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告提供不了结婚证却出示居委员的证明证实其婚姻事实具有法律效力吗?

任冰峰律师 2023.02.22183人收看
导读:
提供不了结婚证的原因有好几种,有的是老人以前根本没有办理婚姻登记就一起生活的,有的是登记了但是搬家或者其他原因遗失了,对于不同的情况我分别论述,对于根本没有登记的情况

我每年都遇到几个这样的情况,我从法院一般处理办法说一点。提供不了结婚证的原因有好几种,有的是老人以前根本没有办理婚姻登记就一起生活的,有的是登记了但是搬家或者其他原因遗失了,对于不同的情况我分别论述,对于根本没有登记的情况

根据婚姻法解释一第五条之规定;

1994年2月1日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没有办理婚姻登记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的,起诉到法院要求离婚案件;按照事实婚姻处理,发生在该时间以后的,且没有补办登记手续的,按照同居关系处理,根据该解释规定,事实婚姻认定必须严格按照时间节点1994年2月1日为依据,之前像夫妻一样生活的,才能认定,之后的都不能认定为事实婚姻。对于遗失了结婚证,一般可以从民政部门调取婚姻登记档案信息表,也可以证明是夫妻关系。对于村委会或者居委会证明,一般是不能证明婚姻状况的,婚姻事实要么法院认定事实婚姻,要么民政部门出具婚姻登记的证明,因为他们对婚姻状况认定有法定的职权,居委会没有法律授权,很多人只是觉得哪里方便就哪里开证明,实际上开了也没有法律效力,要开证明也要在该部门职权范围之内开具的才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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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不打官司的离婚律师

    2024/7/1 22:01: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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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家里呢,如果有老人雇个保姆呢,照顾可能会省事一些,但有的时候呀,保姆不但不会省事儿,反而啊,可能给我们惹出不少事儿。之前呢,我们办的一个案子就是这样,家里的老人呢,70多岁了,女儿呢,平时工作比较忙,照顾不过来,就找了一个保姆来照顾,没想到却是引狼入室。保姆呢,不仅哄骗老人领取了结婚证,还挥霍了老人200多万的存款和每月的退休金。更让人气愤的是,这个保姆呀,还不知足,竟然诱导老人立遗嘱,让老人把价值千万的房产呢留给他。说实话,遇到这样的事情谁都会气愤,但光气愤呢有什么用?表面上看呢,这个保姆还是做的挺合法的,既让老人和他结婚,又有了合法的身份,又让老人立下遗嘱,有了合法的证明。想要惩。

    是这样的不良保姆,就得用法律来对抗法律,用事实来打败事实。我们呢,也是在接受老人子女的委托后发现呀,这个保姆虽然诱导了老人立下了遗嘱,但这个遗嘱呀,经过别人多次涂改,而且呀,老人代书遗嘱过程虽然有录像,但是录像呢,仅有老人按手印的画面,没有代书人宣读和遗嘱人确认遗嘱的内容,更严重的是录像过程中保姆还诱导老人念其个别段落的情况,这就有点儿问题了,为了保护老人子女的合法权益,我们呢先报警,结果报警以后发现了保姆呀有类似的前科,这不是他第一次干这个事情了。在法庭上我们也展示了保姆是如何利用老人的脆弱状态,如何通过不正当手段影响老人立遗嘱的,最终呢,结果还是满。

    影响的,法院判决保姆手持的遗嘱无效,并裁定老人的女儿呢分得75%的遗产。有的时候呀,我们做律师,尤其是婚家律师,总会碰到这样那样让人气愤的事情,总能够看到有人在挑战人性的底线,但这些事情呢,不是说不能预防家里呀,真要请保姆的时候,律师建议你还是先查一查,毕竟呀,现在请个保姆也是有风险的,如果你正面临这样的问题,可以私信我们,我们一起来帮你解决。

