撞了人全责垫付的钱能要回来吗_车被车撞了对方全责怎么赔偿

导读:
老生常谈,发生交通事故,首先要保护好现场,并依法放置警示标识,引起过往车辆注意避免发生二次事故。如果事故造成轻微损失且责任明了双方可以自行协商私了解决,如果事故造成了较大的车损或者造成了人员伤亡,最好向交警部门报案由交警做出责任认定,并向保险公司报险。
人被车撞了,即使是对方全责,对方也是没有义务垫付医疗费用的,这也是出于对双方的一个公平对待,待由伤者治愈出院,根据医院开出的治疗清单费用发票来报销赔偿的。
如果伤者实属经济困难或者实在不愿自己先垫付这笔治疗费用,这样的情况下可以向交警提出申请,要求由保险公司的交强险部分先行垫付。
事实上,每起交通事故只要手里握有交警部门出具的事故责任认定书,谁垫付都没有关系的了,理好心情把伤养好才是正道。
把身体养好后再向当地法院起诉要求赔偿,民事赔偿项目可以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受害人因伤致残的,其因增加生活上需要所支出的必要费用以及因丧失劳动能力导致的收入损失,包括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赔偿义务人也应当予以赔偿。
如果对方狮子大开口,自己确实没有办法承担。为什么买保险嘛!就是自己没法承担风险,才买保险三。把风险转移到保险公司去。保险公司该承担的风险也有专业人士(理赔人员)出来处理。少去自己的麻烦。
你可以要求对方保险公司先来垫付医疗费。如果保险公司不垫付,你就看一下人重要还是吵架重要。如果人重要,那就只有自己垫付了,如果吵架重要,你完全可以天天给对方打100个电话。
说实在的。我的客户包括我本人都不建议私人垫付医疗费的。我会把一切交给保险公司来处理(本来也该给保险公司处理。)我客户的车出险了,都会第一时间给我,我就关心有没有人伤,大概是什么情况?如果有人伤,交警肯定会到的。没有人伤,我会指定他们照相,去快处中心办理相关事宜,然后派汽修厂上门去修车。
因此对方不垫付医疗费也是能够理解的。我的客户,我就直接叫他们不要自己去垫钱。一切交给保险公司处理。
让我从结论开始:如果您没有被送往医院,如果您不提前付款,就无法挺身而出,让保险公司的专业人员去。。
发生交通事故之后,关于在医院解决抢救费的问题。
发生交通事故之后,其实有多种渠道来解决医疗费的问题。首先,全国的各个医院已经开通了交通事故伤人的绿色通道。也就是说,在伤者抢救时的费用医院会无条件的抢救伤员,确保伤员在最短的时间内得到有效的救治。作为交警部门也会通知车辆的保险公司在医院垫付一部分资金。从2019年的年底,全国的道路交通事故救助基金进行了大范围的改革。伤者在医院救治期间的费用,道路交通事故救助金会全方位的进行保障,不会让一个伤者因为没有钱而延误了救治病情。
对垫付医疗费的问题的看法。
发生交通事故之后,伤者在交通事故中如果不承担任何责任,总是希望自己不用掏一分钱,让机动车的驾驶员来垫付医院的所有费用。但是在这个案例当中,机动车的驾驶员已经购买了商业保险。作为机动车的驾驶员会认为,医院所花费的费用,保险公司会承担自己没有垫付的理由。双方的矛盾由此而产生,伤者的家属会认为机动车的驾驶员,对待交通事故的处理态度是非常的不友善。
矛盾的产生其实是有办法来解决的
作为伤者应该认识到。对方的车辆是有保险的,而且在商业险比较全的情况下,今后的医疗费用在民事赔偿的时候是有保障的。当治疗终结之后,将所有的医疗费进行统计。可以选择进行民事调解,也可以直接向法院进行民事诉讼。一定会得到圆满的解决。关于机动车驾驶员垫付的问题上我觉着不应该有过多的要求。
作为机动车的驾驶员应该认识到。自己的车辆是有保险的,在交通事故发生之后,对方人员已经受伤,在责任认定时机动车已经承担了全部责任。自己可以适当的垫付,只需要加将垫付的票据保存好,今后保险公司在理赔的时候,将你所垫付的钱先予扣除赔偿跟机动车驾驶员。这样做的好处第一你尽到了垫付的义务,保险公司今后也会先给你的。因为保险公司在进行赔偿的时候是要经过机动车驾驶员同意的。
作为保险公司。在垫付的问题上,目前只是垫付了强制险的1万块钱。因为保险公司毕竟是有规章制度,在民事垫付的时候总是希望一次性解决事故赔偿,不愿意进行第二次垫付。或者通俗的讲不愿意在中途进行垫付。我个人认为,保险公司应该在垫付的问题上更加灵活的去把握这种事情,有效避免激化双方的矛盾。保险公司在社会中除了要考虑自身的经济利益之外,更多的应该承担社会责任。
我个人认为
关于垫付的问题,其实作为伤者、机动车驾驶员、保险公司三者如果能更加协调的处理这件事情,就不会出现社会上这么多关于垫付难的问题。
在这起交通事故当中,保险公司如果能够灵活的操作,先垫付一部分医疗费用。我相信这件事情就会比较容易的解决。这不仅仅需要保险公司的理赔员来解决,更重要的是需要整个保险公司制度的优化来处理这一方面的问题。
以上就是我对这件事情的个人看法。如有不妥之处,还希望大家在评论区留言,谢谢。
首先医院对于交通事故,不会见死不救,对于生命危险不管有钱没钱都得先救,这是法律规定,另外法律的确没有规定有垫付的义务,若伤者家里情况不好,伤者又花费较大的话,建议让交警开垫付通知书,对方保险公司会垫付一万左右的同时,交警部门还有可以申请救助,能给垫付一部分,这样可以申请到两笔钱,若是钱还不够,可以通过交警沟通对方及保险公司,若是他们扔坚持事后给钱,那就只能起诉,以上仅提供给伤者家境不好无钱医治的人,对于家庭条件好的,建议保留单据,充足考虑自己需要的赔偿方案,先养伤后算账,出院后可以好好跟肇事方算账,你好他好伤者好。
人被车撞了,对方全责,他有车商业保险,但是他不愿意垫付治疗费 ,该怎么样去对付这种人?
