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母欠钱子女有义务还吗

导读:
父母欠钱子女有义务还吗
父母给子女留下的债务,如果父母有财产的话,子女应该全部偿还。但是一些特殊情况下,父母欠钱的话,子女也要对其还款。那么,哪些情况下子女需要偿还这笔债务呢?
1、父母的借款合同到期,子女也不会履行还款义务。
根据《民法通则》第108条规定:“公民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适用民法通则有关民事法律行为成立的原则、当事人及其权利义务、债的清偿等条款”。因此,父母给子女提供借款,其合同到期,子女就应当履行还款义务。当然,法律也规定了违约责任:如果借款合同到期后拒不偿还,或者借据无效、被撤销或者自始没有生效等情况也会导致合同无效甚至被撤销。根据《合同法》第109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所以父母提供借款给子女时,如果借款合同到期后拒不清偿的话,那么子女就需要承担偿还责任。
2、父母去世后,其留下的债务需要由子女偿还,但是子女与老年人之间没有赡养义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规定,公民去世后,其遗产按照法定继承办理。遗产的第一顺序继承人为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继承人为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在第一顺序继承人中,被继承人的子女是第一顺位继承人,父母在处理遗产时,不能指定遗嘱受益人及其他法定继承人。被继承人生前对父母的遗产未作处理而留给子女,则应当由子女继承。
3、如果父母是属于老年人,则应当由老年人自己偿还债务。
老年人在年老的时候,通常会有一些积蓄,有些可能会有一些财产,有些没有,那么这种情况下子女应该怎么处理呢?这就需要根据不同的情形而定了。对于老人的财产,一般情况下子女是无权支配的。如果老人生前没有什么积蓄,也没留下什么财产和遗嘱。那么此时子女就只能按照老人生前的遗产处理了。但是要注意的是,不能因为是父母留下了遗产就可以高枕无忧了,也不能让父母有太多遗憾。
4、如果债务人已经死亡并且无继承人,则债权人也不能以遗嘱的形式,对自己生前所有的财产进行处分。
因此,债权人必须与继承人就继承遗产的范围和方式达成一致意见。继承人的范围,按照《继承法》《民法通则》等法律规定进行确定。如果继承人不明确或继承人与债务人之间未订立遗嘱,则根据《继承法》的规定,债权人可以请求债务人的继承人(包括配偶、子女、父母)以自己名义清偿债务,并在继承开始后,依照继承法第一条第二款的规定办理。如果没有继承人,或者只有一位或几位继承人时,债权人可以通过法定继承或遗嘱方式清偿债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