  • 这事还真是烦恼。女人出轨跟男人多少有些区别,女人出轨首先是贼心,然后是贼胆,男人恰恰相反。对于一个从精神到肉体都出轨的人,你说啥办?当然,如果原谅她一次,她会不会痛改前非这谁也说不清。合法的婚姻是受到法律保护的,婚后出轨的人,在法律和道德上都是不对的。如果你原谅她一次,你内心会不会埋下复仇的种子,你自己也说不清,而且这种“复仇”的种子对你们今后夫妻生活的影响一定有。生活中为了鸡毛蒜皮的小事争吵时,你难免会旧事重提,那你们的争吵就会越加的激烈严重。一个人安静地认真思考,不离婚能不能跟有过外遇的妻子白头到老?而且自己能不能保证在今后的家庭生活中永远不提旧伤疤?思考后的答案相信你会有的。
  • 没领结婚证法律上承认吗_法律上承认事实婚姻吗

    没领结婚证法律上承认吗_法律上承认事实婚姻吗

    内容:没领结婚证,以夫妻身份共同生活在一起,现在只能算是未婚同居关系。所谓的事实婚姻,必须具备以下几个条件:

    2022.11.14561人收看
  • 北京婚姻律师-姚平

    2024/6/24 11:59: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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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经常有人问律师,为什么我起诉三次法官都不判离呢?到底是哪里出了问题?如果你也想打赢离婚官司,那么这个视频你一定要看到最后。第一呢,离婚判决的唯一理由就是认定夫妻感情却已经破裂。都说清官难判家务事,法官难断的是如何认定你们夫妻感情却已经破裂。所以你最主要的工作就是要提供夫妻感情彻底破裂的证据。你在法庭上什么证据都没有,法官怎么能够认定你们的夫妻感情却已经破裂了呢?第二,提供证据时,必须要提供一些有效能够证明事实的证据,比如证明对方有家暴行为,那就去收集验伤的报告、出警记录或者人身保护令,如果对方出轨,那就要去收集微信聊天记录、手机定位。

    或小区的监控视频等等。打官司呀,打的就是证据,离婚官司需要掌握一些打官司的基本技巧,必要的时候应当寻找专业的婚姻律师来协助。我是姚律师,关注我,让我们更懂法律。

  • 最好是离婚,一般出轨都是蓄谋已久的,就是没机会。如果是酒后的出轨可以原谅这种是一时冲动。
  • 事实婚姻财产怎么分割2022_事实婚姻没有结婚证怎么离婚

    事实婚姻财产怎么分割2022_事实婚姻没有结婚证怎么离婚

    内容:大多数人把财产最重要的问题,大多数人把财产问题和子女监护权放在首位。有一种未注册的婚姻关系——事实婚姻,财产问题更令人头疼。那么,婚姻是如何分割财产的呢?

