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不服怎么办的简单介绍

张嘉娱律师 2023.02.16250人收看
导读: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当事人如果对交警作出的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不服,可以自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送达之日起3日内,向其上一级公安交管部门提出书面复核申请,2.当事人如果对交警作出的 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 不服,可以自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送达之日起3日内,向其上一级公安交管部门提出书面复核申请,法律依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七十一条当事人对道路交通事故认定或者出具道路交通事故证明有异议的,可以自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或者道路交通事故证明送达之日起三日内提出书面复核申请。

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不服怎么办

解答对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不服可以向交警大队提交申请复核。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当事人如果对交警作出的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不服,可以自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送达之日起3日内,向其上一级公安交管部门提出书面复核申请。上一级公安交管部门收到当事人书面复核申请后5日内,就会作出是否受理的决定。法律依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七十一条当事人对道路交通事故认定或者出具道路交通事故证明有异议的,可以自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或者道路交通事故证明送达之日起三日内提出书面复核申请。当事人逾期提交复核申请的,不予受理,并书面通知申请人。复核申请应当载明复核请求及其理由和主要证据。同一事故的复核以一次为限。

出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不服怎么办

1.对 交通事故责任认定 书不服可以复核申请。 2.当事人如果对交警作出的 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 不服,可以自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送达之日起3日内,向其上一级公安交管部门提出书面复核申请。上一级公安交管部门收到当事人书面复核申请后5日内,就会作出是否受理的决定。 3.公安交管部门受理复核申请的,如果认为原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事实不清、证据不确实充分、 责任划分不公 正或者调查及认定 违反法定程序 的,作出复核结论,责令原办案单位对原交通事故责任认定重新调查、认定。《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七十一条 第七十一条当事人对道路交通事故认定或者出具道路交通事故证明有异议的,可以自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或者道路交通事故证明送达之日起三日内提出书面复核申请。当事人逾期提交复核申请的,不予受理,并书面通知申请人。复核申请应当载明复核请求及其理由和主要证据。同一事故的复核以一次为限。

交警判定责任不服怎么办

首先就是在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作出之前,如果当事人认为交警的检验鉴定对自己不利,那么这时候可以申请重新检验鉴定。不过要注意车主们若是对这个检验鉴定不认可,只有一次申请重新检验鉴定的机会不会再有第2次的,因此一定要把握好这个机会,找到对自己有利的证据。

其次就是在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做出来之后,在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送达之日三日内,车主可以向上一级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提出书面复核申请。同样是在提出复核申请的时候,也要求车主要写好请求以及表明复核的理由和主要证据。

最后一种方法就是进行诉讼,也就是说在起诉立案的过程中,车主对交通事故的认定是不符的,这种情况下可以就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向法庭提出异议并说明理由以及找出有力的证据,这种情况下通常会由法院来决定可以是否对车主的理由来进行采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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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许瑞林

    2025/4/10 15:56: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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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对方全责拒赔怎么办?袁甲告诉你,咱们先报警,交警队会开具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确定对方是否全责,然后你再拨打自己保险公司的电话,明确要求代位赔偿,接下来就由保险公司全权负责赔偿的事儿了。索赔也是找保险公司,听明白了吗?有交通事故索赔的问题就问袁甲,安全出行,安心生活。

  • 交通事故的责任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根据当事人的行为对道路交通事故的作用和过错的严重程度进行划分。因双方或以上过错发生道路交通事故的,应当根据其行为对事故的作用和过错的严重程度,分别承担主要责任、同等责任和次要责任。
  • 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不服怎么办的简单介绍

    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不服怎么办的简单介绍

    内容: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当事人如果对交警作出的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不服,可以自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送达之日起3日内,向其上一级公安交管部门提出书面复核申请,2.当事人如果对交警作出的 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 不服,可以自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送达之日起3日内,向其上一级公安交管部门提出书面复核申请,法律依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七十一条当事人对道路交通事故认定或者出具道路交通事故证明有异议的,可以自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或者道路交通事故证明送达之日起三日内提出书面复核申请。

    2023.02.16250人收看
  • 许瑞林

    2025/4/9 7:13: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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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有粉丝问,河北男孩骑行被碾压头部致死,保险公司栽培吗?这种情况首先要看责任划分,只有机动车一方存在过错,才会产出赔偿责任,保险公司才会理赔。机动车三者险属于责任险,无责任往往不予理赔。但考虑到机动车具有一定的危险性,加上大众交通意识还不太强,完全由机动车一方或者另一方承担全责也不公允。所以有交强险,只要发生交通事故,承保了交强险的保险公司都要在交强险的赔强限额内先行赔付。

