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什么法院未开庭直接驳回对方诉求,法院还没开庭被驳回

孔孟廷律师 2024.03.01726人收看
导读:
工程案件原告胜诉后却成被告当事人周先生作为案涉工程的实际施工人,只起诉分包人后,以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生效胜诉判决为依据,向法院申请将总包方作为第三人,执行总包方在发包人处的工程款,案件初期,天用律师结合当事人周先生提供的生效判决及原告的执行申请书,从程序上判定原告提出的执行异议之诉错误,得益于天用律师深厚的法律功底、对此案件的专业把控和与法院精准沟通案件关键点,最终法院未开庭直接以程序错误裁定驳回原告诉求,我方胜诉。

建设工程案件原告拿到胜诉判决,为什么申请执行工程款后却反成被告?为什么法院未开庭直接驳回对方诉求?相信这个案例能给大家带来关于建设工程领域案件的启示和警醒!

工程案件原告胜诉后却成被告

当事人周先生作为案涉工程的实际施工人,只起诉分包人后,以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生效胜诉判决为依据,向法院申请将总包方作为第三人,执行总包方在发包人处的工程款。

执行法院经过审核后作出执行裁定,冻结总包方在发包人处的工程款。

总包方以周先生“并未起诉总包,不能直接冻结总包在发包方处的工程款,执行裁定程序错误”向法院提起执行异议之诉。

因为案件已经有了生效判决,在执行的关键阶段,本来是原告的周先生又成为执行异议的被告!为了使案件在最后阶段不出任何差错,周先生经过多方打探后,找到北京天用律所寻求专业法律服务。

专业律师精准把控收获满意结果

天用律师经过与周先生详细沟通案件后,得知其诉求是“让执行异议不成立,尽快划拨已经冻结的执行款”。

案件初期,天用律师结合当事人周先生提供的生效判决及原告的执行申请书,从程序上判定原告提出的执行异议之诉错误。

如果被执行人对他人享有到期债权,应该提出执行复议或执行监督,而不能提起执行异议之诉,原告起诉本身存在重大法律认知错误。

天用律师随即电话联系办案法官,将上述法律问题作出精准描述,之后法官表示了解。天用律师联系当事人周先生核对案件事实每个细节,从实体上证明案涉款项确实应直接执行给实际施工人,从程序上与实体上做双重准备。

得益于天用律师深厚的法律功底、对此案件的专业把控和与法院精准沟通案件关键点,最终法院未开庭直接以程序错误裁定驳回原告诉求,我方胜诉!

律师点评

在开庭前可以适当针对案件重点问题与法官进行沟通,两句话的精准表述能让法官对案件情况了解得更为透彻,有时可能就是一个专业法律规定的解释,法官采纳后可以更好地提高办案效率!

【相关法条】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2022修正)

第四百九十九条人民法院执行被执行人对他人的到期债权,可以作出冻结债权的裁定,并通知该他人向申请执行人履行。

该他人对到期债权有异议,申请执行人请求对异议部分强制执行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利害关系人对到期债权有异议的,人民法院应当按照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四条规定处理。

对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到期债权,该他人予以否认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案例来源: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以上为天用律所办理过的真实案例,为确保个人和商业隐私,文中所有人物的名字均使用化名。

相关资料:

打官司将被“驳回起诉”的8种情形

驳回起诉,是指人民法院依据程序法的规定,对已经立案受理的案件在审理过程中,发现原告的起诉不符合法律规定的民事案件受理条件,因而对原告的起诉予以拒绝的司法行为。

驳回起诉所要解决的是立案受理后具有程序意义上的诉权问题,它针对的是不符合法律规定的民事案件受理条件的起诉,主要适用的情形有:

01主体不适格

既包括原告主体不适格,也包括被告主体不适格。应当以当事人是否是所争议的民事法律关系(即本案诉讼标的)的主体,作为判断当事人适格与否的标准。在某些例外的情况下,非民事法律关系或民事权利的主体,也可以作为适格的当事人。

原告必须是有诉讼权利能力且与案件存在着法律上的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被告必须是侵犯原告民事权益或与原告发生民事权益争议的被请求的相对人。否则,只要有一方当事人不适格,人民法院就应依法裁定驳回起诉。