    2022.12.106人收看
  • 婚内财产协议

    2024/4/7 14:52: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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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案例分析】男子偷偷炒股亏71万!法院:属于重大过错,应赔偿妻子!原告曹某与被告范某结婚后共同购买了一套房屋,后经双方协商将房屋出售。但范某未经曹某同意将大部分房款用于炒股,结果亏损了70余万元。曹某得知后将范某诉至法院,请求分割售房款。 一、二审法院均认为,范某的行为属于严重损害夫妻共同财产利益的重大过错,侵害了曹某的平等支配权,故支持了曹某的诉讼请求,判令范某给付曹某88.9万元。 据中国裁判文书网官网披露的判决书显示,曹某与范某于2004年2月10日登记结婚,2006年8月生育一女。婚后二人购得房屋,房屋登记在范某名下。 2020年12月20日,范某与刘某签订《北京市存量房屋买卖合同》,将涉案房屋以228万元价格出售。 房款支付细节如下: 房屋首付款为46万元,其中刘某于2021年1月6日向范某名下银行账户转账41万元,其余5万元转至曹某账户; 2021年3月12日,刘某向范某银行账户转入31万元; 2021年3月23日,刘某再向该账户转入房款90万元; 2021年4月8日,刘某又向该账户转入房款60万元; 2021年5月15日交房后,刘某向范某名下账户转款1万元。 拿到这笔钱后,范某声称给曹某房款共计33.29万元,其余用于偿还银行贷款、债务,炒股,支付女儿生活费及日常消费支出等,现房款已无剩余。其中,双方将首付款44.7万元用于偿还银行贷款本息,剩余首付款1.29万元在曹某账户内。而房款150万元,范某则未经曹某同意,于2021年3月24日向股票资金账号转账89万元,而后再次转账55万元。 但是,经过他一番操作后,自2021年3月24日至2021年5月31日,范某从股票资金账号转出73万元,共计亏损71.12万元。范某称剩余房款另用于偿还信用卡41.17万元,偿还多名亲属共计30万元,范某还称借款用于偿还银行贷款及债务、炒股及家庭生活。 为证明房款和债务分配约定以及范某挥霍、转移夫妻共同财产等主张,曹某向法院提交的2020年7月6日《房产分配协议》约定:女方占房产三分之二,男方占房产三分之一。 值得一提的是,范某与曹某的微信聊天记录显示:范某长期不顾曹某反对炒股,且炒股未经过曹某同意。范某则辩称炒股为正常投资,系为改善家庭生活条件,并非挥霍夫妻共同财产。 案件经法院审理,一审、二审法院认为,范某与曹某经协商一致后出售房屋获得房款228万元应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但范某未将所获得房款150万元的事实告知曹某,并未经曹某同意擅自处分该房款,且不顾曹某的多次反对仍进行大额炒股投资,将144万元房款用于股票投资并亏损了70余万元,属于严重损害夫妻共同财产利益的行为,侵害了曹某的平等支配权,故曹某请求婚内分割售房款的诉讼请求,符合法律规定,法院予以支持。曹某请求婚内分割售房款的诉讼请求,符合法律规定,法院予以支持。于是,判决范某给付曹某88.9万元。 北京高院经审理后认为,双方经协商一致后出售了涉案房屋,获得房款228万元应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双方在处分房款时亦应当友好协商。但范某未将所获得房款150万元的事实告知曹某,并未经曹某同意擅自处分该房款,且不顾曹某的多次反对仍进行大额炒股投资,将144万元房款用于股票投资并亏损了70余万元,属于严重损害夫妻共同财产利益的行为,侵害了曹某的平等支配权。 一、二审法院支持曹某请求婚内分割售房款的诉讼请求,判令范某给付曹某889020.58元,具有事实和法律依据。一、二审判决认定事实清楚,适用法律正确。 北京高院在裁判原文是: 本院经审查认为:夫妻双方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分权,但一方非因生活需要在处分重大夫妻共同财产时应当与另一方协商一致。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有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等严重损害夫妻共同财产利益的行为,夫妻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分割共同财产。 本案中,范某与曹某经协商一致后出售了涉案房屋,获得房款228万元应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双方在处分房款时亦应当友好协商。但范某未将所获得房款150万元的事实告知曹某,并未经曹某同意擅自处分该房款,且不顾曹某的多次反对仍进行大额炒股投资,将144万元房款用于股票投资并亏损了70余万元,属于严重损害夫妻共同财产利益的行为,侵害了曹某的平等支配权。 一、二审法院支持曹某请求婚内分割售房款的诉讼请求,判令范某给付曹某889020.58元,具有事实和法律依据。综上,一、二审判决认定事实清楚,适用法律正确,审判程序亦无不当。范某的再审申请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七条规定的情形。 案号:(2023)京民申1855号 裁判时间:2023年6月13日
  • 孩子生下来后可以起诉要求对方承担抚养费用。
  • 没领结婚证,己成事实婚姻,法律承认吗?

    没领结婚证,己成事实婚姻,法律承认吗?

    内容:事实婚姻与同居关系的权利与义务是差别很大的,如果符合事实婚姻的构成要件,将会受到法律保护,夫妻双方的忠诚义务,离婚时的财产分割和子女抚养问题,也都将适用《婚姻法》。但如果不符合事实婚姻的构成要件,那么只构成同居关系,法律并不承认这是一种婚姻。

