竞业协议是必须要签吗_普通员工签订竞业限制协议是否有效

导读:
竞业协议规定的期限内,劳动者不能到与本单位生产或者经营同类产品、从事同类业务的有竞争关系的其他用人单位,或者自己开业生产或者经营同类产品、从事同类业务的竞业限制期限,不得超过二年。
签了离职的时候可以要求公司赔偿,不赔偿就可以依然从事相关工作。要保密当然得花钱,不花钱谁给你搞。
签了敬业禁止协议能不能继续从事本行业,这个要看协议是怎么规定,一般他有年限规定的企业也有义务,然后员工有义务,大家有一个写上出来的结果基本上就按结果进行。
竞业禁止是指根据法律规定或用人单位通过劳动合同和保密协议禁止劳动者在本单位任职期间同时兼职于与其所在单位有业务竞争的单位,或禁止他们在原单位离职后一段时间内从业于与原单位有业务竞争的单位,包括劳动者自行创建的与原单位业务范围相同的企业。 竞业禁止又称竞业避止,是对与特定的经营内容有关的特定人的某些行为予以禁止的一种制度。竞业禁止的限制对象负有不从事特定竞业行为的义务,这种义务的产生原因有二: 一是基于法律的直接规定,如公司法对董事、经理等的竞业禁止义务所作的规定; 二是基于当事人之间签订的竞业禁止协议约定,此类协议通常用于保护雇主的商业秘密。
但要注意,员工离职后对原单位职业保密要有补偿的。竞业禁止补偿 1、从乙方离职后开始计算竞业禁止期时起,甲方应按竞业禁止期限向乙方支付一定数额的竞业禁止补偿费。补偿费的标准为离职前月度平均工资的80%。补偿费从离职次月开始按月支付,由甲方于每月的25日通过银行支付至乙方。如乙方拒绝领取,甲方可以将补偿费向有关方面提存。 2、竞业禁止期满,甲方即停止补偿费的支付。
可以肯定的是在竞业禁止协议期限内是不能从事本行业工作的,但竞业禁止协议也有签约人员范围、期限的限制,不是说只要签订了《竞业禁止协议》就永远不能从事本行业工作了。
一、为什么要签订《竞业禁止协议》?
1、什么是竞业禁止?
竞业禁止,又称为竞业回避、竞业避让,是用人单位对本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和负有保密义务的人员,采取的以保护其商业秘密为目的的一种法律措施。
竞业禁止是公司和前述员工签订的一份具有法律效力的协议,该协议旨在约束员工在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劳动关系结束后的一定时期内,员工不得从事与本单位竞争的业务,包括不得在生产同类产品或经营同类业务且有竞争关系的其他业务单位任职、兼职,也不得自己生产与原单位有竞争关系的同类产品或经营同类业务。
竞业禁止的目的是为了保护原单位的业务和技术,免于遭到辞职员工的竞争。
2、哪些人需要签订《竞业禁止协议》?
《劳动合同法》第二十四条 竞业限制的人员限于用人单位的高级管理人员、高级技术人员和其他负有保密义务的人员。竞业限制的范围、地域、期限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的约定不得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
从以上规定可以看出签订《竞业禁止协议》的主要是三类人:
(1)高级管理人员,根据《公司法》的规定,这类人员包括:董事会成员、监事会成员、管理层人员;
(2)高级技术人员,这类人员主要由用人单位在确定,这类人员掌握公司的核心技术,对公司的核心竞争力有重大影响;
(3)其他负有保密协议的人员,主要是掌握公司商业秘密,接近公司核心层的人员,比如销售人员、总裁办人员、财务部人员等。
二、《竞业禁止协议》的主要内容
从《劳动合同法》第24条可以看出,《竞业禁止协议》主要内容包括:
1、竞业禁止的范围,主要包括:
(1)不到与用人单位有竞争关系的单位就职;
(2)不自办与用人单位有竞争关系的企业、组织;
(3)不从事与用人单位商业秘密有关的产品或服务的生产、销售等业务。
(4)不投资与用人单位有业务竞争关系的企业、组织;
(5)不为与用人单位有业务竞争关系的企业、组织提供服务或披露任何保密信息。
