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婚生子孩子抚养权归谁(非婚生子女抚养权)

导读:
未婚生子孩子抚养权归谁(非婚生子女抚养权)
法律上,孩子归父母的哪一方具体抚养,协商优先,协商不成的,各方可以根据其优势主张归自己,都主张的,可由法院判决,当然,期间涉及一些法律技巧,建议我们婚姻律师介入,方可事半功倍。
未婚生下的孩子,也即非婚生子女,我国法律上,非婚生子女和婚生子女的地位是一致的,并不存在实质上的差异。故,对于非婚生子女的权利义务,以及由此带来的法律纠纷,可以参照《民法典》婚姻家庭篇的相关规定适用。
《民法典》第1071条规定,非婚生子女享有与婚生子女同等的权利,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加以危害和歧视。不直接抚养非婚生子女的生父或者生母,应当负担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的抚养费。
未婚生子孩子的抚养权,有4种处理方法。
1、非婚生的子女,在两岁以前通常由母亲抚养;
2、母或父方身体健康,能为孩子提供良好条件,且长期和孩子生活的,法院一般不会轻易改变其生活环境;
3、孩子年满八岁之后,遵从孩子意愿;
4、孩子一直由祖父母或外祖父母抚养,且有抚养能力、意愿帮助孙辈子女的,法院会优先考虑。
未婚先育孩子的抚养权归属由父母双方协商处理,协商不成的可以向法院起诉,对于非婚生子女的抚养权问题,可以参照婚生子女抚养权规定。如果孩子不满两周岁,以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根据不同情况,按照有利于子女的原则抚养,如果已满八周岁,则应当尊重孩子的真实意愿。
一般情况下,如果母亲愿意抚养子女,则抚养权归母亲,因为刚出生的子女更需要母亲,并且按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子女抚养权问题的司法解释,两周岁以下孩子的抚养权原则上归母亲。
女性未婚生子,孩子父亲来抢孩子的话,抚养权归谁:
1、孩子的抚养权由孩子父母共同享有。
2、如孩子父亲想单独抚养,可以双方协商,或由法院进行裁定。
【法律依据】:
《民法典》
第一千零八十四条第一款规定,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
第一千零八十四条第二款规定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
第一千零八十四条第三款规定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
未婚生子孩子应由谁抚养?
非婚生子女的抚养权
在我国,非婚生子女与婚生子女在权利上完全没有差别。《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一条规定,非婚生子女享有与婚生子女同等的权利,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加以危害和歧视。
男女双方在没有结婚的情况下,仅依据二人的声明就能认定孩子的父亲吗?
答案是不能,自然血亲的成立与否主要依赖于双方之间是否存在血缘关系。通常情况下,婚内生育的子女,推定具有亲子关系。婚外生育的,在正常的孕育过程中,生母可以通过子女出生的事实加以确认,生父则需要通过血缘关系来确定,一般需要通过亲子关系鉴定来证明。
必须通过亲子鉴定来确定吗?
也不是100%。假设男方认为孩子不是自己的,不想抚养孩子,女方将男方告上法庭,要求男方支付抚养费,尽抚养义务。庭审中,女方向法院提交了其与男方同居的相关证据,并申请亲子鉴定,在法院委托鉴定机构后,男方拒不配合,此时,法院可以推定男方是孩子的父亲。推定的依据是《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三十九条第二款:父或者母以及成年子女起诉请求确认亲子关系,并提供必要证据予以证明,另一方没有相反证据又拒绝做亲子鉴定的,人民法院可以认定确认亲子关系一方的主张成立。
二人的非婚生子女可以随男方落户吗?
可以,但必须提供亲子关系鉴定的证明。《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解决无户口人员登记户口问题的意见》规定:“非婚生育的无户口人员,本人或者其监护人可以凭《出生医学证明》和父母一方的居民户口簿、结婚证或者非婚生育说明,按照随父随母落户自愿的政策,申请办理常住户口登记。申请随父落户的非婚生育无户口人员,需一并提供具有资质的鉴定机构出具的亲子鉴定证明。”
男女双方决定共同抚养未婚生子女,假如双方就共同抚养协商不成,或今后就孩子的抚养权产生诉讼时,法院判断孩子抚养权归属的主要依据是什么呢?
在涉及未成年子女抚养问题时,儿童利益最大化原则是解决此类纠纷的基本价值取向,当然,总原则还需要通过父母双方抚养能力、条件、孩子的个人生活、学习情况等多种因素综合判断。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相关司法解释,法院在处理时可做如下认定:
1、对不满两周岁的子女,原则上由母亲直接抚养,但母亲有下列情形之一,可由父亲直接抚养: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者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而父亲要求子女随其生活;因其他原因,子女确不宜随母亲生活。
2、对已满两周岁的未成年子女,父母均要求直接抚养,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予优先考虑:已做绝育手术或者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子女随其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子女健康成长明显不利;无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子女随其生活,对子女成长有利,而另一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者其他严重疾病,或者有其他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不宜与子女共同生活。
3、父母抚养子女的条件基本相同,双方均要求直接抚养子女,但子女单独随祖父母或者外祖父母共同生活多年,且祖父母或者外祖父母要求并且有能力帮助子女照顾孙子女或者外孙子女的,可以作为父或者母直接抚养子女的优先条件予以考虑。
4、对已满8周岁的未成年人子女随父或随母生活意见不一致的,应当尊重子女的意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