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权质押会带来什么风险,股权质押怎么处理

导读:
股权质押是一种融资担保方式,指的是借款人将其持有的公司股权质押给贷款人,以担保债务的履行。股权质押虽然可以帮助企业获得融资,但同时也会带来一些风险,需要引起足够的重视。
一、股权价值波动的风险
股权质押的风险之一就是股权价值波动的风险。股权价值受市场因素的影响较大,如果市场出现大幅波动,股权价值可能会大幅下降,导致质押的股权价值不足以覆盖贷款本金和利息,从而引发风险。
案例:A 公司为了获得贷款,将其持有的 B 公司的股权质押给了银行。然而,在贷款期间,B 公司的股价大幅下跌,导致股权价值不足以覆盖贷款本金和利息。银行要求 A 公司追加担保,否则将处置质押的股权。A 公司只好设法追加担保,但最终还是无法避免股权被处置的结局。
二、股权转让的风险
股权质押的另一个风险是股权转让的风险。如果借款人在贷款期间转让质押的股权,可能会引发优先购买权的争议。根据《民法典》的规定,股权转让时,其他股东享有优先购买权。如果质押的股权被转让给第三方,其他股东可能会主张优先购买权,从而引发争议。
案例:C 公司为了获得贷款,将其持有的 D 公司的股权质押给了银行。在贷款期间,C 公司将质押的股权转让给了第三方。D 公司的其他股东得知后,主张优先购买权,要求购买质押的股权。由于优先购买权的争议,C 公司和第三方的股权转让协议被迫终止,给双方带来了不小的损失。
三、股权质押登记的风险
股权质押的风险还包括股权质押登记的风险。股权质押登记是保障质权人权益的重要手段,如果登记机关不规范、不严谨,可能会导致股权质押登记无效或存在瑕疵,从而给质权人带来风险。
案例:E 公司为了获得贷款,将其持有的 F 公司的股权质押给了银行。然而,在办理股权质押登记时,由于登记机关的工作失误,导致股权质押登记无效。银行无法依据股权质押登记享有优先受偿权,给其带来了巨大的风险。
四、法律适用的风险
股权质押还存在法律适用的风险。由于股权质押涉及到多方主体,而且质押的股权可能分布在不同的地区或国家,因此可能会出现法律冲突的问题。在法律适用上,如果质押合同没有约定适用的法律,可能会适用质押股权所在地的法律,这可能会导致法律适用上的不确定性和风险。
案例:G 公司为了获得贷款,将其持有的 H 公司的股权质押给了银行。由于质押合同没有约定适用的法律,在发生纠纷时,法院适用了 H 公司所在地的法律。由于 H 公司所在地的法律对股权质押的规定较为严格,导致银行的质权无法得到充分保障,给其带来了法律风险。
五、税务风险
股权质押还可能涉及到税务风险。股权质押通常会涉及到印花税、所得税等税种,如果质押双方没有充分考虑税务因素,可能会导致税务风险。特别是在跨境股权质押中,由于涉及到不同国家或地区的税收政策,税务风险更加突出。
案例:I 公司为了获得贷款,将其持有的 J 公司的股权质押给了外国银行。由于双方没有考虑到印花税的问题,导致双方在股权质押协议中约定的金额与实际缴纳的印花税不符,引起了税务纠纷。此外,由于两国的税收政策不同,外国银行在处置质押股权时还面临着所得税的问题,进一步增加了税务风险。
总之,股权质押作为一种融资担保方式,虽然可以帮助企业获得融资,但同时也会带来一些风险。在进行股权质押时,各方主体应该充分考虑股权价值波动、股权转让、股权质押登记、法律适用和税务等方面的风险,采取有效的措施防范和控制风险,确保股权质押的安全和有效性。
股权质押有什么作用
法律分析:(一)对质权人的效力1、优先受偿权。质权人可就出质股权的价值优先受偿。2、物上代位权。股权因其他原因灭失所得赔偿金应作为出质财产。3、质权保全权。质物有贬值毁损的可能时,质权人可以提前处置质物。(二)对出质人之效力1、出质人就出质股权仍享有出质股权的表决权、新股优先认购权、余额返还请求权等权利。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四百二十五条 为担保债务的履行,债务人或者第三人将其动产出质给债权人占有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质权的情形,债权人有权就该动产优先受偿。
股权质押的风险有什么
股权质押存在的风险有:
(一)股权质押的担保功能具有间接性。出质股权所在的公司财产,只归公司所有,而不归质权人或出质股东,质权人在设立质权后不能直接取得对质物的管领和支配。
(二)出质股权价值具有波动性。在设立质权时,依据的是当时的市场价值,但如遭遇经济衰退等问题,当时的股权价值会和实现股权质权时的价值有云泥之别。
(三)出质人和公司的道德风险易导致担保的价值贬低。
(四)股权质押无法摆脱股权劣后债权获偿的短板。
一、资不抵债的非上市公司股权质押是否有效?
