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不去当地可以办理吗

姚平婚姻家事律师 2023.06.08505人收看
导读:
在这些试点省市,办理离婚登记不再局限于一方当事人的户口所在地,当事人也可以在经常居住地所在的婚姻登记机关,凭借居住证、结婚证、离婚协议书、身份证、户口簿等证明文件办理离婚手续,试点:也就是说,在以上几个试点省市,内地居民离婚登记的办理地点可以是夫妻一方户口所在地的民政局,也可以是夫妻一方经常居住地的民政局,(二)外地法院能提起离婚诉讼吗原告在经常居住地工作、生活超过1年,且被告出现以下情况之一的,原告可以在自己的经常居住地提起离婚诉讼:①被告也在外地工作、生活一年以上的②被告不在国内居住的③被告下落不明无法联系,或者被法院宣告失踪的④被告被强制收容教育、强制隔离戒毒的⑤被告涉及刑事案件,被公安机关控制或者在监狱服刑的离婚必须在户口所在地吗。

很多夫妻背井离乡在外地务工或做生意,一年到头只有过年才能够回老家几天。在面临婚姻感情破裂,准备离婚的时候,却犯了难。因为好不容易把所有证件资料全准备好了,却往往因为工作原因没有时间专程回老家办理离婚手续。

(一)外地民政局能办离婚手续吗?

原则上,办理离婚登记手续需要在一方户口所在地的民政局办理。但部分实施婚姻登记“跨省通办”试点地区的民政局可以办理其他省市的离婚登记手续。

根据民政部《关于开展婚姻登记“跨省通办”试点工作的通知》(试点期限:2021年6月1日至2023年5月31日),辽宁省、山东省、广东省、重庆市、四川省实施内地居民结婚登记和离婚登记“跨省通办”试点:

也就是说,在以上几个试点省市,内地居民离婚登记的办理地点可以是夫妻一方户口所在地的民政局,也可以是夫妻一方经常居住地的民政局。(经常居住地是指一方离开住所地至起诉时已连续居住一年以上的地方,但住院就医的地方除外。)在试点地区,夫妻凭借双方身份证、户口本、居住证(居住证需要在有效期内)、结婚证和离婚协议就可以向民政局申请办理离婚登记手续。

(二)外地法院能提起离婚诉讼吗

原告在经常居住地工作、生活超过1年,且被告出现以下情况之一的,原告可以在自己的经常居住地提起离婚诉讼:

①被告也在外地工作、生活一年以上的

②被告不在国内居住的

③被告下落不明无法联系,或者被法院宣告失踪的

④被告被强制收容教育、强制隔离戒毒的

⑤被告涉及刑事案件,被公安机关控制或者在监狱服刑的离婚必须在户口所在地吗?

协议离婚的办理对户口所在地的依赖比较强,诉讼离婚则需要结合具体管辖问题来看待。

协议离婚

2021年以前,当事人办理协议离婚手续只能在户口所在地办理,但随着经济发展,人员流动性增大,很多朋友为了生计和配偶一起背井离乡,这些人员想要办理离婚手续只能回到户口所在地,非常不方便。对此,我国已经开始实施民政部婚姻登记“跨省通办”试点工作。

2021年5月19日,根据民政部办公厅发布的《民政部办公厅关于开展婚姻登记“跨省通办”试点工作的通知》,规定5个省市可以异地办理协议离婚手续,分别为辽宁省、山东省、广东省、重庆市、四川省。

在这些试点省市,办理离婚登记不再局限于一方当事人的户口所在地,当事人也可以在经常居住地所在的婚姻登记机关,凭借居住证、结婚证、离婚协议书、身份证、户口簿等证明文件办理离婚手续。

诉讼离婚

通常情况下,离婚诉讼由被告住所地的人民法院管辖,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被告经常居住地的人民法院管辖。这里经常居住地主要指:至起诉时止被告离开住所地后已经连续居住一年以上的地方,但住院就医的除外。

举例来讲,被告住所地在北京市海淀区,但在北京市朝阳区已经居住一年以上,原告就应当向朝阳区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当然上述是一般情况,在离婚诉讼中,还有其他的管辖情形:

1、双方当事人都是军人的离婚案件,由被告住所地或者被告所在的团级以上单位驻地的人民法院管辖;2、中国公民一方在国外,一方在国内的,无论哪一方提起离婚诉讼,国内一方住所地的人民法院始终具有管辖权;3、如果双方都在国外,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由婚姻缔结地或者一方在国内的最后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4、如果一方被监禁的,原告对被监禁的被告提起离婚诉讼,注意应由原告住所地的人民法院管辖,如果原告的经常居住地与住所地不一致,则由原告经常居住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综上,当事人办理离婚不用非在户口所在地,在满足特定条件的情况下,可以异地办理离婚手续。

 

声明:该作品系作者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如若内容错误,请通过 【投诉】 功能联系删除
分享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