02被告不明确

原告起诉时必须明确指出被告是谁,即被诉称侵犯原告民事权益或者与原告发生民事争议而由人民法院通知应诉的人。

如果没有明确具体的被告,诉讼程序就无从进行,人民法院也无法对案件进行审理。

03诉讼请求、事实和理由不具体

原告起诉时必须明确指出要求人民法院保护其民事权益的内容,对被告实体权利请求的内容,以及提出诉讼请求的事实依据和理由,这些都是起诉中的核心内容。

倘若原告起诉时没有具体的诉讼请求、事实和理由,人民法院就只有驳回其起诉。

04不属人民法院民事案件受理范围的

原告提起的诉讼应当属于人民法院行使审判权的范围,否则人民法院无权对案件进行审理。

例如涉及城镇企业(已经参加社会保险统筹)缴纳基本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生育保险的案件,涉及大面积土地调整或者群体性利益的重新分配的农业承包合同纠纷、追索土地征用补偿费的案件。

05应属刑事或行政诉讼受案范围的

人民法院在审理民事纠纷案件中,认为不属于民事纠纷案件而有经济犯罪嫌疑的,应当裁定驳回起诉,并将有关材料移送检察机关或者公安机关。

认为不属于民事纠纷案件而属于行政诉讼受案范围的,应当裁定驳回起诉,告知原告另行提起行政诉讼。

06被告提出有仲裁协议

原告向人民法院起诉时未声明有仲裁协议,受理案件后,被告在答辩期内以双方当事人曾自愿达成书面仲裁协议应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为由提出管辖权异议,人民法院审查属实后应当裁定驳回起诉,告知原告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但仲裁协议、仲裁条款无效、失效或者内容不明确无法执行的除外。

07劳动仲裁前置

人民法院受理案件后,发现双方当事人所争议的是劳动争议,依据劳动仲裁前置原则,应当裁定驳回起诉,告知原告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人民法院受理劳动争议案件后,发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仲裁的事项不属于人民法院受理的案件范围,裁定驳回原告的起诉。

判决不准离婚和调解和好的离婚案件,判决、调解维持收养关系的案件,没有新情况、新理由,原告在6个月内又起诉,人民法院受理后才发现的,应当依法裁定驳回起诉。

08重复起诉

对判决、裁定以及发生法律效力的案件,原告又以同一事实、理由起诉的,人民法院受理后才发现的,依法裁定驳回起诉,但从程序上撤诉、因证据不足判决驳回诉讼请求的除外。

 

赡养费、扶养费、抚养费案件,裁判文书发生法律效力后,因新情况、新理由,一方当事人再行起诉要求增加或者减少费用的,人民法院应当作为新案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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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天用建工律师-张嘉娱

    2024/7/1 22:39: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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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他说是这样,那人欠我66万,现在人找不到了,我的诉求呢,就是还我50万就行,你们能帮我找到他人吗?律师能不能帮他找到人?那其实我们要分析一下,这个要钱一定要找到人吗?张律师告诉你啊,并不一定非要把他本人找到,如果说这个案件到了法院,法院有有责任有义务去送达,一种情况是法院通过他自己的手段能够送达成功的,送达到被告出现了,那另外一种情况就是这个人他他他不见了,法院也找不着了,如果我们找不着,法院都找不着,那律师可能也很难找到他了,那这种情况怎么办?那法院可以走一个程序叫公告送达,也就是说法院有一个公告期,通过公告的方式告诉你,哎,这个这个李四啊,你已经被开心果给起诉了啊,你要限你在多长时间内来法院去取什么什么材料,如果过期不取的话,那属于你放弃这个权利,那接下来我们就进入开庭程序了,好,案件开庭了,开完庭之后出了判决,他。

    他放弃了他自己开庭答辩的一个这样的权利,那可能法院就会以我们说的为准,或根据整个案件的事实啊,以及我们提供的材料来进行确定,确定好了之后出了判决,那接下来进入执行程序了,如果这个人名下有可供执行的财产的话,你就可以直接进行执行好,如果没有怎么办?法院一直会在执行执行信息网上挂的这个信息。

  • 调解属于自愿的,不是必须的。直接判决也是合法的。
  • 法院开庭原告可以委托他人,法院开庭原告可以委托他人出庭吗

    法院开庭原告可以委托他人,法院开庭原告可以委托他人出庭吗

    内容:然而,在委托他人代理诉讼时,原告需注意选择合适的代理人,并遵守相关法律规定,此外,对于一些不了解法律程序的原告来说,委托专业的代理人代理诉讼可以提高胜诉的可能性,按照我国的法律规定,原告在法院开庭时可以委托他人代理诉讼,值得一提的是,委托他人代理诉讼需要原告在委托书上明确指定代理人的姓名、代理事项和权限等,2. 非律师代理:在某些司法体系中,原告也可以委托非律师的代理人作为其代表出庭,综上所述,法院开庭时,原告可以委托他人代理诉讼。

