乘坐出租车发生交通事故怎么处理

导读:
乘坐出租车发生交通事故怎么处理
我们在搭乘出租车时,若在行驶过程中发生交通事故,该如何处理呢?出租车驾驶员若没有过错或者双方均有过错时,责任该怎么认定?我国最高法发布《关于审理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专门就此类问题进行了规定。
乘坐出租车发生交通事故怎么处理
出租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赔偿权利人向出租车的单位或个人追偿交强险限额之外的赔偿责任的,法院应予支持。
《意见》对出租车交通事故、免费搭车出现事故的赔偿责任,进行了明确。
《意见》规定,出租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赔偿权利人请求经营出租车的单位或个人对超出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之外的损害承担赔偿责任的,法院应予支持。
《意见》明确,免费搭乘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搭乘人损害,被搭乘方有过错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但可以适当减轻其责任。搭乘人有过错的,应当减轻被搭乘方的责任。
《意见》称,驾驶人未取得驾驶资格、醉酒、吸毒、滥用麻醉药品或精神药品后驾驶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的或被保险人故意制造交通事故的,最后导致人身损害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
在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上,《意见》称,法院有充分证据足以推翻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制作的交通事故认定书的,人民法院应确认其证明力。
在出租车交通事故、机动车试乘交通事故、免费搭车出现事故的责任认定上,这次是第一次以司法解释的形式出现。
我们在搭乘出租车时,若在行驶过程中发生交通事故,该如何处理呢?出租车驾驶员若没有过错或者双方均有过错时,责任该怎么认定?我国最高法发布《关于审理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专门就此类问题进行了规定。
乘坐出租车发生交通事故应该如何处理?
乘坐出租车发生了交通事故,在确定民事赔偿主体的时候,首先应该确定的是交通事故的责任划分,根据责任划分为两种情形。
一是承运人(如出租车司机)负有事故的主要责任、次要责任或者是同等责任的情形下,承运方与事故的其他方构成共同侵权,共同侵害了乘车人的人身权或财产权,两方都是民事赔偿主体。
二是承运人对交通事故的发生无责任,其他方负有全部责任的情形下,发生了侵权责任与违约责任的竞合,出租车乘客可以要求事故其他方承担侵权责任,也可以要求出租车司机承担违约责任。
在侵权责任与违约责任发生竞合时,乘客既可以侵权为由起诉,也可以违约为由起诉,二者可以任选其一。
综上,乘坐出租车发生交通事故的处理办法跟一般交通事故一样,及时报警,警方会就事故出具责任认定,以此确定当事人的赔偿责任。
出租车司机发生交通事故该由谁来赔偿?
1、客运出租车所有的出租车在运行中造成他人损害的,分三种不同的经营方式:
如果是出租公司雇佣出租车司机进行自主经营,由出租车公司根据事故责任比例承担赔偿责任;
如果是承包经营关系,赔偿责任主体应是承包者,发包方负连带责任;
如果是租赁经营关系,出租者是否对交通事故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上述观点是基于作为出租方、发包方收取承包费、租金的行为,是运行利益的获得者,因此应作为赔偿主体。
但有另外的观点认为,车辆的的承租人是车辆的实际支配者,同时是利益的直接归属方,此时发生交通事故,车辆的承租人要承担赔偿责任。
2、出租车系个人购买,但《客运出租汽车经营许可证》、《客运出租汽车准运证》登记在出租车公司名下。
此种情况该出租车在运行中造成他人损害的,应由司机根据事故责任比例向受害人承担赔偿责任。当其财产不足清偿时,不足部分由出租车公司承担赔偿责任。
3、出租车由司机个人所有,司机有《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且《客运出租汽车经营许可证》、《客运出租汽车准运证》登记在司机个人名下。
此种情况该出租车在运行中造成他人损害的,应由司机个人根据事故责任比例向受害人承担赔偿责任,对该出租车进行集中管理和服务的机构不承担责任。
注:《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第四十九条规定,因租赁、借用等情形机动车所有人与使用人不是同一人时,发生交通事故后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部分,由机动车使用人承担赔偿责任;机动车所有人对损害的发生有过错的,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坐出租车被撞受伤如何赔偿?
坐出租车被撞,可以要求肇事方或出租车任一方或双方赔偿全部损失。数额不大的,可由保险公司在交强险限额内承担赔偿责任。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实施的《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规定,交通损害赔偿按照下列规定实施,具体的赔偿项目有:医疗费、交通费、误工费、护理费、住院伙食费、营养费、残疾赔偿金、死亡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及精神损害赔偿金。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五条 因道路交通事故造成下列财产损失,当事人请求侵权人赔偿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一)维修被损坏车辆所支出的费用、车辆所载物品的损失、车辆施救费用;
(二)因车辆灭失或者无法修复,为购买交通事故发生时与被损坏车辆价值相当的车辆重置费用;
(三)依法从事货物运输、旅客运输等经营性活动的车辆,因无法从事相应经营活动所产生的合理停运损失;
(四)非经营性车辆因无法继续使用,所产生的通常替代性交通工具的合理费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