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后一方不履行离婚协议中的财产约定

吴梦云律师 2023.04.2026人收看
导读:
不履行离婚协议中的财产约定裁判结果法院认为,王某与崔某签订的离婚协议书,是双方的真实意思表示,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双方均应按照离婚协议书的约定履行自己的义务,一方不履行离婚协议怎么办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若法院认定离婚协议系双方真实的意思表示,不存在无效事由或者欺诈、胁迫等可撤销事由,法院会确认离婚协议的效力,并在诉讼请求范围内依据离婚协议的内容进行判决,关于离婚协议的法律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零九条: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全面履行自己的义务。

离婚后一方不履行离婚协议中的财产约定怎么办?

一方不履行离婚协议怎么办?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若法院认定离婚协议系双方真实的意思表示,不存在无效事由或者欺诈、胁迫等可撤销事由,法院会确认离婚协议的效力,并在诉讼请求范围内依据离婚协议的内容进行判决。在对方拒绝履行判决书或调解书的情况下,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

但就孩子抚养费、教育费、医疗费的支付、增加、减少等纠纷起诉至法院的,应列未成年子女为原告,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母作为法定代理人参加诉讼。

不履行离婚协议能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吗

法院强制执行是人民法院的司法行为,必须严格依法进行,哪些法律文书具有强制执行力,也必须有法律规定。因此,有法律效力的文件不一定有强制执行力。

也就是说,虽然经婚姻登记管理机关备案的离婚协议书具有法律效力,但没有强制执行力,当事人不能直接根据协议内容,请求法院对不履约一方的财产采取强制措施。

关于离婚协议的法律效力

离婚协议书是男女双方关于人身关系、财产分割、子女抚养的合意,如果没有欺诈、胁迫等行为,且双方都是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则离婚协议可以认定为双方真实意思的表示,具有法律效力。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零九条: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全面履行自己的义务。

当事人应当遵循诚信原则,根据合同的性质、目的和交易习惯履行通知、协助、保密等义务。  

当事人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应当避免浪费资源、污染环境和破坏生态。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六十九条第二款:当事人依照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签订的离婚协议中关于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的条款,对男女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登记离婚后当事人因履行上述协议发生纠纷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

不履行离婚协议中的财产约定裁判结果

法院认为,王某与崔某签订的离婚协议书,是双方的真实意思表示,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双方均应按照离婚协议书的约定履行自己的义务。离婚协议书中明确约定房产归被告所有,被告支付原告80000元,分期支付,每月15日前支付1500元。被告应当按照约定支付款项。双方系2019年9月27日离婚,被告应自2019年10月份起按照每月1500元分期支付上述款项,至法院2021年4月16日立案之日止共计应支付19个月的款项,计款28500元。因被告已支付2800元,应予扣除,故本案中被告支付原告25 700元即可。故对原告部分诉讼请求法院予以支持。原告的其他诉求,因未到履行期限,本案不做处理。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零九条、一千零七十六条、一千零八十七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六十九条第二款之规定,判决如下:

被告崔某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五日内支付原告王某欠款25700元。

本案中,原被告之间离婚登记时,双方签订的离婚协议书对双方均具有约束力。根据协议,被告支付款项的义务一直持续到民法典实施之后,本案在法律依据上应适用民法典。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当事人一方未支付价款、报酬、租金、利息,或者不履行其他金钱债务的,对方可以请求其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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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北京婚姻律师-姚平

    2024/6/24 11:40: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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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复婚后呢?之前签订的离婚协议还有效吗?当然有效,离婚期间所购定的房产不会因为复婚就转变为共同财产,双方呢?是否复婚不影响离婚协议的效力?如果一套共同财产的房子离婚时归属为另外一方了,那么再婚的话也算那个人的个人财产了。双方如果有特殊约定,以约定为准。小律师关注我,让我们更懂法律。

  • 《婚姻法》规定,符合四种法定情形而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同时规定,离婚时,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的,可以少分或不分。因此,仅仅是婚外情的,原则上,仍然是平均分配。一、婚姻法强调:结婚自由、离婚自由。仅仅是有婚外情,这只是个人道德问题,应当予以谴责,但法律并不干涉这种行为,因此而导致离婚的,并不属于法律上的有过错。二、《婚姻法》第四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一)重婚的;(二)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三)实施家庭暴力的;(四)虐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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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2.10.27199人收看
  • 林艳英

