过了诉讼时效还能起诉吗

导读:
过了诉讼时效还能起诉吗?这是一个很多人都关心的问题。在实践中,由于对法律知识的不了解,很多人错过了诉讼时效,导致自己的合法权益得不到保障。那么,过了诉讼时效真的不能起诉了吗?
一、诉讼时效的含义
诉讼时效是指权利人在法定期限内不行使权利,就丧失了请求人民法院保护其权利的权利。换句话说,诉讼时效就是法律对权利人行使权利的一种限制。《民法总则》第一百八十八条规定: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二、过了诉讼时效还能起诉吗
在一般情况下,过了诉讼时效,权利人就失去了胜诉权,法院会判决驳回原告的诉讼请求。但是,这并不意味着过了诉讼时效就不能起诉了。
首先,诉讼时效是可以中断的。《民法总则》第一百九十五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诉讼时效中断,从中断、有关程序终结时起,诉讼时效期间重新计算:(一)权利人向义务人提出履行请求;(二)义务人同意履行义务;(三)权利人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四)与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具有同等效力的其他情形。从中断时起,诉讼时效期间重新计算。
其次,诉讼时效是可以延长的。《民法总则》第一百九十四条规定:在诉讼时效期间的最后六个月内,因下列障碍,不能行使请求权的,诉讼时效中止:(一)不可抗力;(二)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没有法定代理人,或者法定代理人死亡、丧失民事行为能力、丧失代理权;(三)继承开始后未确定继承人或者遗产管理人;(四)权利人被义务人或者其他人控制;(五)其他导致权利人不能行使请求权的障碍。自中止时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满六个月,诉讼时效期间届满。
最后,虽然过了诉讼时效,但是如果义务人自愿履行义务,权利人是可以接受的。《民法总则》第一百九十二条规定:诉讼时效期间届满的,义务人可以提出不履行义务的抗辩。诉讼时效期间届满后,义务人同意履行的,不得以诉讼时效期间届满为由抗辩;义务人已自愿履行的,不得请求返还。
三、案例分析
2015 年 1 月 1 日,甲借给乙 10 万元,约定 2016 年 1 月 1 日还款。到了 2016 年 1 月 1 日,乙没有还款,甲也没有催讨。2018 年 1 月 1 日,甲想起来这笔借款,就去找乙催讨。乙提出诉讼时效已过,拒绝还款。甲无奈之下,只好起诉到法院。法院会怎么判决呢?
根据《民法总则》的规定,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从 2016 年 1 月 1 日开始计算,到 2019 年 1 月 1 日诉讼时效就届满了。甲在 2018 年 1 月 1 日才催讨,已经超过了诉讼时效。但是,如果甲有证据证明在 2016 年 1 月 1 日到 2019 年 1 月 1 日期间,曾经向乙催讨过,那么诉讼时效就中断了,从中断时起,诉讼时效期间重新计算。如果甲能够证明这一点,那么他的起诉就没有超过诉讼时效,法院就会支持他的诉讼请求。
在这个案例中,如果甲不能证明曾经催讨过,那么法院就会判决驳回他的诉讼请求。但是,如果乙自愿还款,甲是可以接受的,不能再以诉讼时效期间届满为由抗辩。
总之,过了诉讼时效还能起诉,但是要具备一定的条件。如果权利人能够证明有诉讼时效中断的情形,或者义务人自愿履行义务,权利人是可以起诉并得到支持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