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石油劳务派遣工转正_劳务派遣工向谁辞职

姚平婚姻家事律师 2022.09.16来源:律总管1257人收看
导读:
劳务派遗工永远不可能转正。劳务派遗工是派遗公司的员工不是被派遗单位的员工,劳务派遗人员的人事关系、工资关系等都是在派遗公司的,所以基本上没转正之说。唯一能转正的途径就是符合招考条件参加招考。除此,几乎别无它法。

劳务派遗工永远不可能转正。劳务派遗工是派遗公司的员工不是被派遗单位的员工,劳务派遗人员的人事关系、工资关系等都是在派遗公司的,所以基本上没转正之说。唯一能转正的途径就是符合招考条件参加招考。除此,几乎别无它法。当然,单位的临时工也可通过内招考试、或过渡考试方式转正(机会很微)。但你是派遗工,你不可能参加内招考试或过渡考试,讲白了派遗工连单位临时工也不如。最后,说一下个人观点:无论你什么工,既然选择了干这行就应该对工作负责,培养自己的责任心,不能得过且过的混日子。对工作负责的人对朋友对亲情也会负责。无论派遗到哪工作,虽然工资低,但人脉关系广,好好把握机会。

劳务派遣工10年的条件很难满足

在劳动关系上劳务派遣工和用人单位没关系,劳务派遣工只和劳务派遣公司存在劳动关系,劳务派遣公司在成立的时候不是把劳动法书本翻烂了,就是把相关方面律师灌醉好几回,他们知道如何规避风险和责任。

劳动合同从一年一签或者三年一签想转到签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要满足10年的条件,那么这个时候劳务派遣公司就要在这个条件上动脑筋了,是不会让劳动者干满10年的,要么辞退劳动者,要么就是通过变更劳务公司的法律相关的信息和劳动者重签劳动合同,这样可以把之前的劳动关系年限抹平。

他们就是在洞里转来转去的泥鳅,很滑,让人很难抓住。通过人为的手段打破无固定期的条件,让转正成为不可能。

不要再去想派遣工转正的事

派遣工本身就是为了某种利益驱使产生的,派遣工的利益一再受压榨,他们是不可能让利给劳动者的。劳务派遣工很难在一个劳务公司做到底,一般是三五年之后就会被劳务公司想办法打发走人,或者留神劳动者的年龄,几乎是劳动者身强力壮的那段年龄被劳务公司取走,过了那个年龄段就要说再见了。

派遣工应当关注的是,劳动期间的合法权益,比如说,社保有没有缴纳?可以在劳动关系存在期内为了工作忍住维权的念头,但是一定要保留能够证明劳动关系的材料及证据,可以在劳动关系解除之后进行追溯维权。转正的事情就不要想了,不会给满足条件的。

当前劳务派遣工的悲哀

劳务派遣工的劳动权益最容易受到侵犯的有两点,即便解决了其中一点,也基本保留了另外一点,也就是社保和同工同酬问题。劳务公司有可能为劳务派遣工缴纳社保,但对于同工同酬是几乎没有希望的。

劳务公司的利润基本建立在社保和同工同酬这两块的克扣上,而且劳务公司用人都是要身大力不亏的人,因为派出去干的活几乎是“苦脏累”。

劳务派遣,是派遣公司与用工单位签订劳务派遣协议后,根据用工单位的需求,向用工单位派遣派遣工的一种用工方式。

因此,对于用工单位来说,劳务派遣工具有以下特点:

1、经常被用于临时性、基础性的岗位

劳务派遣工一般是用于公司的基础性、临时性、不重要的岗位。比如,一家公司的普工,或者一些公司的客服岗位等。

这些岗位需求数量多,技能要求不高,而且从事的业务可以从企业中剥离出去。

2、企业不会理会派遣工的前途

因为派遣工是跟派遣单位建立劳动关系,跟企业只是用工关系,所以企业不会为派遣工的前途着想。

3、派遣工无法享受到用工单位的福利

在现实中,很多企业在发放福利的时候,不会考虑到派遣工。比如逢年过节,企业都会向正式工发放福利,这样的福利,派遣工是无法享受到的。如果派遣公司有发放福利,那派遣工可以享受到。但派遣公司一般不会有这样的福利。

