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资一万五要交多少个人所得税_一个月工资2万交多少税

姚平婚姻家事律师 2022.09.19181人收看
导读:
目前全国个人所得税起征点是3500元,同时个人所得税税率最高的达到45%。最新网络报道指出个人所得税起征点即将上调到5000,但并没有明确的指令下达,所以目前工资交税的起征点仍然是3500。

被扣的620元可能包含中介费用

一、如果是按工资

2019年新个税法实行之前,工资的扣除费用是3500元/月,实习的2700元缴不到个税。但学生实习,因为占用单位工资额度、产生劳动关系等,单位一般不会按工资计算,大概率是按劳务报酬计算。

二、如果是劳务报酬

新旧税法对劳务报酬计税是一样的,只不过新税法是预扣预缴,合并到综合所得。劳务报酬计税如下:

(一)每月的劳动报酬不超过4000元的,扣除800元后,按20%的税率计算个税。你2700元/月的实习工资,代扣代缴的个税为380元((2700-800)*20%)。实习工资2700元,到手2080元,被扣620元。被扣的620元中,扣税380元,还有240元不知去哪里了。

(二)每月的劳动报酬超过4000元的,扣除20%后的金额,按下列计算个税:

1、4000-20000(含),税率20%;

2、20000-50000(含),税率30%,速算扣除数2000元;假设扣除20%的费用后的金额为30000元,则计算的个税为7000元=30000*30%-2000;

3、超过50000的,税率为40%,速算扣除数为7000元。

2019年1月1日执行的新个人所得税法

1、如果是按工资计算。在新税法下,劳务报酬和工资薪金、稿酬、特许权使用费合并成为综合所得,综合所得的费用扣除额为5000元/月,实习工资2700元也缴不到个税。

2、如果是按劳务报酬计算。劳务报酬个税的计算同上,预扣预缴,次年汇算清缴。上述代扣代缴的380元,如果学生没有其他收入,次年个税汇算清缴的时候,可以退税。

累计预扣法预扣预缴个人所得税的具体计算公式为

本期应预扣预缴税额=(累计收入额-累计减除费用)×预扣率-速算扣除数-累计减免税额-累计已预扣预缴税额。其中,累计减除费用按照5000元/月乘以纳税人在本单位开始实习月份起至本月的实习月份数计算。按此公告,实习工资2700元/月不需要再预扣预缴个税了。

按此公告,若2020年7月1日后获得的实习工资2700元/月不需要再预扣预缴个税了,但可能那个240元还是照扣不误。不过,一个人一个月扣240元也够厉害的!!!

楼上同学实习期间并没有和公司建立雇佣关系,所以工资扣缴个人所得税需要按照劳务报酬所得项目由公司预扣缴个人所得税

(2700—费用扣除标准800)*20%=380元

这380元在次年个人所得税汇算清缴时如果全年收入不超过6万元可申请全额退税。

实际到手2070元,其中差额有可能公司按照劳务支出开具发票需缴纳增值税和相关税费,具体需要咨询公司

根据国家最新出台的税法,你2700元的工资是完全不需要交税的,因为国家规定工资的最低起征点是5000元的工资。但是由于你是一名大二的学生,非正式的员工,也不可以纳入正式员工的工资计算方法中,因此,推算对方应该是按照劳务收入给你们征税,如果是按照劳务收入的话,是需要按20%征税的,计算的公式是(2700—起征扣除800)=1900*20%,应交380元的税,但从你的描述里,你只拿到2080元,这样也是算不对的。

因此,建议你跟学校反馈,由学校老师出面进行协调,有一些学校介绍员工去工作,每个月是需要从学生的工资里扣除学校的介绍费用的。如果公司给你交了税,你自己也可以登录国家税务系统,实名认证后就可以查到公司每个月给你申报了的交税金额,现在信息是透明的,查询也很方便的。

大学生实习期间,身份比较尴尬,虽然是全日制用工,但是遵从的关系并不是劳动关系,而是劳务关系。

因为在校大学生,并不符合劳动关系主体资格。

所以,针对大学生实习期间的工资,工资应当按照劳务报酬所得计税。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规定“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财产租赁所得,每次收入不超过四千元的,减除费用八百元;四千元以上的,减除百分之二十的费用,其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800元以下不交税,计算方法如下:

应纳税款=劳务收入*(1-20%)*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

附计算依据:

1、不到4000元的,扣除费用800元:

应纳税所得=收入-800元

2、收入超过4000元的,扣除20%的费用:

