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车牌怎么分割(北京离婚车牌分割)

导读:
北京车牌怎么分割(北京离婚车牌分割)
在离婚案件中,车牌可否作为独立财产进行分割?
一种观点认为,车牌本身作为车的从物,根据物权法具有依附性、依赖性和非独立性,并不具有独立的经济价值,车牌的产生和使用完全依赖于车体。
另一种观点认为,北京车牌的价值甚至会高于车辆的价值,已成为具有独立财产价值的稀缺资源,不再单纯是车辆的附属品。在分割车辆财产时,除需考虑车牌的归属问题,还需考虑车牌相应的价值。
在夫妻双方关于车牌没有协议的情况下,北京目前一般会由法院根据实际情况处理车辆的归属,若由非原车辆所有人取得,取得车辆的一方不需等到有购车指标后才能过户,也即可根据法院的判决或调解书直接取得指标。同时,由取得车辆及车牌一方补偿相应的对价(应包含车牌的价值)给未取得一方。
车牌从法律性质上讲并非财产,它只是为了区分汽车身份的标志,从某种角度讲类似于公民身份证号码。虽然只有获得了机动车号牌的车辆才能上路行驶,但它的这个作用再重要也无法让其成为一项具有法律意义的财产。所以也不能作为离婚财产被法院所认可并进行分割。
在法院的实际判决中,将小汽车与号牌分别来判的可行性非常之低,法院在离婚判决中的通常做法是把小汽车与号牌一并判归一方所有,有获得方给予对方一半的价值补偿。而这里的价值也仅指车辆的价值,是不会对号牌进行作价的。
离婚后,北京牌照与车辆可以一人一半吗?
北京高院:车辆指标、车辆号牌一般不能与车辆分离也不可单独让与。
车辆指标在法律意义上并非财产,仅是区分车辆身份的标志,其作用虽然重要,但不可单独成为诉请返还的标的物。车牌作为车辆的从物,其产生与使用依赖于车辆本身,具有依赖性、从属性,不应当作为具有独立经济价值的物来进行分割。车辆指标、车辆号牌均系车辆不可分割的一部分,无法脱离车辆本身而存在,一般不能与车辆分离也不可单独让与,返还车辆指标、车辆号牌并配合过户的请求亦不具备强制履行性。
车辆指标在法律意义上并非财产,仅是区分车辆身份的标志,其作用虽然重要,但不可单独成为诉请返还的标的物。车牌作为车辆的从物,其产生与使用依赖于车辆本身,具有依赖性、从属性,不应当作为具有独立经济价值的物来进行分割。车辆指标、车辆号牌均系车辆不可分割的一部分,无法脱离车辆本身而存在,一般不能与车辆分离也不可单独让与,返还车辆指标、车辆号牌并配合过户的请求亦不具备强制履行性。(本文来自网络信息整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