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工单位买了建筑工程一切险还可以找甲方索赔吗(工程一切险怎么赔偿)

导读:
施工单位买了建筑工程一切险,还可以找甲方索赔吗
法律分析:建筑工程一切险应如何索赔建筑工程一切险是工程保险中的一个重要险种,由保险公司视保单承保范围对建筑工程的工程主体、临建设施、建筑材料、人员财产及各类费用等保险标的在施工过程中发生的损失进行赔偿。为了能够非常有效的分散危险和补偿意外事故造成的经济损失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
第六条 建设单位应当向施工单位提供施工现场及毗邻区域内供水、排水、供电、供气、供热、通信、广播电视等地下管线资料,气象和水文观测资料,相邻建筑物和构筑物、地下工程的有关资料,并保证资料的真实、准确、完整。建设单位因建设工程需要,向有关部门或者单位查询前款规定的资料时,有关部门或者单位应当及时提供。
第七条 建设单位不得对勘察、设计、施工、工程监理等单位提出不符合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强制性标准规定的要求,不得压缩合同约定的工期。
第八条 建设单位在编制工程概算时,应当确定建设工程安全作业环境及安全施工措施所需费用。
第九条 建设单位不得明示或者暗示施工单位购买、租赁、使用不符合安全施工要求的安全防护用具、机械设备、施工机具及配件、消防设施和器材。
第十条 建设单位在申请领取施工许可证时,应当提供建设工程有关安全施工措施的资料。
依法批准开工报告的建设工程,建设单位应当自开工报告批准之日起15日内,将保证安全施工的措施报送建设工程所在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备案。
建筑工程一切险的赔偿处理都有哪些
建筑工程一切险一般不对人身伤亡赔偿。
建筑工程一切险承保各类民用、工业和公用事业建筑工程项目,包括道路、水坝、桥梁、港埠等,在建造过程中因自然灾害或意外事故而引起的一切损失。
被保险人,是指其财产或者人身受保险合同保障;享有保险金请求权的人,投保人可以为被保险人。
建筑工程一切险的被保险人可以包括:业主;总承包商;分包商;业主聘用的监理工程师;与工程有密切关系的单位或个人,如贷款银行或投资人等。
赔偿处理:
(一)对保险财产遭受的损失,可选择以支付赔款或以修复、重置受损项目的方式予以赔偿,但对彼保险财产在修复或重置过程中发生的任何变更、性能增加或改进所产生的额外费用,不负责赔偿。
(二)在发生本保险单物质损失项下的损失后,按下列方式确定赔偿金额:
可以修复的部分损失一一以将保险财产修复至其基本恢复受损前状态的费用扣除残值后的金额为准。但若修复费用等于或超过被保险财产损失前的价值时,则按下列第2项的规定处理;
全部损失或推定全损一一以保险财产损失前的实际价值扣除残值后的金额为准,但有权不接受保险人对受损财产的委付;发生损失后,被保险人为减少损失而采取必要措施所产生的合理费用,可予以赔偿,但费用保险财产的保险金额为限。
(三)赔偿损失后,由出具批单将保险金额从损失发生之日起相应减少,并且不退还保险金额减少部分的保险费。如被保险人要求恢复至原保险金额,应按约定的保险费率加缴恢复部分从损失发生之日起至保险期限终止之日止按日比例计算的保险费。
工程一切险怎么赔偿
为了能够非常有效的分散危险和补偿意外事故造成的经济损失,国家明文规定重点工程的建设必须购置建筑工程一切险及第三者责任险。建筑工程一切险是在我国建筑施工中普遍投保的一种保险险种。但多年来,保险公估人在该险种的理赔评估中遇到了各种各样的困难。该险种事故多发、理赔案例复杂、涉案人员多样、信息不对称等特点,以及保险公估人在理赔中所参与的工作;提出了保险公估人的素质要求;分析了对该险种损失调查的方法与需要注意的事项,以期促进业内作进一步的探讨。
建筑工程切险附带第三方责任险的理赔案件具有多发性、复杂性、涉案人员多样性、信息不对称性及因此导致的理赔操作困难等特点。
多发性。建筑工程如工厂、民用住宅、桥梁、公路、水坝等。一般在露天场地施工,绝大多数工程都涉及基础处理与钢筋混凝土施工。有些工程还需处理地下水和遭遇其他复杂的地质、地理情况。这样,暴雨、洪水、台风、冰雹、大雪、冰凌等气候灾害以及渗漏、塌方等突发事件都威胁、着工程施工。所以,我国工程建设中事故时常出现,保险索赔案件也因此频繁发生。
复杂性。建筑工程因类型不同而处于不同的施工场地,要用到不同的建材、临时建筑、施工机具,参照不同的设计和进行不同的施工组织,又因为事故本身的多样性,保险索赔案件涉及面相当复杂。
涉案人员多样性。建筑工程通常有较长的工期,整个工程建设涉及者众多。除业主和工程承包商、分包商等被保险人外,工程设计单位与监理单位,运输人员与设备提供维修人员,当地政府部门、场地组织单位、被征地的居民都是工程的直接相关人。保险事故发生后,这些都是保险公估人(以下称公估人)取证的对象。
信息不对称性。因我国建筑工程保险业务开展的历史并不长,建筑工程保险涉及到的各方对于对方的信息都只有不多的了解,而且都不够深入。如保险人对建筑工程所签保单中条款的含义较为清楚,但是对工程进度、工程建设中的具体情况则不甚了了;被保险人则刚好相反,他们往往对在建工程了如指掌,但是对于保险知识尤其是保单中专业用语的含义却知之甚少。
公估人在对建筑工程切险的理赔中,必须在现场查勘后拿到揭示案情的佐证:如清点标的的数目、损失情况记录、气象部门的报告和证明、保险人索要的有关书面资料、设备检修后的票据、查访当地居民得到的资料等等。要获得翔实而准确的案情资料,除了需要公估人有敏锐的洞察力和高度的耐心之外,还需要公估人有较强的工作能力。
书面资料的收集。收集书面资料是公估人现场工作的必要环节。完备、准确的书面资料将为理赔工作带来便利。建筑工程切险理赔中可能需要收集的资料有:保险合同、索赔清单、事故经过和施救经过的书面描述、气象证明、工程合同书、资产负债表、固定资产清单、工程量清单、工程设计图、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日志、派工单、领料单、建材入库清单、建材购货发票或采购合同、设备维修报价单或发票等等。鉴于理赔应该公平、公正和公开,公估人在现场清点标的的数目和对损失情况的描述,都应该经参与现场查勘的保险人代表、公估人、被保险人代表签字确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