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医鉴定跟伤残鉴定是一回事吗(伤残鉴定和司法鉴定是一回事吗)

导读:
一、伤残鉴定 法医鉴定 司法鉴定有什么区别啊
1、司法鉴定包括:法医临床鉴定、法医病理鉴定、法医精神病鉴定、法医物证鉴定、法医毒物鉴定、司法会计鉴定、文书司法鉴定、痕迹司法鉴定、微量物证鉴定、计算机司法鉴定、建筑工程司法鉴定、声像资料司法鉴定、知识产权司法鉴定等。
2、法医临床鉴定,是指运用法医临床学的理论和技术,对涉及与法律有关的医学问题进行鉴定和推断。其主要内容包括:人身损伤程度鉴定、损伤与疾病关系评定、道路交通事故受伤人员伤残程度评定、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程度评定、劳动能力评定、活体年龄鉴定、性功能鉴定、医疗纠纷鉴定、诈病(伤)及造作病(伤)鉴定、致伤物和致伤方式推断等。
3、由以上两个概念可以得知:
(1)法医鉴定、文书鉴定、痕迹鉴定以及其他方面的鉴定都属于司法鉴定范畴;
(2)临床、病理、精神、物证、毒物鉴定都属于法医鉴定的范畴;
(3)伤残鉴定属于法医临床鉴定的范畴。
二、请问司法鉴定和伤残鉴定一样吗?
1、司法鉴定和伤残鉴定是否一样,要看具体情况,你司法伤残鉴定和工伤伤残鉴定就是不一样的。
2、司法伤残鉴定适用的依据是《人体伤残等级鉴定标准》,而工伤伤残鉴定的依据是《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程度鉴定标准》
三、请问法医鉴定就是伤残鉴定吗?该到那去申请?有时间规定吗?
法医鉴定包含伤残鉴定,伤情鉴定等。
伤残鉴定是指伤残程度鉴定。伤残鉴定的范围包括交通事故伤残、工伤事故伤残、意外伤害伤残、打架斗殴伤残。一般由司法部门(比如交警队、派出所、法院)委托伤残鉴定机构做相应的鉴定。
治疗终结和鉴定时机的确定
(一)治疗终结:临床医学一般所认可的损伤后病理变化经临床治疗后得到完全或部分恢复并维持稳定的时期。对治疗终结意见不一致时,可由当事人委托律师事务所进行伤残鉴定,确定其是否治疗终结。
(二)鉴定时机:鉴定时机应以事故直接所致的损伤的治疗终结之时,或确因损伤所致并发症的治疗终结之时为准。交通事故的当事人因伤致残的,在治疗终结后15日内,可以委托律师事务所进行伤残伤残。
四、法医鉴定和伤残鉴定是一样的吗
不一样,使用的标准不一样。法医鉴定通常是刑事案件,伤残鉴定一般是工伤或者交通事故。
五、做了法医鉴定后能不能做伤残鉴定
当然可以做伤残鉴定啊!伤情鉴定和伤残鉴定是两个东西!你这个用工伤评残标准的话是十级,最低的一级!
六、伤情鉴定与伤残鉴定区别是什么?
一是两者的概念不同:
所谓伤情是指受伤害的情况、情形、程度。
所谓伤残是指身体受到了一是损害,伤害;二是形成了残缺,残破;三是因受伤达到了残废状态。
二是两者的延伸指向不同:
提及伤情就会延伸到伤情鉴定——所谓伤情鉴定,是指确定受害人被伤害的程度,即确定其机体组织结构的破坏、功能障碍及心理、精神方面的影响和损害程度的过程。
提及伤残就会延伸到伤残鉴定——伤残鉴定即伤残程度鉴定,临床法医鉴定项有:
1.损伤程度鉴定 即轻伤、重伤、轻微伤鉴定或称伤情鉴定。
2.伤残程度鉴定 包括 I 级伤残至 X 级伤残(工伤事故称为一级伤残至十级伤残,程度由重到轻)。
3.因果关系鉴定 指损伤与疾病的关系鉴定。
4.医疗纠纷司法鉴定 医疗行为中是否存在过错,若有,与患者死亡或残疾之间的关系。5.保险理赔鉴定 是否意外伤残、重大疾病、全残、失能达到保险理赔规定。
6.影像学资料的同一认定 所提供X光片、CT等资料是否为同一人。
7.损伤后误工时间的审查
三是相关的功能不同;
伤情、伤残鉴定的结果的功用是不同的,可以说伤情鉴定和伤残鉴定是两回事。伤情鉴定是确定能否承担刑事责任的标准;而伤残鉴定是确定受害人得到民事赔偿的计算标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