    2022.11.11376人收看
  • 姚平

    2024/2/7 15:16: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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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生活中这类案件时有发生,男女双方在恋爱期间相互赠送礼物和金钱来表达情意和祝福是人之常情。但是在爱情中,双方应当保持一定的理智,不要把金钱作为衡量感情的标准,也不要被感情冲昏头脑。为了避免双方在分手后产生经济纠纷,情侣之间的转账可进行备注款项性质并保留相关书面证据,以免日后产生纠纷。   如果能够查明转账款项用途,双方对此产生争议时该如何认定恋爱期间转账的性质?一般来说,如果转账留言或红包描述中,或在款项支付的前后聊天记录中,表明款项是借款,那么可以认定为借款,在分手后,可以就相关款项要求对方返还。在特殊节日里转账的有特殊意义的数额,除非有证据证明是借款,否则法院无法支持要求返还的诉求。而恋人间的正常消费、密集、琐碎的转账、来往可视为一般赠与,在分手后,也不能要求返还。   现实中还有一种情况,双方往来款项超过日常生活交往等一定合理限度,数额较大,一方主张是为促使双方缔结婚姻关系而给付的财物时,人民法院综合考虑双方当地习俗、给付的时间和方式、财物价值、给付人及收受人等事实认定上述给付是否属于彩礼性质,从而依法作出裁判。   法条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五十八条   民事法律行为可以附条件,但是根据其性质不得附条件的除外。附生效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自条件成就时生效。附解除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自条件成就时失效。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五十七条   赠与合同是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受赠与的合同。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六十一条   赠与可以附义务。赠与附义务的,受赠人应当按照约定履行义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六十三条   受赠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赠与人可以撤销赠与:   (一)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者赠与人近亲属的合法权益;   (二)对赠与人有扶养义务而不履行;   (三)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   赠与人的撤销权,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行使。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六十五条   撤销权人撤销赠与的,可以向受赠人请求返还赠与的财产。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六十七条   借款合同是借款人向贷款人借款,到期返还借款并支付利息的合同。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六条   原告仅依据金融机构的转账凭证提起民间借贷诉讼,被告抗辩转账系偿还双方之前借款或者其他债务的,被告应当对其主张提供证据证明。被告提供相应证据证明其主张后,原告仍应就借贷关系的成立承担举证责任。
  • 他们的关系只是同居关系。从法律上讲,女子无赡养男方老人的义务,无权继承男子的财产。两人的女儿、男子的老母有权继承男子的财产。但在继承前,应分割出属于女子的个人财产部分。
  • 没领结婚证算事实婚姻吗,想离婚的话,财产怎么分割呢?

    没领结婚证算事实婚姻吗,想离婚的话,财产怎么分割呢?

