嫁出去的女儿能回娘家分遗产吗

导读:
时至今日,在我国一些偏远地区,仍深受传统思想影响,特别是嫡长子继承制。手艺传男不传女,嫁出去的女儿泼出去的水,女人是外家人等思想观念,还普遍存在。随着法治社会的建设,传统思想与现代文明激烈碰撞,也体现在一次次法律修订上。近两年,关于已经嫁出去的女儿,在父母去世后回家要求参与遗产分割的新闻层出不穷。
那么,作为嫁出去的女儿,到底有没有权利继承父母留下的遗产呢?
答案是:原则上来讲,即使是嫁出去的女儿也有继承的权利,因为继承的权利是平等的,但这也要考虑是否尽到了应有的赡养义务。
遗产争夺的闹剧不断上演,关于遗产的分配问题其实法律也有着比较明确的规定,今天懂哥就带大家了解一下。
先来明晰一下,遗产包含了哪些内容——
遗产指的是指自然人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和其他合法权益。包括但不限于动产、不动产、生产资料、财产权利以及合法财产等等。(花呗、白条不能继承哦~)
遗产继承基本有四种:法定继承、遗嘱继承、遗赠、遗赠抚养协议。(目前法定继承是主流)
根据不同形式的继承,继承的规则也不一样,下面就展开讲解讲解。
第一、法定继承
法定继承是指,被继承人在生前没有写遗嘱,因此继承人的范围、顺序,以及遗产分配的原则,均是按法律规定处理的一种方式。
谁可以继承,继承的顺序是什么:
第一顺序:配偶→子女(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继子女)→父母(生父母、养父母、继父母)
其他可以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的,还有对配偶父母尽到赡养义务的丧偶儿媳、女婿。
第二顺序:兄弟姐妹(同父同母、同父异母、同母异父、养兄弟姐妹、继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简单来讲,有第一顺序继承人,则由第一顺序继承人从前到后,谁还在谁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或者第一顺序继承人放弃继承,由第二顺序继承人从前到后,谁还在谁继承。
法定继承有几项基本原则:
1、人人平等: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均等
2、权利义务相一致:尽主要抚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多分遗产;能尽而未尽抚养义务的,少分或不分
3、互谅互让,和睦团结:夫妻共同财产先分一半给剩下的一方,另外一半才能作为遗产继承
4、养老育幼,互济互助:对生活有特殊困难又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予以照顾
第二、遗嘱继承
遗嘱继承指的是,被继承人在生前以合法的形式,对财产继承进行前置分配的方式。
主要的形式有公证、自书、代书、打印、录音、录像和口头。看似快捷有效,但是发生法律效力是有前提的:除公证遗嘱和自书遗嘱外,其余五种形式都需要有符合资格的见证人在场见证才有效。
注意,让老伴儿或者子女等做见证人可不行,因为①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行为能力人②继承人、受遗赠人③与继承人、受遗赠人有利害关系的人这三类都不符合资格,会导致遗嘱无效。
第三、遗赠
遗赠指的是,被继承人生前订立遗嘱,死后将遗产一部分或全部赠与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其他个人,是以遗嘱处分自己财产的一种特殊形式。
遗赠属赠与性质,是单方的、无偿的法律行为,只要遗赠人一方作出意思表示即可成立,并不需要征得受赠人的同意。但有个前提,必须达到形式上和内容上具备设立遗嘱的法定要件才能有效。
那么看到这可能有的朋友会比较懵:遗嘱继承和遗赠到底区别在哪儿?
遗嘱继承和遗赠都是以立遗嘱的形式进行的,但主体范围、权力行使方式、清偿义务都有着较大差异。
遗嘱继承人只能是法定继承人范围之内的人;遗赠的对象只能是法定继承人以外的人,包含国家、集体等社会组织。
遗嘱继承人接受继承的,不需要作出明示的意思表示,默认接受;遗赠的接受,必须要以明示的方式在60天内回应,否则默认放弃。
遗嘱继承人享有依遗嘱继承遗产的权利,也要承担遗产价值范围内的债务清偿被义务;受遗赠人则只有权利,无义务。
第四、遗赠扶养协议
遗赠抚养指的是,被继承人与扶养人之前订立协议,抚养人为被继承人养老送终,被继承人的全部或部分财产在其死后转归扶养人所有。(这种情况下多为老人无人赡养)
了解完四种继承形式,我们还要考虑,如果出现了多种形式并存的话,怎么处理?
首先在形式的优先级上,遵循遗赠扶养协议>遗嘱&遗赠>法定继承。
出现遗赠扶养协议与遗嘱、遗赠并存的,两种方式所涉遗产没有交集的,遗产分别处理;有交集的,优先按遗赠扶养协议处理,与协议相抵触的遗嘱、遗赠全部或部分无效。
出现遗嘱和遗赠并存的,所涉及财产出现交集,那就需要从被继承人所立遗嘱或遗赠的时间、证据的形式判断、真实意思表示,无法判断真实意思表示的,需考虑案件的具体情况公平性因素,可以认定共有或平均分配所涉财产等。
综合来看,一路走来继承随着司法实践的积累,更加趋于合理化。一方面是条款更加全面、详细,另一方面则考虑到了人性。财产有价,亲情无价,为了抢夺亲人的遗产而破坏家庭的和睦,人道不会赞扬,法律更不会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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