应纳税所得=收入*(1-20%)

3、收入超过20000元的,还要加成征收:20000元至50000元的加征五成,50000元以上的加征十成。

4、应纳税款可以用速算公式计算:

应纳税款=应纳税所得*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

你的工资是2700,那应税所得就是1900,个税就是380元。

公司并没有错,所以你的应得收入应当为2320元。

如果你到手的工资是2080的话,那还有240就不知道被谁拿走了。

这个国家法律规定。

反正我底层,税也不会交太多,每年还能通过个人所得税APP在捞回几块,我终于见到回头💰啦。

首先,每个人被扣得的工资620元,建议与校方或用人单位了解所扣得税款是什么税种。

一、个人所得税可参考如下两个文件,免税:

(一)《关于完善调整部分纳税人个人所得税预扣预缴方法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0年第13号)第二条、正在接受全日制学历教育的学生因实习取得劳务报酬所得的,扣缴义务人预扣预缴个人所得税时,可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个人所得税扣缴申报管理办法(试行)〉的公告》(2018年第61号)规定的累计预扣法计算并预扣预缴税款。

(二)《个人所得税扣缴申报管理办法(试行)》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61号 )

第八条 扣缴义务人向居民个人支付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时,应当按照以下方法按次或者按月预扣预缴税款:

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以收入减除费用后的余额为收入额;其中,稿酬所得的收入额减按百分之七十计算。

减除费用:预扣预缴税款时,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每次收入不超过四千元的,减除费用按八百元计算;每次收入四千元以上的,减除费用按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计算。

应纳税所得额: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以每次收入额为预扣预缴应纳税所得额,计算应预扣预缴税额。劳务报酬所得适用个人所得税预扣率表二(见附件),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适用百分之二十的比例预扣率。

居民个人办理年度综合所得汇算清缴时,应当依法计算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的收入额,并入年度综合所得计算应纳税款,税款多退少补。

第十一条 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属于一次性收入的,以取得该项收入为一次;属于同一项目连续性收入的,以一个月内取得的收入为一次。

依据上述两文件,在校大学生实习收入是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的,按照劳务报酬进行申报,由用人单位按月预扣,年末进行个税汇算清缴。

但是,个人所得税的减除标准5000元/月,你们实习期三个月就是合计15000元,按照你的收入标准2700元/月来说是打不到缴纳个人所得税的条件。所说的扣得税款肯定不是个人所得税。

二、劳务报酬增值税,免税

(一)个人角度,2019年1月17日财政部和税务总局联合发布的《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实施小微企业普惠性税收减免政策的通知》(财税〔2019〕13号)规定,在2019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期间,将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月销售额由不超过3万元(按季纳税9万元)提高到10万元以下(含本数)。有人据此认为,无需发票可税前扣除的小额零星经营业务的判断标准也随之水涨船高,按月纳税的,提高到十万元。

(二)学校整体角度

1、如果此项工作是由学校整体承接的,那么学校作为纳税主体缴纳增值税企业所得税等

增值税(估计是小规模)2700/(1+3%)*3%=78.64元

城建税附加等78.64*12%=9.44元

企业所得税(假设按照最大税率计算)(2700/1.03-2080-9.44)*25%=133元(按照小微企业标准税率要比25%低很多)。

综合计算扣税总额133+9.44+78.64=221元

单纯从计税角度是扣不掉620元的。

根据《个人所得税法》关于工资薪金个税规定:

1、起征点是3500元;

2、就超过3500元部分征收(3500元超过3500元零元,即3500元不需要征税);

3、超过3500元部分,根据超过额度有不同的税率。

关于这个问题回答如下:

1.根据新的个人所得税规定,劳务报酬所得每次不超过4000元的部分,减除800元的费用按20%的税率预扣预缴个人所得税。

2.如果每月工资2700元,预扣预缴的个人所得税计算如下:(2700—800)*20%=380元,也就是说你预扣预缴的个人所得税应是380元,扣除后的所得为2700—380=2320元。需要注意的是 这个个人所得税380元只是预扣预缴,建议可以下载自然人个人所得税APP系统并注册,查看你的个人所得税预扣预缴税款是多少,你年度终了可以通过个人所得税汇算清缴退回这部分个人所得税,因为你这种情况通过年度汇算清缴应该不用缴纳个人所得税。

3.一个月2700元工资目前按规定对自然人按小规模纳税人处理,这种情况应该不用缴纳增值税。即使某些地方税务机关对自然人按次征收,今年非湖北地区增值税简易征收率1%,2700元缴纳增值税及附税应该不会超过30元。