    2024/1/29 17:4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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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离婚协议没有强制执行力,一方不按离婚协议履行,不能直接去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如何能让自己的权益最大话,可以联系我,帮你规划。
  • 协议离婚一年内。根据法律规定,协议离婚后要求确认离婚协议分割财产效力或对财产分割问题反悔,请求变更或者撤销财产分割协议的,应在双方协议离婚后一年内提起。过了一年就不可以再起诉了。另一方有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导致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的,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从当事人发现之次日起计算三年内有权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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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2.12.2331人收看
  •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2024/1/18 11:02: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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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达成和解协议但交付的汇票无法承兑,能否申请强制执行原生效法律文书? 鲁法案例【2023】643 原执行程序开始前,双方当事人自行达成和解协议并履行,但交付的商业承兑汇票无法承兑,一方当事人申请强制执行原生效法律文书,另一方以已履行和解协议提出执行异议,法院该如何处理? 案情简介 在史某与曾某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中,法院作出民事调解书:被告曾某于2022年10月30日前一次性向原告史某支付工程款85万元。2021年4月19日,双方达成《协议书》,约定:85万元债务由曾某以第三方公司的票额85万元的商业承兑汇票抵付,曾某保证该商业承兑汇票在2022年10月30日前到期,保证该商业承兑汇票最终能被兑付。 后来史某承兑汇票时发现,因第三方公司财务问题,该汇票无法被承兑。该汇票现处于拒付追索待清偿的状态,故史某向法院申请执行,要求曾某按照民事调解书履行给付义务。被执行人曾某提出异议,认为其在形式上已履行完毕85万元给付义务,史某债权转移和变现的风险应当由史某依法承担和依法解决。 申请执行人史某称,不同意曾某所提异议,协议书中虽然约定交付票据履行本案义务,但曾某需保证该票据最终被承兑。现在该票据不能被承兑,不是史某的原因,所以曾某未履行本案义务,史某申请执行符合法律规定。 法院审理 本案的争议焦点是:曾某是否应继续履行还款义务? 法院经审理认为,执行程序开始前,双方当事人自行达成和解协议并履行,一方当事人申请强制执行原生效法律文书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被执行人以已履行和解协议为由提出执行异议的,可以参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和解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九条的规定审查处理。 本案中,史某与曾某在本院作出生效民事调解书后,双方在执行前达成和解协议并履行。后申请执行人史某以曾某未履行义务为由向本院申请执行,本院依法立案受理。异议人曾某以已履行和解协议为由向法院提出异议,符合上述规定的情形,故本院参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和解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九条的规定审查处理。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和解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九条规定:“执行过程中,被执行人根据当事人自行达成但未提交人民法院的和解协议,或者一方当事人提交人民法院但其他当事人不予认可的和解协议,依照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五条规定提出异议的,人民法院按照下列情形,分别处理: (一)和解协议履行完毕的,裁定终结原生效法律文书的执行; (二)和解协议约定的履行期限尚未届至或者履行条件尚未成就的,裁定中止执行,但符合民法典第五百七十八条规定情形的除外; (三)被执行人一方正在按照和解协议约定履行义务的,裁定中止执行; (四)被执行人不履行和解协议的,裁定驳回异议; (五)和解协议不成立、未生效或者无效的,裁定驳回异议。” 史某与曾某在本院作出民事调解书之后,就本案债务达成协议书,约定曾某向史某交付85万元的商业承兑汇票,即表示该民事调解书项下曾某义务已经履行完毕。但在该协议书中双方约定曾某保证该商业承兑汇票最终能被兑付。在曾某将涉案票据交付给史某后,由于第三方公司原因涉案的商业承兑汇票未能成功兑付。即使曾某将涉案票据交付给史某,但因为票据未能成功兑付,曾某并未履行完毕本案义务。 申请执行人史某向本院申请执行,本院依据申请执行人的申请立案执行,并依照法律规定向被执行人曾某送达执行通知书、执行裁定书、报告财产令符合法律规定。最终法院裁定驳回曾某提出的执行异议,经济南中院复议并予以维持。 法官说法 执行当事人双方在法院作出生效法律文书后、执行立案之前达成和解协议,系当事人双方在本案诉讼程序和执行程序之外达成的和解协议,具有民事合同的法律性质,不属于执行和解协议,不产生阻却原生效法律文书恢复执行的法律后果。 本案中,法院作出生效调解书后,史某与曾某在执行前自行达成《协议书》,此后,曾某虽然按约定向史某交付商业汇票,但并未成功兑付,史某民事调解书项下债权并未获得清偿。曾某在和解协议中承诺“保证该商业承兑汇票最终能被兑付”,故曾某并未完全履行《协议书》,史某有权向法院申请恢复原生效法律文书的执行。
  • 正常是被胁迫下签的协议属于无效协议,但是需要有证据证明是在被胁迫的情况下签署的。提供不了证据,很难。离婚后可以重新分割财产主要有以下几种情况:1、离婚时,未对婚姻续存期间财产进行分割,离婚后双方可协议分割或通过法院诉讼分割:2、离婚时,一方隐瞒或藏匿婚姻期间属于夫妻共有的财产,离婚后被对方查获,对方可通过法院诉讼要求重新分割:3、离婚时,双方已经协商分割财产,离婚后,一方提出重新分割财产的要求,如对方同意,可重新分割,但对方若不同意,则不能重新分割。
  • 离婚后一方不履行离婚协议中的财产约定

