火等。如用割耳朵、剖腹、挖心、剁脚的方式致被害人当场死亡;用火烧尸体、用老虎扑杀他人或将人杀死后制成标本等。此类手段不属于“致人死亡”情形,因此不能作为犯罪论处。
2、故意伤害他人身体,情节恶劣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第二百三十四条规定:“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所称“情节恶劣”包括两种情形:一是手段特别残忍的;二是造成他人身体严重残疾,但不构成犯罪。本条规定的“情节恶劣”,是指造成他人身体严重伤害的行为,既包括直接故意、间接故意和过失造成他人身体伤害的行为;也包括受人指使、唆使,以非法手段实施伤害行为。其中“情节恶劣”可以理解为在客观方面(一般都是危害后果)导致了身体严重后果。
3、致人重伤,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者,处死刑、无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
特别严重情节是指:
(1)造成死亡后果的;
(2)造成重伤后果的,或者死亡后果是重伤程度与被害人所受伤害程度之比在10倍以上的;
(3)造成轻伤结果,一般不会判处死刑。
在司法实践中,对犯罪行为同时构成故意伤害罪与其他罪名的,应根据具体情节确定量刑。对于故意伤害他人身体而致人重伤或死亡的案件,无论有无故意、是否有罪、对伤者是否给予经济赔偿等,都应当追究刑事责任。刑法关于“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规定,不适用于死刑和无期徒刑等法定刑较轻的刑罚,必须在量刑时加以区别处理。
4、致人轻伤,是指由于外力作用于人体组织或器官所致的损伤。
重伤的程度可以分为五个等级,即轻伤一级、二级、三级和四级。重伤一般应在3-10级之间,一般可分为轻伤一级、轻伤三级。造成残疾,是指身体器官组织及其功能部分丧失或完全丧失。
一般认为,轻伤的发生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轻微伤:
(1)伤情轻微;
(2)没有造成直接的后果;
(3)虽有直接后果但尚未构成轻伤。
对于损伤程度在10级以上、对身体健康和生命构成严重威胁的重伤,应以故意伤害罪论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