(6)不直接或间接地以本人或一个单位的所有者(股东、业主、合伙人)、董事、管理人员、雇员、权利许可人、权利被许可人、承包人、出租人或上述人员的代理人、被代理人的身份或以其他任何名义从事上述(2)-(5)事项。
(7)不劝说、引诱、鼓励或以其他方式促使用人单位的任何员工离职,或使用人单位客户、供应商、权利许可人、权利被许可人、与用人单位有实际或潜在业务关系的人(单位)终止、减小、损害与用人单位的业务关系。
2、竞业禁止期限
从员工离职后×年,从员工离职之日起计算。
这个期限按照法律规定,最长不能超过2年。
3、地域
竞业禁止在什么地域内有效。
一般情况下是在全国范围内,个别餐饮企业会缩小限制地域的范围。
4、违约责任
如果员工违反《竞业禁止协议》内容,除了承担违约责任外,还要对用人单位造成的损失承担责任。
用人单位如果没有向员工支付竞业禁止补偿金,则员工不再受《竞业禁止协议》的约束。
三、竞业禁止的作用有限
竞业禁止的目的就是保护用人单位免于受到员工的竞争,但这种竞争的保护最长期限只有2年,期限到了以后,员工就不受竞业禁止的限制了,完全可以再次和原用人单位直接竞争,
所以在竞业禁止期限内,用人单位的技术必须有更大的发展,甚至实现迭代升级,让员工就算不受竞业禁止的限制后,也对用人单位形不成竞争威胁。
用人单位技术不断升级,就是对竞业禁止制度的最好解读。
具体要看你们协议是如何约定的。一般情况下,竞业禁止是有范围和期限的。原则上,竞业限制的范围、地域,应当以能够与用人单位形成实际竞争关系的地域为限。根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竞业限制的期限不得超过二年。
竞业禁止,又称为竞业回避、竞业避让,是用人单位对员工采取的以保护其商业秘密为目的的一种法律措施,是根据法律规定或双方约定, 在劳动关系存续期间或劳动关系结束后的一定时期内,限制并禁止员工在本单位任职期间同时兼职于业务竞争单位,限制并禁止员工在离职后从事与本单位竞争的业务,包括不得在生产同类产品或经营同类业务且有竞争关系或其他利害关系的其他业务单位任职,不得到生产同类产品或经营同类业务且具有竞争关系的其他用人单位兼职或任职,也不得自己生产与原单位有竞争关系的同类产品或经营同类业务。由于竞业禁止协议限制的是员工的劳动权,而劳动权属于宪法保障的公民基本权利之一。因此,竞业禁止合同的合法有效关键在于是否有损员工的基本生活利益。作为竞业禁止协议生效的一个基本条件,企业必须对员工的竞业禁止行为做出经济补偿,竞业禁止协议中必须同时写明补偿金的数额和发放办法,否则就是无效协议。
不是所有的人,一辈子要遵守竞业限制,不能从事本行业的工作的。
1、人员的限制:竞业限制仅用于用人单位的高级管理人员、高级技术人员和其他知悉用人单位商业秘密的人员,不能面对所有劳动者
2、时间的限制:竞业限制的期限,可以由商业秘密的价值、竞争优势的持续时长、员工知道木木的程度来协商确定,但是最长的时间限制是不得超过两年。
也就是说,只有是高级管理人员、高级技术人员、知道商业秘密的人员,才可以签订竞业限制,而且,竞业限制条款只在执行竞业限制后的两年内有效,超过时间的,则认为无效。
竞业限制,是指为避免用人单位的商业秘密被侵犯,员工依约定在劳动关系存续期间或劳动关系结束后的一定时期内,不得到生产同类产品或经营同类业务且具有竞争关系的其它单位兼职或任职,也不得自己生产与原单位有竞争关系的同类产品或经营同类业务。
企业可以与员工约定合同解除或终止之后的竞业限制条款,使掌握商业秘密的员工在终止或解除劳动合同后的一定期限内(不超过三年),不得到生产同类产品或经营同类业务且有竞争关系的其他单位任职,也不得自己生产与原单位有竞争关系的同类产品或经营同类业务。
签订竞业限制条款的企业必须要注意竞业限制条款的效力问题。一方面,作为竞业限制协议生效的一个基本条件,企业必须对员工的竞业禁止行为做出经济补偿,竞业禁止协议中必须同时写明补偿金的数额和发放办法,补偿的标准应当以该员工在公司的工资为准,否则竞业限制协议对员工没有约束力。另一方面,竞业禁止条款必须符合法律的相关规定,要具有合理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