  • 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一般应当自现场调查之日起十日内制作。交通事故逃逸案件应当在查获交通事故车辆和司机后十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需要检查鉴定的,应当自检查报告和鉴定意见确定之日起五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鉴定书。
  • 对交通认定书不服该怎么办_不服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的救济手段是什么

    对交通认定书不服该怎么办_不服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的救济手段是什么

    内容:《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五十一条,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与鉴定机构确定检验、鉴定完成的期限,确定的期限不得超过三十日。超过三十日的,应当报经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批准,但最长不得超过六十日。

    2022.12.1244人收看
  • 许瑞林

    2025/3/11 15:37: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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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交通事故对方逃避赔偿责任?律师教您如何行动,拿到高额赔偿款!如何找司机要赔偿款?
  • 对交通责任认定不服,可以向作出道路交通事故认定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提出复核申请。复核申请应当载明复核请求及其理由和主要证据。同一事故的复核以一次为限。
  • 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出来后怎么办/对事故责任认定不服怎么办

    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出来后怎么办/对事故责任认定不服怎么办

    内容:《规则》还规定,专家组围绕上述内容对交通事故案件复查或复核后形成《复核(复查)意见书》,载明审核确认的事实、存在的问题以及处理意见。承办单位接到处理决定后,应当在规定的办案时效内重新做出交通事故认定。

    2022.12.1436人收看
  • 元甲交通律师

    2024/1/18 10:00: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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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交通事故“私了”后,还能反悔吗? 2021年2月28日,原告赵某驾驶的车辆与被告张甲驾驶的车辆发生碰撞,事故发生后,原告赵某委托其丈夫即原告刘某处理与被告的纠纷。 原、被告双方协商原告预付给被告50 000元,用于被告的车辆修理、入院检查,预付的款项多退少补。 事故当天,刘某通过银行账户将50 000元转入指定的张乙(张甲的妹妹)的银行账户。现刘某、赵某以张甲、张乙、孙某治疗伤情及修理交通事故中受损车辆仅花费12 000元、余款38 000元拒不返还构成不当得利为由提起诉讼,要求返还上述38 000元款。 张甲、张乙、孙某辩称:案发时,赵某存在酒驾嫌疑,当时刘某为了平息该交通事故,阻止张甲报警,并提出支付5万元款项后私了此事。 法院审理 法院经审理查明:2021年2月28日17时许,原告赵某驾驶宝马车辆与被告张甲驾驶的长城车辆发生碰撞,同日17时04分,张甲拨打122电话报警。此后,原告刘某、第三人孙某分别赶到现场协商处理,被告张甲入医院治疗。因刘某劝阻,张甲取消报警。经协商后,刘某于同日19时12分许将50 000元款项转至张乙银行账户。张乙收到上述款项后随即转给张甲。 此后,自2021年7月5日至2022年11月17日,刘某因支付50 000元款项,以张乙、孙某、张甲等构成不当得利为由先后四次向法院起诉,其中,两次以撤诉结案,两次以当事人不适格驳回起诉。 法院一审判决:驳回刘某、赵某的诉讼请求。宣判后,刘某、赵某提出上诉。二审过程中,刘某、赵某自愿撤回上诉,法院二审裁定:准许刘某、赵某撤回上诉。一审民事判决自本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发生法律效力。 法官说法 本案案件标的额较小,只有3万余元,但双方当事人对于案件事实争议较大,这也是所有不当得利纠纷案件的共同特点。原告一方认为,其支付给被告的5万元款项是处理交通事故的预付款,在交通事故处理完毕后多退少补;被告一方则认为,原告所支付的5万元款项是一次性处理交通事故的所有费用,不存在多退少补,且原告赵某当时系酒后违法驾驶车辆。 本案中关于款项的交付仅系口头协商,双方没有出具书面证据,双方当事人也不能提供现场目击证人出庭作证,因此,给案件审理和事实认定带来较大的难度。在该案件审理之初,主审法官曾考虑根据如下思路作出处理:以原告没有证据证实交付的5万元系预付款后期多退少补,径行驳回其诉讼请求。 此后,主审法官经过慎重考虑后认为,根据上述思路,固然可以对案件作出快速处理,处理结果也不违反法律规定,但由于没有对存在争议的事实作出认定,所以难以让当事人信服,社会效果也不好。因此,应当在根据双方当事人所举证据认定事实的同时,还应根据生活经验、人情世故、法律法规,在最大程度上对存在争议的事实进行还原和推定,据此结合相关法律规定,作出公正合法的判决,力争取得更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一、作为原告一方的当事人,在被告不认可其提出的诉求及事由的情况下,如果其所举证据不能证实其主张的事由,依法须承担对其不利的法律后果。 原告刘某、赵某主张,其支付的50 000元款项,是供张甲修理车辆及住院治疗伤情费用、剩余(不足)部分多退少补,张甲维修车辆及住院治疗花费12 000元左右,剩余的38 000元款项应作为不当得利予以返还。《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二十二条规定:“因他人没有法律根据,取得不当利益,受损失的人有权请求其返还不当利益。”第九百八十五条规定:“得利人没有法律根据取得不当利益的,受损失的人可以请求得利人返还取得的利益,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一)为履行道德义务进行的给付; (二)债务到期之前的清偿; (三)明知无给付义务而进行的债务清偿。” 我国《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第一款规定:“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即:谁主张,谁举证。在本次庭审中,刘某、赵某所提交的主要证据是刘某通过张乙向张甲转账的银行交易明细一张,该证据仅能证明存在转账的事实,无法证实其曾与对方达成50 000元款项用于维修车辆及住院治疗后余款多退少补的事实,其所提交的先前起诉案件庭审笔录一页也仅能证实张甲在该案件庭审中曾自述购买车辆花费70 000元、维修车辆花费10 000余元、治疗伤情花费检查费用2 000余元且伤情尚未痊愈。综合原告所举以上证据,无法证实其曾与张甲达成50 000元款项用于维修车辆及住院治疗后余款多退少补的口头协议的事实。 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九十条第二款规定:“在作出判决前,当事人未能提供证据或者证据不足以证明其事实主张的,由负有举证证明责任的当事人承担不利的后果。”刘某、赵某作为对其所主张的被告构成不当得利的事实负有举证责任的原告一方,所举证据不能证实上述事实,故依法应当承担由此造成的对其不利的法律后果
  • 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是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理交通事故的一种鉴定意见,原则上属于证据,而不是一种行政执法行为,因此如果交通事故一方当事人对该认定书不服,是不能提起行政诉讼的,即使提起了诉讼,法院也会驳回当事人的起诉。
  • 《交通事故认定书》,判了责任大小,不服怎么改?

