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子女家庭抚养权怎么判

导读:
很多家庭在有两个孩子,甚至多个孩子的情况下,夫妻双发在离婚时法院会怎么判决抚养权呢?有一些人则认为如果夫妻双方有两个孩子,就一人带一个?那如果面临三个孩子该怎么办?难道要一个人带三个吗?现实吗?
离婚时,如果面临多个孩子抚养权该怎么判?
首先,对于孩子的抚养权,夫妻双方可以先进行协商,如果双方对孩子的抚养权能达成一致,并对子女健康成长无不利影响时,法官通常会尊重父母的意愿。
其次,如果协商不成,法官会根据法律规定判决抚养权的归属,主要分为以下情形:
1、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女方生活;如果是两个孩子,夫妻双方条件相当,其中一个是两周岁以内判给女方,那么另一个可能会判给另一方,当然,如果条件适宜,也有可能两个孩子都判给一方抚养,因为法律也会考虑,生育二胎的本质是希望孩子能够相伴长大;
2、两周岁到到八周岁的子女法院应当参考双方的经济条件、照顾时间、学历教育以及有利于孩子健康成长等因素综合考虑判决抚养权;如果两个孩子都在这个年龄段,抚养权的判决就看双方谁能证明自己更有利于孩子的健康成长;
3、针对八周岁(一些部分地区是六周岁)以上的未成年子女,判决抚养权应考虑该子女的意见。
值得注意的是,考虑到抚养孩子需要付出一定的精力与经济成本,法院通常不会将三个孩子的抚养权判归一方。
有两个孩子抚养权怎么分配?
对于有两个孩子的父母,可以先协商决定孩子抚养权的归属,协商不定时,可以选择通过诉讼的方式争取孩子的抚养权,如果两个孩子都过了哺乳期时,法院一般情况会判决一人一个,这是法院出于经济责任分摊、孩子成长、家长精力这些角度考虑的;如果还在哺乳期,原则上会交由母亲抚养。
多子女抚养权的常见判法与考量标准
离婚多子女抚养权典型案例
男方杨某与女方张某系夫妻关系,并育有一儿一女。在陪伴教育孩子的过程中,杨某与张某逐渐发生分歧,矛盾日益加深,后因感情不和,张某向法院起诉离婚,并主张儿子杨小某和女儿杨小妹均归其抚养。
杨某在收到法院传票后,以担心孩子被张某抢走为由,私自到学校给当时就读四年级的儿子杨小某办理了休学手续,阻止杨小某去学校上课,造成杨小某失学长达半年之久。在大量的录音中,杨某告诉两个孩子“只能听爸爸的话,其他人都可以当做空气”,“除了爸爸以外,其他人都是外人”,“妈妈是个坏人,不要用妈妈这个词,要用‘她’来代替”等。
一审法院判决两个孩子均由张某直接抚养。杨某不服,向北京一中院提起上诉。二审期间,两个孩子中的哥哥杨小某年龄为9岁,妹妹杨小妹年龄为6岁,法官单独征询了两个孩子的意见。两个孩子均表示想和爸爸杨某一起生活,并称兄妹感情很好,不愿意分开生活。
杨某和张某抚养孩子的基本条件并无显著差距。在孩子抚养权归属上,物质基础固然是未成年子女健康成长的根本保证,但是未成年子女健康的世界观、人生观和健全人格的养成更为重要。结合杨某长期无故阻挠杨小某接受义务教育,虽经多人劝解,仍固执己见,拒不改正的事实以及人身安全保护令内容,法院认为,杨某的行为已经严重侵犯了未成人杨小某接受法定义务教育的权利。从有利于子女成长角度出发,从长远考虑,杨某现阶段暂不适宜直接抚养子女,两个子女由张某抚养为宜。故判决驳回杨某的上诉,维持原判。
多子女抚养权参考原则
一、在处理抚养权时,可根据案情征求未成年子女的意见,但孩子对抚养权的选择并非决定因素,应以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原则作为处理抚养权的首要原则。
虽然本案中男女双方均有抚养两个孩子的经济能力,但在精神利益上,杨某强的上述不当行为,不仅侵犯了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特别保护的未成人的受教育权,其行为还给孩子的身心成长造成了严重的不良影响和负面干扰。
因此,即便在二审期间两个孩子表示要跟随父亲一起生活,但是根据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原则,本案中两个孩子的意见并非抚养权归属裁判的唯一依据,还应以未成年子女切身利益为重点考量因素,切实维护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
二、在处理二孩抚养权时,对于年龄差距不大的幼儿或坚决表示不愿分离的子女,从陪伴成长和相互帮助的角度出发,可将兄弟姐妹不分离作为裁判考量原则。
对于二孩抚养权的确定,审判实践中,有些父母出于公平分配等观念,提出把孩子分开抚养,即“一人养一个”的想法。毕竟,孩子不是财产,对于抚养权归属的判定不能类同于对财产分割的处理。因此,法院在处理抚养权时会综合各方面因素,以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利益来处理抚养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