4.扣除预扣预缴后如果是2080元,则税前劳务报酬收入应是x—(X—800)*20%=2080元,X=2400元。也就是说你的税前收入应该是2400元,预扣预缴的个人所得税为(2400—800)*20%=320元。这样分析如果工资2700元,可能还扣除了其他费用。

5.不管预扣预缴了你多少个人所得税税款,它只是预扣预缴,你这种情况年度汇算会全额退税,记得下载自然人个人所得税APP系统注册,现在就可以查询个人所得税预扣预缴数据,看我分析计算的准确性。

简单的问题,工资不用交税,改为消费税就好了,喜欢和国际接轨,就改消费税。

(一)基本概念

工资、薪金所得是指个人因任职或者受雇而取得的工资、薪金、奖金、年终加薪、劳动分红、津贴、补贴以及与任职或者受雇有关的其他所得。下列所得属于工资薪金所得征税范围,应征个人所得税:

(1)个人因退职、退养和解除劳动关系而取得的收入。

(2)个人因内部退养取得的一次性补偿收入。

(3)退休人员再任职取得的收入。

(4)企事业单位和个人超过规定比例和标准缴付的、基本医疗保险费、基本养老保险费和失业保险费、住房公积金。

(5)企业为员工支付的各项免税之外的保险费。

(6)个人因公务用车和通讯制度改革而按月取得的公务用车、通信补贴收入扣除一定标准公务费用后的余额。对不按月发放的补贴收入,分解到所属月份、并与该月份“工资薪金所得”合并后计征个人所得税。

(7)个人因没有休带薪年假而从任职受雇单位取得补贴应当合并到工资薪金缴纳个人所得税。

(8)根据个人所得税法的规定原则,对于发给个人的福利,不论是现金还是实物,均应缴纳个人所得税。但目前我们对于集体享受的、不可分割的、非现金方式的福利,原则上不征收个人所得税。

(9)因工作需要,从单位取得并实际属于工作条件的劳动保护用品,不属于个人所得,不征收个人所得税。

(10)单位发放的取暖费、防暑降温费补贴,应征收个人所得税。

(11)个人在国家法定节假日加班取得2倍或3倍的等加班工资,应并入工资、薪金所得,依法计征个人所得税。

此外,下列所得不属于工资薪金所得征税范围:

(1)独生子补贴;

(2)托儿补助费;

(3)执行公务员工资制度未纳入基本工资总的补贴、津贴差额和家属成员的副食品补贴;

(4)差旅费津贴、误餐补助;

(5)远洋运输船员的伙食费补贴。

(6)取得的生育津贴、生育医疗费或其他属于生育保险性质的津贴、补贴,免征个人所得税。但是超出上述范围的津贴、补贴,应合并当月工资薪金申报缴纳个人所得税。

工资薪金所得与劳务报酬所得的区别:

非独立劳动与独立劳动;雇佣关系与非雇佣关系。工资、薪金所得是指非独立劳动,与单位存在雇佣关系。通俗的说就是单位员工从事的劳动所得按工资薪金所得征税。

(二)税率

1.工资、薪金所得,适用七级超额累进税率,适用3%—45%税率。

个人所得税税率表(工资、薪金所得适用)

级数

全月应纳税所得额

税率

(%)

速算

扣除数

含税级距

不含税级距

注:1.所列含税级距与不含税级距,均为按照税法规定减除有关费用后的所得额;

2.含税级距适用于由纳税人负担税款的工资、薪金所得;不含税级距适用于由他人(单位)代付税款的工资、薪金所得。

(三)减除费用标准

按现行税法规定工资薪金所得的减除费用标准为每月3500元;附加减除费用的标准为1300元。附加减除费用的适用范围为:

(1)在中国境内的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中工作的外籍人员;

(2)应聘在中国境内的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国家机关中工作的外籍专家;

(3)在中国境内有住所而在中国境外任职或者受雇取得工资、薪金所得的个人;

(4)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确定的其他人员。

备注:中国人大网发布《个人所得税法修正案草案(征求意见稿)》:本修正案自2019年1月1日起施行。本修正案施行前,自2018年10月1日至2018年12月31日,纳税人的工资、薪金所得,先行以每月收入额减除费用五千元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依照本修正案第十六条的个人所得税税率表一(综合所得适用)按月换算后计算缴纳税款,并不再扣除附加减除费用;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对企事业单位的承包经营、承租经营所得,先行适用本修正案第十七条的个人所得税税率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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