    《交通事故认定书》,判了责任大小,不服怎么改?

    内容:《交通事故认定书》是一个证据,而且是书证,法院基本上已经不会改变认定书的内容了。主要是因为交通事故责任的认定,具有极强的专业性,一般的法律人、检察院、法院只能判断一些简单的时间,复杂的​真不能凭感觉去认定。因此上了法院,这是一个霸王书证,几乎不能被推翻和改变,是判决的基础,赔偿的依据,与行政处罚、拘留、犯罪​挂钩。

    2023.01.2850人收看
  • 交通事故在线咨询

    2023/8/7 9:13:18

    立即咨询
    交通事故在线咨询:交通事故对方全责不配合怎么办? 不承担交通事故责任一方,如果有伤者,先治疗,治疗费用方面,负全责一方如果不垫付,可以申请交警部门,要求其垫付医疗费,当然,这些措施仍然无效,只好自己先行垫付治疗了。 待伤者病情稳定,要求交警部门进行调解,调解不成,或一方不服调解协议的,可以通过司法途径解决。 如果没有伤者,交通事故只造成物损,不承担交通事故责任的一方,可以根据交警出具的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直接提起诉讼。
  • 法律规定,中非机动车逆行发生交通事故的责任,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根据当事人的行为对道路交通事故的作用和过错的严重程度进行划分。非机动车驾驶员应当处五元以上五十元以下的警告或者罚款。
  • 对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不服时该怎么处理

    对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不服时该怎么处理

    内容:结合《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对于事故认定的具体要求和交通事故认定书的具体内容的规定,可以确定申请复核需重点关注以下问题:1、事实是否清楚,适用法律是否正确交通事故认定书对于事故的基本事实的记载是否客观全面,适用法律是否正确,3、复核后,检察院作出批捕决定怎么办旧的事故处理程序规定(104号令)会终止复核,新规下,复核程序正常进行,交警部门将受理当事人复核申请的有关情况告知作出决定的检察院,4、复核后,当事人起诉,法院受理怎么办旧的事故处理程序规定(104号令)会终止复核,新规下,复核程序正常进行,交警部门将受理当事人复核申请的有关情况告知受案的人民法院。

    2024.04.23732人收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