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居多久可以申请解除婚姻

导读:
分居多久可以申请解除婚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规定,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此外,《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规定了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认定标准。因此有分居事实存在的夫妻关系双方均可向人民法院提出解除婚姻关系的诉讼请求。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三十一条规定“夫以妻擅自中止妊娠侵犯其生育权为由请求损害赔偿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因此非因感情不和而分居且不存在合法有效合同关系。
1、分居多久可以提起离婚诉讼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九条第一款第(一)项的规定,提起离婚诉讼,应当符合以下条件:
(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二)有明确的被告,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三)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2、分居期间的费用如何承担
法律对此没有明确规定,但是笔者认为,夫妻因感情不和分居,原则上由双方平均承担生活费用。但由于经济条件、生活环境等因素的限制,当事人可能并不能完全负担分居期间的全部生活费用,比如交通费、住宿费、生活费等,此时若允许双方平均承担,将会造成一定程度上的浪费。因此应在夫妻分居期间由双方平均承担其生活费用,该部分费用一般占其工资收入的一半左右为宜。对于因长期分居造成的夫妻感情破裂,不能维持正常生活、工作的情形下应考虑给予当事人精神抚慰。至于是否需要给予精神抚慰以及给多少精神抚慰,应由法官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判断。
3、什么时候可以申请解除婚姻关系?
我国《婚姻法》中没有明确规定婚姻关系解除的具体时间,但我国《婚姻法》规定了离婚条件。《婚姻法》第三十一条规定,男女双方自愿离婚的,准予离婚。双方必须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并对子女和财产问题已有适当处理时,发给离婚证。
根据以上规定,只要满足了上述的法定条件,不论是否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两年,均可申请离婚。但是离婚不是随时可以申请的,必须要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提出离婚申请后,才能依法解除婚姻关系。如果一方想要解除婚姻关系必须向人民法院起诉离婚后方可解除婚姻关系。
4、分居期间的子女抚养问题
(1)父母双方对十周岁以上的未成年子女随父或随母生活发生争执的,应考虑该子女的意见。
(3)当子女年满十周岁时,父母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
(4)父母双方协议两周岁以下子女由父方抚养,并对子女健康成长无不利影响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两周岁以下的孩子一般由母亲抚养,但是如果母亲不具备抚养能力或患有严重疾病等特殊情况需要由父亲抚养的除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