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务人去世可以让其儿子偿还吗,债务人去世如何收回欠款

导读:
因妹妹的儿子结婚需要彩礼等费用,
崔先生又与妹妹亲情深厚,
所以仗义出手借给其20万元。
不料,借款未收回时妹妹去世,
妹夫与外甥拒绝还钱,怎么办?
2016年4月15日,崔先生的妹妹崔小芳因其儿子刘某结婚需要筹备彩礼,向崔先生借款20万元,借款包括崔先生直接提供14万元、崔先生向案外人张某借款4万元、崔先生向案外人李某借款2万元。同日,崔小芳向崔先生出具书面欠条,并载明借款详细事由。
2019年6月,崔小芳因病去世。2021年6月17日,崔先生向案外人张某偿还前述代借款项4万元。此后,崔先生向妹夫及其儿子刘某主张还款,但二人皆以并非借款人拒绝偿还。
崔先生对此既生气又失望,自己借给妹妹钱本是雪中送炭,谁知妹夫与其儿子不仅不还钱,而且根本没有感恩之心,最后自己既要面对亲情的凉薄又要遭受金钱的损失!崔先生决定用法律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所以委托了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来处理要账事宜。
双方和解实现双赢
本案迅速成立专案组,天用律师经对案件事实以及相关证据进行专业分析:
本案属于被继承人债务清偿纠纷,但因崔先生不掌握其妹妹崔小芳的死亡证明等信息,导致无法立案。同时崔小芳的法定继承人即妹夫和儿子刘某不认可该债务,亦无法达成调解,所以如何成功立案成为首先需要克服的困难!
经与当事人商议,暂以刘某作为被告提交立案申请,事实和理由为其因结婚借款20万元未偿还,并成功通过审查。
开庭前,天用律师先后与刘某以及承办法官多次进行专业沟通:
与刘某沟通,重在申明借贷关系以及其应在继承财产范围内承担偿付责任;与法官沟通,重在陈述双方存在调解的可能,同时建立当事人崔先生及刘某(舅甥关系)间的联系。
天用律师通过法、理、情多个层面的有效沟通,最终在法官积极释法、双方亲情犹在的多种因素合力下,双方达成了和解协议,被告刘某支付崔先生全部款项,当事人债权得到偿还!
律师小结
本案属于被继承人债务清偿纠纷,在实际生活中往往掺杂了亲情、继承等多种因素,处理不当很可能会导致“人财两空”。建议咨询专业律师进行处理,既能专业维护自身权益,又能维护亲情,一举两得,实现双赢!
案例来源: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以上为天用律所办理过的真实案例,为确保个人和商业隐私,文中所有人物的名字均使用化名。
相关资料:
债务人去世如何收回欠款
根据借款合同的相对性,负有还款义务的主体是借款人,如果借款人去世,因其家人不当然负有继续清偿的义务,故出借人的债务有可能不能得到全部清偿。在现实情况下,主要分为两种情况:
情况一:借款人去世了,其家人作为继承人继承了遗产。那么,则以所得遗产实际价值为限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超过遗产实际价值部分,继承人自愿偿还的不在此限。
情况二:无遗产可供继承或者家人放弃继承的,对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可以不负清偿责任。
在此情形下,作为出借人而言,一旦借款人去世,其继承人面对陌生的债务,很可能以不知情、债务已归还等理由消极应对。而通过诉讼程序解决,出借人则需要查明所有继承人,这无疑增加了诉讼难度。
债权属于财产权利的一种,可以由继承人继承,继承人在继承后可以持借条等凭证向借款人追讨欠款。然而在此类诉讼案件中,借款人往往面临着以下两方面的法律困境:
一、信息不对称。原本处于原告主体地位的出借人过世,现由其继承人作为原告进行诉讼,这意味着借款人所面对的可能是其完全陌生的出借人,也可能对于借条外的其他事实一概不知,造成了当事人之间对借款及归还事实的断裂,导致案件事实无法查明。
二、举证困难。自然人之间的民间借贷大多无第三人的参与,无论是借款、还款都在两人之间完成,尤其是金额不大的借款,当事人之间经常以现金往来为主,且极少留下书面收据。因出借人过世,原本可以直接确认的事实,则需要借款人自行提供证据证明,这些都为还款举证增加了难度。即使借款人有证人作证,但其证明效力容易打折扣,导致败诉风险。
针对以上法律困境
出借人及借款人
该如何防患于未然
法官支招
1.及时主张债权或按约履行债务。
出借人应当及时行使权利。按照约定的还款时间及时向借款人催讨借款,并尽可能留存催讨凭证,以免诉讼时效期间届满,由此丧失胜诉权。如知晓借款人死亡,应尽早持借条等债权凭证向借款人的继承人主张债权。如果借款人的遗产尚未分割,可以和其继承人协商先以遗产偿还债务、然后再行继承;如果其遗产已经被分割继承,可以要求继承人在所继承的遗产范围内偿还债务,协商不成的,及时向法院起诉,同时可申请财产保全,查封、冻结或扣押相应财产。
借款人应按照约定的借款时间履行还款义务。如拖延还款,一旦出现出借人死亡的情况,并不意味着借款就不用归还,相反,如果已部分履行,也可能因缺乏证据而难以自证。所以在出借人怠于催讨时,借款人应主动履行;如暂时不能按约归还,也应向出借人说明事由,并获得相应展期。
2.明确约定借款事项。涉及自然人的民间借贷,一定要出具借条等书面借款凭证,并在借条上写明借贷双方的姓名等身份信息、联系方式以及借款的金额、时间、用途、借款利息、还款时间和发生纠纷的管辖法院等。最好有基层组织、亲属或双方共同的朋友等第三方予以见证,并在借条上签字确认,这样一旦日后发生争议,更有利于法院对事实的认定。
3.保留出借及还款凭证。如今电子支付已被广泛应用,出借及还款应尽可能地选择网上银行、支付宝、微信等电子支付手段,使支付留痕、查找便利。借款人如通过现金还款的,应及时让出借人出具收条或通过短信、微信等电子信息确认收款事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