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判决宣告后发现漏罪如何处理

导读:
近年来,司法实践中经常出现这样的情况:一个犯罪嫌疑人在经过法院审判并宣告有罪后,又发现其在此前还犯有其他未被发现的罪行。这种情况下,如何处理这种发现漏罪的情况呢?
一、发现漏罪的法律规定
根据我国《刑法》规定,一人犯数罪的,应当数罪并罚。也就是说,如果一个犯罪嫌疑人在判决宣告后被发现还有其他罪行,应当对其所犯的各罪分别定罪量刑,然后根据数罪并罚原则,决定执行的刑罚。
具体而言,根据《刑法》规定,一人犯数罪的,除依法判处死刑和无期徒刑的以外,应当在总和刑期以下、数刑中最高刑期以上,酌情决定执行的刑期,但是管制最高不能超过三年,拘役最高不能超过一年,有期徒刑最高不能超过二十年。同时,《刑法》还规定,如果数罪中有判处附加刑的,附加刑仍须执行。
二、发现漏罪的处理程序
当出现漏罪时,需要通过刑事诉讼程序进行处理。根据《刑事诉讼法》规定,对于新发现的犯罪事实,人民法院应当重新立案审理,并对被告人所犯各罪分别定罪量刑,按照数罪并罚原则执行刑罚。
具体而言,在发现漏罪的情况下,原审判法院应当撤销原判决、裁定,对漏罪重新审理,并根据审理结果制作新的判决、裁定文书。同时,对于原判决、裁定所确定的执行刑罚,应当根据新的判决、裁定进行相应调整。
需要注意的是,根据《刑法》规定,对于判决宣告后刑罚执行完毕前发现漏罪的,应当对新发现的罪作出判决,把前后两个判决所判处的刑罚进行合并执行。也就是说,即使原判决已经执行了一段时间,如果发现有漏罪的情况,仍需要对漏罪进行审理并执行相应的刑罚。
结语
发现漏罪的情况在司法实践中并不少见,对于这种情况应当根据法律规定进行妥善处理。一方面,这需要司法机关在审理案件过程中严格依法办案,确保对犯罪嫌疑人的各项犯罪事实进行全面查清和审理;另一方面,犯罪嫌疑人也要对自己的行为负责,如果被发现有漏罪的情况,应当积极配合司法机关的调查和审理工作,以便尽快解决相关问题。
此外,从社会的角度来看,公众也应当关注和了解相关的法律规定和司法实践情况,提高法律意识。只有全社会共同努力,才能使发现漏罪的情况得到合理合法的处理,维护社会公正和法治秩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