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职工死亡遗属补助_退休职工遗孀补助政策

导读:
社保的养老金啊,就像两个酒缸,一个大的,一个小的,每个月你自己的交的部分,留在小酒缸里,单位交的部分,放到大酒缸里。等你退休后,就可以优哉优哉的喝小酒了。但是,你先喝的,是自己的小酒缸里的部分,等小酒缸里的库存喝完了,才能去舀大酒缸里的酒。如果你喝着喝着挂了,你的小酒缸里的酒,家属可以做为遗产继承,但大酒缸里的酒,就充公了,你喝不着了。要知道,我们每个月交的养老金中,大酒缸可是占大头的。
其实并不是只有剩余的养老金,和去世的人有关系的,还有以下几个方面。由于各地标准不同,我就以我们当地的标准来说一下:
一、丧葬费。
企业退休职工标准为上年度所在地三个月的上年度当地月平均养老金。离退休人员的为五千元钱。这是个很奇怪的现象,因为现在的社平工资已经超过三千元了,企业退休职工三个月的标准,远远超过了离退休员工。在退休工资等各项费用上,这是我第一次发现,退到社保的员工,比退到财政上员工拿的钱多。
二、抚恤金。
我们这里的一次性抚恤金为20个月的本人死亡当月基本养老金。如果退到财政,为40个月的基本工资。这两个数额算下来,都不小。
三、个人帐户金额。
个人养老的钱,也就是我开头说的那个小酒缸,是可以作为遗产由家属继承的。还包括医保卡里的剩余金额,也可以作为养老金继承。
四、去世人员尽主要扶养责任的困难补贴。
如果他的直系亲属,是由去世人员尽主要扶养责任的,可以申请国家补贴,但这个钱很少,我记得我们当地,扶养父母是170元钱,按现在的物价,确实低的可怜。
企业单位退休员工死亡,会有哪些补助费?各种补助多少钱?
参加社会保险的企业单位退休员工逝去后,家人可以领取丧葬补助费,享有下列福利待遇等。
可以领取多少钱,要视不同地区、不同人员的具体情况不同而定。
一.逝者社会养老保险个人账户余额,可以继承,一次性支付。
二.逝者社会医疗保险个人账户余额可以继承,一次性支付。
三.逝者原工作单位如果为实行企业年金制度的,逝者社会养老保险个人账户企业年金余额,包括单位缴费、个人缴费全部余额可以继承,一次性支付。
逝者社会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养老金、企业年金余额,属于逝者生前缴存在社会保险机构的个人资金、私有财产,逝者逝后转化为遗产,所以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规定,可以继承。
四.社会保险机构支付下列费用:
(一)丧葬补助费,国家没有规定统一发放标准,由省级政府制定标准,名地不同,一次性支付。
1.有发给固定数额的,如北京市5000元;
2.有以当地上年社会月平均工资x规定月数发给的,如辽宁省平均工资/月x3,上海市平均工资/月x2+6000元;
每年的社会月平均工资不同,动态管理,每年调整,数额不同;
各地的年度社会月平均工资不同,各地标准不一。
3.有以逝者生前月养老金x规定月数发给的。
丧葬补助费,专款专用,用于逝者殡葬相关事宜,逝者家属掌握使用,超支不补,节余归己。
(二)抚恤金,绝大多数地区,逝者退休养老金额/月x10,一次性支付。
抚恤金,是逝者逝后发生的财产,不是逝者生前财产,所以不是遗产,不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规定,不实行继承。
抚恤金,是发给逝者直系亲属及逝者生前供养人员抚慰性质的资金,为逝者直系亲属及逝者生前供养人员共同拥有,逝者直系亲属及逝者生前供养人员可以协议分割使用。
逝者直系亲属及逝者生前供养人员协议分割不成,可以寻求法律程序解决,以司法裁判为准。
有的地区有地方政策性规定。
(三)逝者供养人员的生活补助费,按月支付。
逝者供养人员,包括逝者生前供养的没有生活来源的配偶、父母等,终生供养;
未成年子女,供养至成年,子女虽已成年,在校上学者至大学毕业;及逝者其他生前供养人员。
有的地区有地方政策性规定。
企业退休职工死亡后,会有哪些补助,各种补助是多少钱,由于全国各地的规定不一样。我按照重庆市的标准给你做一个解答,相信你心里也许就会有数了,除了具体数字有差距外,基本的政策都是一致的。
第一,参加职工养老保险的人员如果离世了的,可按规定申请死亡待遇。
根据现行的政策规定,随企业参保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或是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参加职工养老保险的个人,因病或非因工死亡后,从死亡的次月起停止支付养老金,死者亲属或利益相关人可按规定申请死亡待遇。
第二,死亡待遇有哪些?
参加职工养老保险未领取养老金前,因病或非因工死亡人员,其指定的受益人或法定继承人,可按规定申请死亡人员丧葬补助费和抚慰金,退回个人账户资金余额;已按规定领取基本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死亡后,其供养的直系亲属(父母、配偶。子女)可按规定申请死亡人员丧葬补助金及一次性救济金,个人账户没有领完的部分可以申请一次性支付(注:50岁退休领取195个月,55退休领取170个月,60岁退休领取139个月,没有退休的全部退回个人账户资金本金和利息)。
第三,各种待遇标准。
未领取基本养老金前死亡的,丧葬补助金标准为2000元,抚恤金按参保人死亡前实际缴费年限的本人指数化月平均工资为基础,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每满一年(不满一年按一年计算),支付一个月的抚恤金,最多不超过15个月;其个人账户资金,其指定受益人或法定继承人可向社保机构申请一次性支付个人账户余额;已经离退休的人员死亡后,当月养老金照发,丧葬费2000元,一次性救济金发给死者生前15个月纳入统筹项目内的月基本养老金;个人账户没有领完的,可以申请一次性支付给指定的受益人或是法定继承人。
第四,在哪里申报领钱?
死者生前在企业参保的,死者亲属或利益相关人员将死者死亡有效证明提交企业,由所在企业统一交参保地社保机构办理;以个人身份参保的,其指定受益人或是法定继承人向最后一个参保地社保机构申报或是向办理退休地的社保局申报。
第五,温馨提示。
如因指定的受益人或法定继承人,未在规定时限内提供有效死亡证明,导致参保人死亡后养老金超期支付的,多支付的部分在应该发放的丧葬费补助金及抚慰金(一次性救助金)中予以抵扣,相关部门将按规定追回。
以上是退休人员因病或非因公死亡情况下的丧葬费标准,如果是交通事故等人身损害导致死亡的,按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十七条的规定“丧葬费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标准,以六个月总额计算。”,这一标准和因工死亡的丧葬费标准相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