资不抵债的非上市公司股权质押有效,根据法律规定以基金份额、股权出质的,质权自办理出质登记时设立,基金份额、股权出质后,不得转让,但是出质人与质权人协商同意的除外。出质人转让基金份额、股权所得的价款,应当向质权人提前清偿债务或者提存。
二、股权质押贷款法律手续有哪些
股权质押贷款手续如下:
1、提出股权质押申请。
2、填写表格等材料,填写《股权出质设立申请表》等表格:提交执照复印件,质权合同,质权人、出质人身份证明等文件、证件。
3、现场材料提交。携带齐所有提交的材料,预约成功后于电话提示的受理时间到投资服务大厅取号办理。
4、领取股权出质通知书。受理后取得股权出质通知书。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四百二十八条规定,质权人在债务履行期限届满前,与出质人约定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时质押财产归债权人所有的,只能依法就质押财产优先受偿。
股权质押属于权利质押吗
股权质押属于权利质押。股权质押主要是指出质人以自已拥有或有权处分的股份有限公司的股权或有限责任公司的股权作为质押,为某个经济行为作担保的行为。质押以其标的物为标准,可分为动产质押和权利质押。以股权出质的,质权自办理出质登记时设立。股权质押的标的物,就是股权。股权是股东因出资而取得的,依法定或公司章程规定的规则和程序参与公司事务并在公司中享受财产利益的,具有转让性的权利。一种权利要成为质押的标的物,必须满足以下两个最基本的要件:1、具有财产性;2、具有可转让性。股权兼具该两种属性,因而,在质押关系中,是一种适格的质。
股权抵押与质押的区别
股权不可以抵押,股权可以质押。依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债务人或者第三人有权处分的股权可以出质。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四百四十条
债务人或者第三人有权处分的下列权利可以出质:
(一)汇票、本票、支票;
(二)债券、存款单;
(三)仓单、提单;
(四)可以转让的基金份额、股权;
(五)可以转让的注册商标专用权、专利权、著作权等知识产权中的财产权;
(六)现有的以及将有的应收账款;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可以出质的其他财产权利。
股权质押时有哪些注意事项
法律分析:股权质押需要注意以下几点:1、严格审查出质人的资格。2、审查股权出质的合法性。3、应合理评估股权价值。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四百二十五条 为担保债务的履行,债务人或者第三人将其动产出质给债权人占有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质权的情形,债权人有权就该动产优先受偿。前款规定的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为出质人,债权人为质权人,交付的动产为质押财产。
第四百二十七条 设立质权,当事人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订立质押合同。质押合同一般包括下列条款:(一)被担保债权的种类和数额;(二)债务人履行债务的期限;(三)质押财产的名称、数量等情况;(四)担保的范围;(五)质押财产交付的时间、方式。
第四百三十四条 质权人在质权存续期间,未经出质人同意转质,造成质押财产毁损、灭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第四百四十条 债务人或者第三人有权处分的下列权利可以出质:(一)汇票、本票、支票;(二)债券、存款单;(三)仓单、提单;(四)可以转让的基金份额、股权;(五)可以转让的注册商标专用权、专利权、著作权等知识产权中的财产权;(六)现有的以及将有的应收账款;(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可以出质的其他财产权利。
股权质押怎么处理?
法律分析:质押股权处理:
1、债务履行期届满债务人履行债务的,或者出质人提前清偿所担保的债权的,质权人应当返还质物。
债务履行期届满质权人未受清偿的,可以与出质人协议以质物折价,也可以依法拍卖、变卖质物。
质物折价或者拍卖、变卖后,其价款超过债权数额的部分归出质人所有,不足部分由债务人清偿。
2、为债务人质押担保的第三人,在质权人实现质权后,有权向债务人追偿。
3、质权因质物灭失而消灭。因灭失所得的赔偿金,应当作为出质财产。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四百四十三条 以基金份额、股权出质的,质权自办理出质登记时设立。
基金份额、股权出质后,不得转让,但是出质人与质权人协商同意的除外。出质人转让基金份额、股权所得的价款,应当向质权人提前清偿债务或者提存。
第四百四十四条 以注册商标专用权、专利权、著作权等知识产权中的财产权出质的,质权自办理出质登记时设立。
知识产权中的财产权出质后,出质人不得转让或者许可他人使用,但是出质人与质权人协商同意的除外。出质人转让或者许可他人使用出质的知识产权中的财产权所得的价款,应当向质权人提前清偿债务或者提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