    2023.12.221385人收看
  • 不打官司的离婚律师

    2024/7/1 21:56: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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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今天正式生气,到三中院开庭的路上,法官突然打电话说对方申请回避了,这样的情况呀,估计呀不光是我们律师生气,当事人呢,大老远的赶来呀,更是难受。谈到这个离婚案件呢,我不得不说几句,我们拿到一个案件,首先想到的是谈判,这个案件呢也不例外,可是呀,我们想没有用,对方找的是知名律师,很大牌儿,给对方律师打电话呢,可以说爱搭不理,每次呀都碰壁,但是就这个态度,你们觉得是谁来买单呢?大家接着看看这个案件的结果,对方呀,知道错过了谈判时机,后来呀,通过其他方式闹腾,该用的手段呢都用了,拉横幅,举报等等,大家能想到的手段都用了一个遍,甚至呀,大家没有想到的手段呢,也用上了,大家说说用这些方法最终的目的是什么呢?不还是希望找我们的痛点来促进谈判,拿到最大利益化吗?也就是更多的钱,从1000万到上亿,你们说说这个时候还能谈吗?当然能谈,就不会到中院了。

    大家想知道是谁上诉的吗?一审法院判决结果怎么样?一审法院呢,并没有支持对方要钱的诉求,就像我朋友圈经常发的坐等对方上诉,当然这个案件呢,也不例外,对方果然上诉了。二审等待开庭当中,最后呀,大家可以一起思考家事案件谈判的最佳时机是什么时候?欢迎到评论区啊去留言,我们一起探讨。

  • 法院审理后,如果认定夫妻感情确已破裂,才可判决离婚。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如何认定夫妻感情确已破裂的若干具体意见》: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准予或不准离婚应以夫妻感情是否确已破裂作为区分的界限。判断夫妻感情是否确已破裂,应当从婚姻基础、婚后感情、离婚原因、夫妻关系的现状和有无和好的可能等方面综合分析。根据婚姻法的有关规定和审判实践经验,凡属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夫妻感情确已破裂。一方坚决要求离婚,经调解无效,可依法判决准予离婚。1.一方患有法定禁止结婚的疾病,或一方有生理缺陷及其他原因不能发生性行为,且难以治愈的。2.婚前缺乏了解,草率结婚,婚后未建立起夫妻感情,难以共同生活的。3.婚前隐瞒了精神病,婚后经治不愈,或者婚前知道对方患有精神病而与其结婚,或一方在夫妻共同生活期间患精神病,久治不愈的。4.一方欺骗对方,或者在结婚登记时弄虚作假,骗取《结婚证》的。5.双方办理结婚登记后,未同居生活,无和好可能的。6.包办、买卖婚姻,婚后一方随即提出离婚,或者虽共同生活多年,但确未建立起夫妻感情的。7.因感情不和分居已满三年,确无和好可能的,或者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又分居满一年,互不履行夫妻义务的。8.一方与他人通奸、非法同居,经教育仍无悔改表现,无过错一方起诉离婚,或者过错方起诉离婚,对方不同意离婚,经批评教育、处分,或在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过错方又起诉离婚,确无和好可能的。9.一方重婚,对方提出离婚的。10.一方好逸恶劳、有赌博等恶习,不履行家庭义务,屡教不改,夫妻难以共同生活的。11.一方被依法判处长期徒刑,或其违法,犯罪行为严重伤害夫妻感情的。12.一方下落不明满二年,对方起诉离婚,经公告查找确无下落的。13.受对方的虐待、遗弃,或者受对方亲属虐待,或虐待对方亲属,经教育不改,另一方不谅解的。14.因其他原因导致夫妻感情确已破裂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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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内容:导语:生活中相信很多人都遇到过借钱给别人,但是别人不还这种情况,那么对于对方欠钱不还,债权人应该如何应对呢?是选择报警还是直接去法院起诉? 起诉应当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书写起诉状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起诉,由人民法院记入笔录,并告知对方当事人。