像这样的一种情况,在事故纠纷当中是比较常见的,包括很多人出现事故之后,都有这么一个想法,反正自己购买了保险,钱压根就不用自己付,面对这种事,我们该怎么去处理?保障自己的权益,又不用看对方的脸色,给心理造成一些无谓的压抑
其实现在的保险政策还是很完善的,只因保险工作人员的流动太大,由于业务的不熟悉, 所以往往增大了这样的纠纷,其实当我们出现交通事故时,保险条例里面有一个授权第三方,保险里面的钱可以直接赔付到个人账户上面,这样就不用经过主责任方
责任方如果觉得麻烦,可以直接授权第三方赔付,根据工作经验,会出现不肯垫付的,往往都是他们双方都不能确定这个钱是赔付到哪里?如果垫付之后,万一钱不是赔付给本人,想要拿回来可能会存在麻烦,由于这样的顾虑,所以才会造成这样的纠纷,本来是很简单的一件事情
还有如果是现在出现交通事故,法律是有规定医院要先救人的,如果出现医疗费用庞大,可以让医院出示证明,让保险公司直接把费用垫付医院上面
如果还不行,建议准备资料要当时处理的交警大队,叫交警出面处理
对方不愿意垫付医疗费,对伤者来说可能很不理解。但是我有代理过原告,也有代理过被告,接触的多点。这种情况也很常见了,在法律上确实没强制性规定,任何一方必须垫付医疗费用。
不愿意垫付医疗费用,大部分情况下并不是司机不愿意承担责任而是“不敢”。这是现实的情况决定的,现在一旦伤者去了医院,即使你积极主动的承担医疗费用,积极跟伤者家属沟通。通常会出现什么样的情况呢。看见自己的家人受伤,有几个人能平心静气的好好沟通,分清责任的,大部分都是指责和谩骂或者无休止的纠缠。看不见底的医疗费用,对交通事故送来的伤者,医院心里都有数的很。基本上不可能因为你的态度好而改变他们的诉求,更有甚者诉求只会越来越多,越来越离谱。本来买有保险的话,这些保险公司都是直接赔付的,一切按照程序走就行了,又何必要去承受这些,如果最后事故责任认定书下来,按照认定书上的责任,多付了,你又能要得回来么?虽然这种说法看起来不太近人情,但是从道德的高点来考虑问题和从现实的角度来考虑问题,毕竟是不同的。
碰上这种人就走正常的诉讼程序保存好所有的相关票据,看你后续需要主张什么费用,都留下相关的票据和依据,等到伤情好转后,可以去出具事故交通认定书的交警部门去调取肇事方的身份信息和车辆信息,按照这些信息和之前保存的票据和依据,委托律师或者自己写好起诉状和证据目录,到交通事故发生地点所属的管辖的法院立案即可。之后就只有耐心等待开庭了。
简单的说,法律并没有规定全责方必须要给伤员预付款,只有到医疗终结,再解决交通事故。至于你说要怎样对付人家,我想说,还是先怎样对付自己法律短板这一块,别动不动就任何来对付人家,而不是想着如何尽快解决问题。告诉你,只有协商解决才是上策,在平和的气氛中协商,什么原因都能解决,什么困难都能迎刃而解。
一般的车主都不愿意出交通事故,可是交通事故又很难避免,所以为了保险起见都为车辆办理了保险。遇到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害的,驾驶员必打三个电话,120、122和保险公司电话。之后驾驶员会配合交通警察完成事故调查。伤者救治医院已介入,赔偿保险已跟进,至于医药费需不需要垫,保险公司有规定他们会协调。对治愈后理赔(有亡另论),既便在交通法庭上,赔偿问题也都是保险公司派出的业务员在说,无需驾驶员说同意与不同意。只要车辆保险足额,一般赔偿是没有问题的。有人把垫不垫付治疗费,归到道德层面,我认为是欠妥的。
出车祸之后报警,打120,打保险公司电话就可以了!不接触,不探视,不垫付,这是有规定的,所有这些都交给保险公司,虽然看着很无情,可这就是法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