欠款人无力偿还债务怎么办

导读:
欠款人无力偿还债务怎么办
可以与欠款人协商处理,可以要求分期还款,也可以选择其他财产性权益进行抵销。如果欠款人不愿意协商的,那么出借人可以去法院起诉,等赢得诉讼判决后,可以提供法律生效文书请求法院强制执行,法院可以强制执行欠款人的其他财产。
当然如果法院强制执行过程中,欠款人依旧没有其他财产可供法院强制执行,那么法院会终止或中止本次执行,当被欠款人某一天有可供执行的财产时,那么法院可恢复执行程序。
所以对于欠款偿问题能够协商解决的,那么就可以协商解决。协商解决时,可以要求欠款人分期履行,约定每过一定时间便返还一部分欠款,有返还欠款总比没有返还好。
当然也可以协商欠款人以其他财产性权益进行抵销,因为许多财产价值都是可以转换的,所以如果欠款人提供其他相当的财产性权益的,那么这样的抵销也是可行的。
欠债人无力偿还债务应按以下方法处理:
(1)暂时无力偿还的,经债权人同意或者人民法院判决,可以由债务人分期偿还;
(2)有能力偿还拒不偿还的,由人民法院判决强制偿还;
(3)法律也考虑到这种情况,规定债务人无力偿还债务的话,可以和债权人约定分期偿还;
(4)还可以向法院起诉,并交由法院审查债务人的经济情况,由法院进行强制执行,监督情况,或拍卖被执行人财产进行赔偿。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七十五条
借款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返还借款。对借款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据本法第五百一十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借款人可以随时返还;贷款人可以催告借款人在合理期限内返还。
被告人无力偿还债务怎么办
被告人无力偿还债务的,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其个人财产,用于履行判决,如果经强制执行人无法偿还债务的,债权认在发现被执行人有其他财产时,可以随时请求人民法院执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