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婿有赡养女方父母的义务吗?

导读:
赡养老人,让老人“老有所依”是一种传统美德,也是子女应尽的义务,《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七条详细说明了子女赡养老人的情况,在《老年人权益保障法》中也提到了:赡养人的配偶应当协助赡养人履行赡养义务。
儿媳对公婆、女婿对岳父母是否有法定的赡养义务?《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七条第二款规定,成年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的,缺乏劳动能力或者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成年子女给付赡养费的权利。《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第十四条规定,赡养人应当履行对老年人经济上供养、生活上照料和精神上慰藉的义务,照顾老年人的特殊需要。赡养人是指老年人的子女以及其他依法负有赡养义务的人。赡养人的配偶应当协助赡养人履行赡养义务。
根据上述法律规定可知,对老年人负有赡养义务的应为其成年子女,这里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形成抚养关系的继子女。法律虽未规定儿媳对公婆、女婿对岳父母负有赡养义务,但作为儿媳、女婿有协助配偶履行赡养的义务。
需要指出的是,家庭作为社会的细胞,家庭成员间友善、和睦、包容,社会才能和谐发展。尊老爱幼,社会和谐,也是社会主义核心价值的体现。虽儿媳、女婿并非法定赡养人,但是法律对于儿媳、女婿的赡养行为是鼓励和提倡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九条规定,丧偶儿媳对公婆,丧偶女婿对岳父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所以即便法律未明确规定儿媳、女婿为法定赡养人,儿媳、女婿亦应该积极协助配偶履行对公婆、岳父母的赡养义务,促进家庭和谐。
女婿有义务赡养女方父母吗?
赡养老人,让老人“老有所依”是一种传统美德,也是子女应尽的义务,《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七条详细说明了子女赡养老人的情况,在《老年人权益保障法》中也提到了:赡养人的配偶应当协助赡养人履行赡养义务。
从这两条相关的法律条文来看,并没有明确要求女婿赡养女方父母,赡养老人的法定范围仅限于: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继子女以及具备抚养能力的孙子、孙女等。
女婿不是法定赡养人,本案中的女婿也可以选择不赡养陈老汉,但法律也鼓励丧偶一方抚养另外一方的父母。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九条规定:丧偶儿媳对公婆、丧偶女婿对岳父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作为第一顺利继承人。
法律上谁有义务赡养老人?
《民法典》第26条规定,“成年子女对父母负有赡养义务。”
第1067条规定“成年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的,缺乏劳动能力或者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成年子女给付赡养费的权利。”
第1074条规定“有负担能力的孙子女、外孙子女,对于子女已经死亡或者子女无力赡养的祖父母、外祖父母,有赡养的义务。”
所以,法律上对老人的赡养义务主体是子女后代,并不包括女婿和儿媳。比如,大家回忆一下以往报道有赡养纠纷的案例,父母到法院起诉,被告都是子女,没有把子女的配偶当被告的。
当然,现实中儿媳或女婿对老人赡养的行为也很普遍,这一方面因为这是一种值得提倡的美德。另一方面这种行为还是以夫妻关系为基础的,实际属于协助配偶履行赡养义务,毕竟夫妻的财产和各方面精力付出正常是一体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