    离婚后一方不履行离婚协议中的财产约定

    内容:不履行离婚协议中的财产约定裁判结果法院认为,王某与崔某签订的离婚协议书,是双方的真实意思表示,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双方均应按照离婚协议书的约定履行自己的义务,一方不履行离婚协议怎么办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若法院认定离婚协议系双方真实的意思表示,不存在无效事由或者欺诈、胁迫等可撤销事由,法院会确认离婚协议的效力,并在诉讼请求范围内依据离婚协议的内容进行判决,关于离婚协议的法律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零九条: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全面履行自己的义务。

    2023.04.2026人收看
  • 北京法律咨询

    2023/9/22 17:32: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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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胜诉判决书来了,对方过错导致感情破裂,双方协议离婚时把一套现价商品房赠与给孩子,孩子签署了一份《自愿放弃房屋产权》的声明后,该房屋立即就变成了离婚后没有处理的共同财产,于是我方不但主张对方过错要求多分,还要求扣除房屋未来涉及缴纳的35%土地收益款项,同时要求对方腾退该房屋,法院均支持了我方的诉讼请求。大家不要觉得离婚后财产纠纷就不涉及离婚时的过错了,这个判决已经证明过错方是要承担少分财产的风险。
  • 这份协议合法,但如果法院清查的话,这套房子可能不在你的财产范围内。因为你已经同意将这套房子给女方,同时由女方还贷,法院会认定女方为此房子的权利人,也就是说这套房子不再属于你的财产。
  • 离婚协议财产分割不履行怎么办

    离婚协议财产分割不履行怎么办

    内容:法院判决要求履行离婚协议的,对方仍拒不履行的,经当事人申请,法院可对不履行判决一方采取强制措施,法院判决要求履行离婚协议的,对方仍拒不履行的,经当事人申请,法院可对不履行判决一方采取强制措施,离婚判决一方拒不给的处理方法如下:法院判决生效后,对方不按判决履行的,可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协议离婚后,如果是对方未能按约按时履行的,即可向被告所在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案由是离婚后财产纠纷案,主张对方按约履行给付义务,法院将会审查案件,并根据情况决定是否对对方采取强制执行措施,包括查封、扣押财产等,以强制对方履行协议。

    2023.10.26675人收看
  • 婚内财产协议

    2023/8/3 19:23: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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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婚内财产各自归各自的协议怎么写 你们只需要订立一份婚内财产协议,在其中约定婚内的财产各自归各自即可。订立一份有效的婚内财产协议有以下要求: 首先在形式上,婚内财产协议必须采用书面形式, 其次,约定要具体明确。不仅要约定现有的财产归属,还要对婚内收益归属进行约定,你们婚内财产各自归各自所有的安排写在这一部分即可。 第三,夫妻双方签订婚内财产协议应当是双方真实的意思表示,换句话说就是婚内财产协议应当在双方自愿的情况下签订,如果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签订则无效。 最后,婚内财产协议的内容必须合法且相对公平,协议不能限制一方基本人权,比如离婚自由权、人身自由权、隐私权等等。同时也不能有违反公序良俗的约定。 婚内协议的约定,有诸多的限制,一不小心可能功亏一篑,建议向家与家律师咨询,让一份有效的财产协议守护你的美好生活。
  • 《民法典》中对夫妻财产方面作了相关的规定,如下: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三)知识产权的收益;(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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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离婚协议约定“各自名下财产归各自所有”,还能起诉分割财产吗?

    内容:离婚时协议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注明了“其他各自名下的财产归各自所有”相类似的兜底条款,同时又附注有财产清单的,离婚后夫妻一方能否以清单外财产未分割为由主张再次分割?

    2024.04.291047人收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