    2022.12.0547人收看
  • 北京婚姻律师-姚平

    2024/6/24 11:57: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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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对方联系不上怎么离婚?很多时候呢,对方不同意离婚,就会采取拖延的战术,故意不接你的电话,那在这种情况下不用怕,直接去法院起诉就可以了,法院在受理案件之后呢,会通过多种方式联系到,可以打电话邮寄材料或者是邮寄送达的方式来送达,如果刚才的送达方式都没法联系到对方的话,那法院依然可以通过法院公告的方式,对咱们这个起诉以及开庭的时间进行公告,那对方在这种情况下,他即便不接电话,咱们的案子也是可以继续走下去,法官也有可能会缺席判决。我是姚律师,关注我,让我们更懂法律。

  • 1、女方有证据的,判离几率大;2、可在庭上表示悔过并坚决不同意离婚。
  • 法院调解欠款钱直接给法院还是给原告,法院调解后钱付给谁

    法院调解欠款钱直接给法院还是给原告,法院调解后钱付给谁

    内容:2.妥善保管相关证据和记录:不论将欠款还给法院还是给原告,都应保留好相关的支付证据、合同协议和其他调解文件,以便日后的证明和申诉,无论你选择将欠款直接还给法院还是还给原告,都需要注意以下几点:1.确保支付方式的安全性和准确性:可以选择银行转账、支付宝、微信支付等安全便捷的支付方式,保证支付过程的安全和准确性,在法院调解欠款时,你可以选择直接将欠款还给法院或者还给原告,首先,我们需要明确一点,法院调解欠款是一种常见的解决纠纷的方式。

    2023.12.251446人收看
  • 北京婚姻律师-姚平

    2024/6/24 11:56: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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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没委托律师该如何打官司?如果你没有委托律师,你想打赢官司,那么你就要注意三点,尤其是最后一点,直接影响你能否打赢这场官司。第一,开庭时控制好自己的情绪,既然选择了用法律手段来解决问题,就要平稳理性的表达诉求,过于激动会给法院留下不好的印象,不利于争取自己的权益。第二,向法院陈述时要尽量选择简练重点的内容,不要陈述过多,抓不住重点。第三,永远记住这一点,你要说服的是法官,而不是对方,所以不要与对方有激励的争辩,而是要用自己的证据来向法官证实你的合理诉求。我是姚律师,还有什么问题可以私信我。

  • 二婚离婚手续办理流程一方不同意,那么可以通过法律途径进行办理,所以不怕对方不同意,只要你有合理的理由就可以办理离婚,如果双方长期不在一起,到了一定的时间,法律也可以自动判定离婚,哪怕对方不出庭,也可以办理离婚生效,这就是我国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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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4.03.01726人收看
  • 姚平

    2024/1/22 16:35: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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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抚养费法院判决是孩子年满18周岁,但是通过专业人介入调解,让对方支付到孩子年满23周岁,可以说是超预期达到委托人的诉求。
  • 不一定要找律师。说明(1)离婚起诉不一定要找律师的,如果你对离婚的事项很熟悉的,那你可以直接自己写离婚起诉状,然后递交到法院,并且把相关的证据提交到法院。如果你对离婚的事项不熟悉的,建议你聘请律师。(2)诉讼离婚是指夫妻双方就是否离婚或者财产的分割、债务的分担、子女的抚养等问题无法达成一致的意见,而向人民法院起诉,人民法院经过审理后,通过调解或判决解除婚姻关系的一种离婚制度。(3)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有关部门的诉讼外调解是否是离婚诉讼的必经程序。(4)男女双方自愿离婚,并已就子女抚养及夫妻共同财产分割达成
  • 法院能直接执行被执行人配偶名下的财产吗,法院可执行配偶财产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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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内容:根据该通知规定的精神,在有的案件中,执行依据仅确定债务人为夫妻一方,未明确债务的性质是夫妻共同债务还是一方的个人债务,基于审、执分离原则,执行法院不得在执行程序中认定相应债务系夫妻共同债务,只能作为被执行人的一方债务进行执行,申请执行人在执行阶段申请追加其配偶为被执行人的,执行法院应不予支持,二、在不追加配偶为被执行人的前提下,申请执行人以被执行人的配偶实际占有或登记在其名下的财产系夫妻共同财产为由,申请法院查封、扣押、冻结该财产的,人民法院可以查封、扣押、冻结。

    2024.02.27540人收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