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村买卖宅基地合同有效吗_宅基地买卖合同

导读:
您好,同村的宅基地是可以进行流转的,但是,流转的宅基地也必须用于住宅的建设,私自改变宅基地用途的也是违法行为,国家法律明令禁止。但这种规定也有一定的局限性,不利于宅基地的有序流动。
第一,就目前的宅基地政策来说,除极个别试点地区外,宅基地只能在同村的村民之间进行交易。
第二,签订宅基地转让交易协议之前,要征得宅基地所在社里和村里的同意;地块的面积、坐落、四至界线、付款方式、手续办理(主要是涉及农房时)等要在协议中加以明确,若能村社里的干部做见证人更好。
第三,若是跨社转让交易的,在先征得社里和村里同意的基础上,还要先落实好两个社之间的土地对换工作,并签订土地对换协议。
这是曾从事过多年农村宅基地审批及农房建设管理工作的笔者,给合现行政策和工作中的实际,给出的答案。下面,就简要说说农村宅基地买卖交易的相关条件和相关的注意事项。
一、宅基地买卖交易的必备条件
这是因为宅基地并不想买就能买,想卖就能卖,宅基地买卖交易要合法,最基本的就须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该宅基地权属清楚,无争议。
由于宅基地的所有权为集体经济组织,社里和村里同意宅基地原所有人转让交易。
受让方(购买方)是本村村民,且符合使用宅基地的条件(满足“一户一宅”要求)。
跨社交易要先落实好两个社之间的土地对换工作,并签订土地对换协议。
特别提醒:即使户口在本村,但不是本村村民的(主要是户口在农村的城镇户口人员),因不具备使用宅基地的资格,不能购买宅基地。
二、宅基地转让交易的注意事项
合法合规、双方协商是大前提,在此大前提之下,还需注意以下事项:
若当地村建办或国土所有标准协议,请尽量采用。
交易金额及付款方式一定要在协议中明确。
违法责任也要在协议中明确,以免发生纠纷。
若该宅基地上仍有农房的,对农房的处置以及相关拆除物的处理等也要协议中明确。
受让方(购买方)完成转让交易后要尽可能启动农房修建工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