在机关事业单位考录制度还没有普遍实行以前,机关事业单位进人是可以随便安排的,尤其是事业单位进人,根本不用多少程序,只需要有关领导签字同意即可。现在随着“逢进必考”制度的实施,已经严格禁止领导签批进人了。就算领导同意进人,那也只能是零时工,这样的零时工除了每个月挣千儿八百的工资外,其他任何养老、医保等保险统统没有。

而劳务派遣人员虽然用工形式不一样,但劳务派遣人员在单位来说实际上也属于零时工,只不过人事关系在劳务派遣单位。大家知道,劳务派遣人员,虽然也在单位工作,但其档案仍然在劳务派遣公司,包括保险等手续都由劳务派遣公司办理。也就是说,劳务派遣人员其实不属于单位的人,而属于劳务派遣公司的人。

劳务派遣机构就是剥削劳动者利益的机构,就是一个错误的存在,政府应该取缔。

首先可以肯定的说,劳务派遣工不可能转正。题主的问题应该是把劳务派遣工和临时工混淆了。临时工是企业有时为了分担暂时出现的工作压力直接招聘的非正式雇用的劳工。一般期限比较短并且在签订合同的时候就注明了合同到期日。在用工期间享受和正式员工同样的待遇。

劳务派遣和临时工不一样,这里从劳务派遣工的具体含义说起。

劳务派遣是指劳务派遣单位与接受单位签订劳务派遣协议,由劳务派遣单位招用雇员,并派遣该劳动者到接受单位工作,劳动者和劳务派遣机构从中获得收入的经济活动。也就是说跟你签订合同的是劳务派遣公司而非直接用人单位,劳务派遣公司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后,由劳务派遣公司去招聘人员给用人单位,而劳务派遣公司和你签订劳动合同。也就是说用人的不招人,招人的不用人。并且用人单位要向劳务派遣公司支付派遣费用。

在劳务派遣中存在着三种主体和三重关系,三种主体是劳务派遣工机构,用人单位和被派遣劳动者,三重关系是劳务派遣机构与被派遣者的劳动关系,劳务派遣机构与用工单位的关系和用工单位与被派遣劳动者的关系。

但是,在这个关系里面,劳务派遣单位和用人单位都要履行自己对劳务派遣工的义务,分别为:

劳务派遣机构有义务向被派遣劳动者履行以下义务:

1、支付工资。 这是派遣工和劳务派遣机构签订的合同规定的工资。

2、缴纳社会保险。

3、提供福利待遇。

4、签订的合同不能低于两年的固定期限合同。

5、在这两年期间,如果劳动者没有被派遣出去工作,劳务派遣单位也是有责任和义务按月支付劳务派遣工的最低劳动工资。

用人单位要履行的义务有:

1、被派遣劳动者与正式员工享有平等的法定劳动权利,如参加公会的权力民主参选参与的权力提请劳动争议处理的权益,

2、实际用人单位的集体合同规定的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劳动安全卫生等劳动条件,标准同样适用于被派遣劳动者,而且被派遣劳动者享有与用工单位的劳动者同工同酬的权利。

3、提供相应的劳动条件和劳动保护按国家标准,

4、告知被派遣劳动者工作要求和劳动报酬。

5、支付加班费,绩效奖金,提供与工作岗位相关的福利待遇。也就是说如果在和劳务派遣公司签订的合同之外实际产生的加班费和绩效奖金,用人单位有责任支付,这时,劳务派遣工相当于同时从两家单位拿到了收入。

6、对在岗被派遣劳动者进行工作岗位所必须的培训。

7、如果是连续用工要实施实行正常的工资调整机制,并且用工单位没有权力将被派遣劳动者再派遣到其他用人单位。比如说签订的是半年的合同,半年之后项目还没结束用人单位还想继续用,恰逢这时是用人单位的调薪时间,那么劳务派遣工也有权利同等的调薪机制。

如果用工单位或者是劳务派遣单位没有履行以上职责,劳动者是可以收集资料去申请劳动仲裁,如果是与用人单位有纠纷,去用人单位所在地的仲裁机构;如果是和劳务派遣机构的纠纷,就优先去劳务派遣注册地的仲裁机构;如果和派遣机构和用人单位都有争议,可由劳动合同或劳务派遣协议规定,由当事人选择仲裁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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