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租车突然开门撞倒骑行人怎么办

导读:
出租车突然开门撞倒骑行人怎么办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八条规定:二人以上共同实施侵权行为,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承担连带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规定: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
北京海淀法院经审理,判决保险公司在交强险及商业三者险范围内赔偿赵女士医疗费等各项损失共计38.1万元;出租车公司赔偿赵女士残疾赔偿金、精神损害抚慰金等共计18.4万元,李女士对此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共同故意、共同过失均可构成共同侵权行为。本案中,先是司机王先生违章停车,之后乘客李女士开车门的时候,也没有尽到观察车后情况的义务,导致了事故的发生,所以两人共同对事故负有责任,在主观上具有共同过失,构成共同侵权。乘客李女士应与司机王先生对赵女士的合理损失承担连带责任。
突开车门撞倒骑车人,出租车乘客也有责
法院经审理后认为,根据《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王先生有驾驶小型轿车临时停车时未紧靠道路右侧发生交通事故的违法行为,是导致此道路交通事故的主要过错;李女士乘坐小型轿车开关车门妨碍自行车通行的违法行为,是导致此道路交通事故的次要过错;赵女士无与本起道路交通事故发生有关的过错行为,认定王先生为主要责任,李女士为次要责任,赵女士为无责任。车辆驾驶人王先生违章停车与乘车人李女士开车门未尽注意义务在主观上具有共同过失,因此构成共同侵权。
事发时王先生在出租运营过程中,所驾车辆在保险公司投保了交强险及商业三者险,此次事故发生在保险期限内,车辆交强险与商业三者险均应在其赔偿限额范围内承担100%的赔偿责任,若赔偿后仍有不足的,由出租车公司和李女士连带赔偿。
宣判后,各方当事人均未上诉,该判决现已生效。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八条规定:“二人以上共同实施侵权行为,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承担连带责任。”共同故意、共同过失均可构成共同侵权行为。本案中,司机王先生违章停车,乘客李女士开车门未尽注意义务,二者之间在主观上具有共同过失,构成共同侵权。因此乘客李女士应与司机王先生对赵女士的合理损失承担连带责任。
乘车出行本是为生活提供便利,却因各方一时疏忽造成事故。法官在此提醒,司机在临时停车时车身右侧应紧靠道路边缘;乘客下车时应谨慎查看车后方情况,可采取“荷式开门法”,用离车门最远的手去开车门,强迫自己扭动身体向后看;路人经过路边停置车辆时,亦应仔细观察车辆情况,避免“开门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