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签劳动合同赔偿双倍工资怎么算?

姚平婚姻家事律师 2023.06.27152人收看
导读:
而如果用人单位未与劳动者签订书面劳动合同,且在试用期内就解除劳动关系,则员工可以按照上述规定获得经济补偿,即补偿一个月的工资,如果员工在工作期间由于未签订劳动合同而遭受到损失,可以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向用人单位要求赔偿,并要求支付法定劳动权益,在解除劳动关系时,雇主应当支付解除劳动合同所规定的经济补偿,员工在离职后要求公司支付违法解雇的经济补偿和赔偿双倍的工资,公司却声称由于没有签订劳动合同,故不应支付双倍工资赔偿。

在劳动关系中,签订一份劳动合同是非常重要的。然而,有些雇主会让员工在开始工作之前先不签订劳动合同,导致雇员在工作期间受到损失。那么,如果员工未签劳动合同,该如何计算赔偿双倍工资呢?下面就让我们一起来看看相关法律规定和案例分析。

法律规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八条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应当采取书面形式。未采取书面形式的,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经建立了劳动关系,劳动合同自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工作时生效。”也就是说,如果用人单位未与劳动者采取书面形式订立劳动合同,则算作已经建立劳动关系,并享有相应的劳动权益。

同时,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规定:“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劳动者在试用期内被解除劳动合同的,不享受本条规定的经济补偿。”而如果用人单位未与劳动者签订书面劳动合同,且在试用期内就解除劳动关系,则员工可以按照上述规定获得经济补偿,即补偿一个月的工资。

再来看《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九)》第三十二条规定:“单位与劳动者采取口头约定形式或未采取书面形式,但支付给劳动者工资的,应当认定存在劳动关系。”也就是说,如果员工可以证明已经实际付给他们一定的工资,就可以认定其已与该单位形成了劳动关系,享有相应的法定权益。

案例分析

在实际生活中,因未签劳动合同给员工带来麻烦的事情时有发生。例如,某公司聘用了一名销售代表,但是在开始工作时未与其签订劳动合同。该员工在工作期间表示多次要求公司与其签订劳动合同,但一直遭到拖延。在工作满3个月后,该员工因发生巨额业务亏损被公司以解除劳动合同的方式辞退。员工在离职后要求公司支付违法解雇的经济补偿和赔偿双倍的工资,公司却声称由于没有签订劳动合同,故不应支付双倍工资赔偿。

针对这种情况,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员工在工作期间已经为公司付出了实际的劳动力,并且公司也支付了工资。因此,即使双方未签订书面合同,员工也可以认定与该公司存在劳动关系,且享有法定权益。在解除劳动关系时,雇主应当支付解除劳动合同所规定的经济补偿;此外,员工还有权要求雇主支付未签订劳动合同期间的工资,如果雇主没有按时支付,则员工可以要求支付双倍工资赔偿。

总结

未签订劳动合同存在很多风险和法律问题。如果员工在工作期间由于未签订劳动合同而遭受到损失,可以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向用人单位要求赔偿,并要求支付法定劳动权益。在实际操作中,如果员工能够及时维护自己的权益,提供足够的证据支持自己的诉求,就将赢得胜诉的希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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