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民政局离婚和法院调解离婚效果是一样的吗

导读:
去民政局离婚和法院调解离婚的效果是一样的吗?
在民政局离婚可以领取离婚证,在法院调解离婚领取的是《民事调解书》(需要具备法院出具的生效证明),同样达到解除婚姻关系、财产分割和处理抚养权问题。
值得注意的是,离婚后如果一方违反当初的约定,在民政局离婚的当事人要以离婚协议为基础起诉至法院,通过法院审理后获得生效判决文书后,才能申请法院强制执行;在法院调解离婚的当事人,可以根据《民事调解书》的内容直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无需另行起诉。
民政局离婚与法院调解离婚的区别
离婚程序不同:
民政局离婚是双方亲自到民政机关办理离婚手续;
法院调解离婚是一方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之后的程序;
协议履行不同:
民政局离婚是双方对协议履行达成一致意见;
而法院调解离婚是双方在无法达成一致的情况下;
离婚判决书和离婚证有区别吗?
离婚判决书(调解书)是法院制作的,离婚证是民政部门的婚姻登记机关发放的,一个是司法判决(调解),一个是行政确认,体现了法定的两种离婚方式,即诉讼离婚和协议离婚,当然两种离婚在程序上,法律条件上等方面有很多不同。协议离婚的,夫妻双方就离婚及相关的财产分割、未成年子女抚养等达成协议,到一方的常住户口所在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达不成协议的,就要向人民法院起诉了。
法院处理离婚纠纷需要调解,调解不成的,是否判决离婚,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篇,要看双方的感情是否破裂来确定。
生效的准予离婚的判决书(调解书)和离婚证都能起到法律上解除合法婚姻关系的作用,在效果上是一样的。经法院判决(调解)离婚的,不需要去民政局办理离婚证。
有人说:“拿到离婚证书才算离婚,就算有离婚判决书(调解书)也不行”这种说法是错误的,因为法院生效后的离婚判决书(调解书)与民政局的离婚证法律效力是一样的,所以当事人不需要将生效的离婚判决书(调解书)换离婚证。如果想再婚,当事人直接带离婚判决书(调解书)和身份证明去当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就可以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规定,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规定,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离婚有两个途径,一是到民政局协议离婚,二是到法院诉讼离婚。法院的民事调解书或者判决书,与民政局的离婚证,从法律上讲,效力是一样的。只要办理一个就行了。婚姻关系解除时间,完成离婚登记,或者离婚判决书、调解书生效,即解除婚姻关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