    内容:现在法律上已经不承认事实婚姻。婚姻一定要去领结婚证,不要去相信合同,这是非法的,对你保障自己的权利很不利。

    2022.10.05967人收看
  • 元甲交通律师

    2024/1/18 10:00: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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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交通事故“私了”后,还能反悔吗? 2021年2月28日,原告赵某驾驶的车辆与被告张甲驾驶的车辆发生碰撞,事故发生后,原告赵某委托其丈夫即原告刘某处理与被告的纠纷。 原、被告双方协商原告预付给被告50 000元,用于被告的车辆修理、入院检查,预付的款项多退少补。 事故当天,刘某通过银行账户将50 000元转入指定的张乙(张甲的妹妹)的银行账户。现刘某、赵某以张甲、张乙、孙某治疗伤情及修理交通事故中受损车辆仅花费12 000元、余款38 000元拒不返还构成不当得利为由提起诉讼,要求返还上述38 000元款。 张甲、张乙、孙某辩称:案发时,赵某存在酒驾嫌疑,当时刘某为了平息该交通事故,阻止张甲报警,并提出支付5万元款项后私了此事。 法院审理 法院经审理查明:2021年2月28日17时许,原告赵某驾驶宝马车辆与被告张甲驾驶的长城车辆发生碰撞,同日17时04分,张甲拨打122电话报警。此后,原告刘某、第三人孙某分别赶到现场协商处理,被告张甲入医院治疗。因刘某劝阻,张甲取消报警。经协商后,刘某于同日19时12分许将50 000元款项转至张乙银行账户。张乙收到上述款项后随即转给张甲。 此后,自2021年7月5日至2022年11月17日,刘某因支付50 000元款项,以张乙、孙某、张甲等构成不当得利为由先后四次向法院起诉,其中,两次以撤诉结案,两次以当事人不适格驳回起诉。 法院一审判决:驳回刘某、赵某的诉讼请求。宣判后,刘某、赵某提出上诉。二审过程中,刘某、赵某自愿撤回上诉,法院二审裁定:准许刘某、赵某撤回上诉。一审民事判决自本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发生法律效力。 法官说法 本案案件标的额较小,只有3万余元,但双方当事人对于案件事实争议较大,这也是所有不当得利纠纷案件的共同特点。原告一方认为,其支付给被告的5万元款项是处理交通事故的预付款,在交通事故处理完毕后多退少补;被告一方则认为,原告所支付的5万元款项是一次性处理交通事故的所有费用,不存在多退少补,且原告赵某当时系酒后违法驾驶车辆。 本案中关于款项的交付仅系口头协商,双方没有出具书面证据,双方当事人也不能提供现场目击证人出庭作证,因此,给案件审理和事实认定带来较大的难度。在该案件审理之初,主审法官曾考虑根据如下思路作出处理:以原告没有证据证实交付的5万元系预付款后期多退少补,径行驳回其诉讼请求。 此后,主审法官经过慎重考虑后认为,根据上述思路,固然可以对案件作出快速处理,处理结果也不违反法律规定,但由于没有对存在争议的事实作出认定,所以难以让当事人信服,社会效果也不好。因此,应当在根据双方当事人所举证据认定事实的同时,还应根据生活经验、人情世故、法律法规,在最大程度上对存在争议的事实进行还原和推定,据此结合相关法律规定,作出公正合法的判决,力争取得更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一、作为原告一方的当事人,在被告不认可其提出的诉求及事由的情况下,如果其所举证据不能证实其主张的事由,依法须承担对其不利的法律后果。 原告刘某、赵某主张,其支付的50 000元款项,是供张甲修理车辆及住院治疗伤情费用、剩余(不足)部分多退少补,张甲维修车辆及住院治疗花费12 000元左右,剩余的38 000元款项应作为不当得利予以返还。《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二十二条规定:“因他人没有法律根据,取得不当利益,受损失的人有权请求其返还不当利益。”第九百八十五条规定:“得利人没有法律根据取得不当利益的,受损失的人可以请求得利人返还取得的利益,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一)为履行道德义务进行的给付; (二)债务到期之前的清偿; (三)明知无给付义务而进行的债务清偿。” 我国《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第一款规定:“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即:谁主张,谁举证。在本次庭审中,刘某、赵某所提交的主要证据是刘某通过张乙向张甲转账的银行交易明细一张,该证据仅能证明存在转账的事实,无法证实其曾与对方达成50 000元款项用于维修车辆及住院治疗后余款多退少补的事实,其所提交的先前起诉案件庭审笔录一页也仅能证实张甲在该案件庭审中曾自述购买车辆花费70 000元、维修车辆花费10 000余元、治疗伤情花费检查费用2 000余元且伤情尚未痊愈。综合原告所举以上证据,无法证实其曾与张甲达成50 000元款项用于维修车辆及住院治疗后余款多退少补的口头协议的事实。 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九十条第二款规定:“在作出判决前,当事人未能提供证据或者证据不足以证明其事实主张的,由负有举证证明责任的当事人承担不利的后果。”刘某、赵某作为对其所主张的被告构成不当得利的事实负有举证责任的原告一方,所举证据不能证实上述事实,故依法应当承担由此造成的对其不利的法律后果
  • 若要补办,家长需携带以下材料向有关部门提出书面申请:1、医学证明补发申请表;2、在户籍所在地报刊登报声明旧的《出生医学证明》作废报纸一份;3、需提供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户籍证明;4、户籍本、身份证、结婚证原件、复印件、遗失证明。希望可以能帮到你。
  • 原告提供不了结婚证却出示居委员的证明证实其婚姻事实具有法律效力吗?

    原告提供不了结婚证却出示居委员的证明证实其婚姻事实具有法律效力吗?

    内容:提供不了结婚证的原因有好几种,有的是老人以前根本没有办理婚姻登记就一起生活的,有的是登记了但是搬家或者其他原因遗失了,对于不同的情况我分别论述,对于根本没有登记的情况

    2023.02.22183人收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