遇到婚姻诈骗应该怎么办?(婚姻诈骗认定)

导读:
遇到婚姻诈骗应该怎么办?
什么是婚姻诈骗?
婚姻诈骗的认定往往有以下几个要件:
1、犯罪故意产生的时间
以婚骗财的诈骗犯罪的犯罪故意往往产生在婚姻关系成立之前,具有非法占有他人钱财的犯罪故意是认定婚姻诈骗犯罪的重要构成要件。
2、主要采取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的方法
婚骗者采取了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了被害人的信任。通过欺骗手段获取财物之后,行为人将财物用于个人挥霍。
有的婚骗者为了更加取得被害人的行为,掩盖诈骗事实,有时也会将骗取的钱财少量花在被害人身上,但钱财在实质上仍被行为人个人控制和支配。
3、骗取财产的所有权
婚骗者所骗取的财产是一方婚前财产或是与被害人有关系的其他人的财产,并非属于婚姻关系成立后,“夫妻”双方的共同财产。
4、婚骗证据
要认定对方实施婚姻诈骗的违法犯罪证据尤为关键,如进行交流过程当中的微信记录,还有录音材料,并且将婚骗子发布在婚恋网站上的信息予以保存,进行网络截图。
婚恋关系不影响适用诈骗罪
刑法中没有关于婚姻诈骗罪的描述,但是亦未将有感情的双方当事人排除在诈骗犯罪应被追究刑事责任的主体之外,男女有婚恋关系不会阻却诈骗罪的成立。
不过,应注意,在恋爱关系中,一方自愿赠与对方大额财物的;在婚姻关系中,一方家庭意识淡薄、对婚姻不负责,或者是以共同生活为目的,只是借婚姻索取了较多财物的,不属于诈骗的情况。
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用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的行为。成立本罪,以行为人具有非法占有的目的为前提。
在婚恋关系中具体表现为:行为人基于骗取财物的故意,通过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等欺诈手段得到他人的信任,骗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的行为。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诈骗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司法解释的相关规定,诈骗公私财物价值三千元至一万元以上和三万元至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上的,应当分别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的“数额较大”与“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
婚姻诈骗的证据如何收集?
关于婚姻诈骗需要提供被对方诈骗的证据,例如转账记录,或者索要钱财的聊天记录等等。
婚姻诈骗需要提供哪些证据材料:
1、身份证的真伪,记住其身份证号码和名字,到公安机关查询有无此号码和人名;
2、户籍真伪,记住其户籍所在地,询问当地派出所有无此人;结婚记录,查找一下其以前有无登记结婚的记录。
婚姻诈骗罪是以借婚姻索取财物为目的,用虚构事实或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他人财物数额较大,并构成犯罪的行为。
3、诈骗犯罪的主体是一般主体,凡达到刑事责任年龄,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构成本罪的犯罪主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