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签订劳动合同自愿离职的怎么赔偿

导读:
在现代社会,劳动合同是雇主和劳动者之间的重要协议,明确了工作内容、薪酬、工作时间、保险等方面的规定,保障了双方的权益。然而,有些劳动者在与雇主签订劳动合同之前就开始工作,或者在工作一段时间后就不再愿意继续工作,既没有签订劳动合同又想离职。那么,这种情况下该如何赔偿呢?
一、没有签订劳动合同而离职
对于这种情况,应该分为以下两种情况:
1.雇主未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就让其工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十条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时,应当订明下列事项:
(一)生产经营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
(二)劳动者的姓名、性别、出生日期、身份证号码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证件号码;
(三)劳动合同期限和工作地点;
(四)劳动者的工作内容、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的办法;
(五)劳动报酬及其支付办法;
(六)社会保险;
(七)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安全卫生;
(八)劳动纪律和奖惩办法;
(九)劳动合同解除和终止的条件;
(十)劳动争议的处理办法;
(十一)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事项。
因此,如果用人单位未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就让其工作,则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的相关规定。对于这种情况,用人单位应该依法承担劳动报酬的支付责任。如果该劳动者有社会保险及公积金的缴纳记录,用人单位应退还劳动者缴纳的社会保险及公积金费用。同时,因雇主未签订劳动合同而引起的纠纷,劳动者有权进行追踪索赔。
2.未签订劳动合同自愿离职
对于这种情况,应该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三十九条的规定:劳动者应当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如果劳动者不提前通知用人单位或者提前通知但是达不到三十日,则应当支付一个月的工资作为违约金。假如劳动者在工作一段时间后,未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并自愿离职,应该按照以上规定支付一个月工资作为违约金。
二、法律规定及案例分析
1.法律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十条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时,应当订明下列事项:……。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三十九条规定:劳动者应当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如果劳动者不提前通知用人单位或者提前通知但是达不到三十日,则应当支付一个月的工资作为违约金。
2.案例分析
张某在一家酒店工作了三个月,未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她决定提前一个月通知用人单位自愿离职。用人单位不同意她提前离职,要求她继续工作一个月。张某拒绝后离职,用人单位未给张某支付违约金。
通过分析上述案例,可以知道,用人单位应该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并且应该遵守劳动法规定的相关规定。如果劳动者未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并自愿离职,则应该按照劳动法规定提前通知用人单位并支付一个月工资作为违约金。如果用人单位没有履行法定义务,则劳动者有权利维护自身权益。
三、结论
从现有法律法规看,用人单位未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就让其工作属于违法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规定,会对用人单位产生不利影响。而对于劳动者未签订劳动合同自愿离职的情况,用人单位应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的有关规定承担支付违约金的责任。
总之,劳动合同的签订是保障双方权益的重要手段,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应该根据法律规定签订劳动合同,并按照合同中规定的条款行事。如有违规行为,将对双方都带来损失。因此,用人单位和劳动者都应该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合法合规地进行工作和交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