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关于房产继承的最新规定

导读:
民法典关于房产继承的最新规定
2021年1月1日,民法典正式实施。从这一天起,我们拥有了自己的“宣誓书”,以后买房、结婚、生孩子时,可以依法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对于我们普通老百姓来说,房产继承是一个很重要的话题。从某种程度上来说,房屋是家庭财产的重要组成部分,所以关于房产问题也越来越受到人们的关注。
1、遗嘱的效力
民法典规定:遗嘱人可以立口头遗嘱、自书遗嘱和代书遗嘱。如果想立一份没有效力的遗嘱,需要在“公证”两个字后面加上“见证人”。《民法典》规定:继承人以书面形式、录音录像形式或者口头方式分别立有遗嘱,并能够证明遗嘱人和见证人是其真实意思表示的,按照法定继承办理。另外需要注意的是:自书和代书两种形式只有第一、二项有效,其他两项无效。
2、关于“无书面遗嘱”的问题
民法典规定,“无书面遗嘱”,就是指没有留有其他形式的遗嘱。《继承法》规定:“公证遗嘱是指以录音录像形式立的遗嘱。以口头形式立的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这就意味着,如果没有录音录像遗嘱,需要有公证人在场才能有效;若有了公证遗嘱则只需要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即可。
3、继承人可以放弃继承吗?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四十五条规定,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应当在遗嘱中明确表示。没有表示的,视为接受遗产。遗产分割前、后发生法定继承的,由继承人协商决定;协商不成的,按照法定继承办理。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协议处理。如果继承人愿意放弃继承,那么他所拥有的遗产就是他个人财产,可以依法处置,而不能因为父母去世后就把遗产分割给其他亲人而剥夺了他们自己对财产的继承权。
4、关于房产继承后子女可分割遗产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四十三条:继承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不分割遗产:
(一)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
(二)以被继承人的个人财产承担必要的赡养义务;
(三)为被继承人设立遗嘱,但遗嘱无效或者被人民法院依法撤销。对该公民来说,房产应该由谁来继承呢?按照《民法典》规定,如果子女已经成年,并且可以独立承担生活费用。如果没有立下合法有效的继承遗嘱,则遗产应当由其法定继承人平分。
5、关于“继承人范围”问题
民法典规定,继承人包括配偶、子女、父母。《继承法》第十条,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和外祖父母。从这个角度来看,新规定后,子女的继承权被大大提高,因为“有第一顺序继承人在场”,而不是以前“没有第一次序继承人在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