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婚罪要怎么收集证据

导读:
在婚姻法律领域,重婚罪是一项严重的违法行为,不仅侵犯了他人的合法权益,更是对社会道德和法律底线的挑战。对于受害者而言,了解如何有效收集与重婚罪相关的证据至关重要。重婚罪是指一方明知自己或对方已有配偶的情况下,再行结婚的行为。这一犯罪行为在刑法中被明文规定,并且根据情节的严重性,可能面临刑事责任的追究。
法定重婚,有两种形式:与他人有夫妻名义;与他人形成事实婚姻。我们知道,是否有结婚证,能直接判断二人之间的关系。因此,当一个人在有配偶的情况下,与另外一个人领了证,无论是否发生了夫妻之实,是否共同生活,都涉嫌触犯重婚罪。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258条规定:“有配偶而再娶或者再嫁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因此,当涉及重婚嫌疑时,必须严格按照法律条文进行证据的搜集和固定。
收集重婚罪证据的规定为:
1.领取结婚证的法律婚姻,此种情况比较简单,需要的证据有结婚登记或者伪造结婚证、与他人所生小孩出生证等直接证据。
2.以夫妻名义同居未领取结婚证的,此种情况由于没有像上一种情况的直接证据,因此在收集证据的时候比较麻烦,具体可以收集的证据有:朋友的证人证言、婚外情一方的保证书、忏悔书等、婚外情双方同进同出的照片录像等、双方发的亲密短信等等证据都可。
如何起诉重婚罪:
起诉重婚罪是属于刑事自诉案件,按照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当然根据《刑事诉讼法》的规定,重婚罪也可由检察院提起公诉,不仅限于自诉。可向公安机关举报,要求公安机关立案侦查。当事人当地的公安机关和他们同居地的公安机关均有管辖权。
需要准备的证据:
1、重婚罪是刑事自诉案件。
2、本人的结婚证或婚姻证明,证明自己的身份与被诉人是合法夫妻。
3、被诉人与他人结婚的结婚证(一般应通过民政局查询取得婚姻证明)、证明被诉人与他人结婚事实。
4、如果被诉人与他人没有办理结婚登记,应取得被诉人居住周围的有关机关或证人的证言,证明被诉人确实与他人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居住在一起。
重婚罪的证据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收集:
1、书证,比如:保证书、情书,同居房屋的购房合同、产权证、租赁合同等
2、物证,比如:照片、礼物等。
3、视听资料,比如,录像带,电话(包括手机)通话记录,手机录音、短信,MP3录音,录音笔录音等。
4、证人证言,是指证人就自己所了解的案件事实向法院和当事人所作的陈述。能够了解重婚事实的知情人范围主要是当事人的亲朋好友、双方同事、邻居之间。
5、当事人的陈述,是指当事人自己对所了解的案件事实向法院所作的陈述。
想要控告对方重婚,有哪些证据可以收集呢?
首先,最重要的是确定对方是否领了结婚证,这是最有利、能直接证明重婚的证据。若没有结婚证可证明,则需要收集书证、人证结合,才利于形成完整的证据链,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医院资料。在医院进行手术或住院,比如产检、分娩、领取出生证等,需要家属签名,这个能佐证二人对外宣称是夫妻关系。
2.入户资料。如果二人有了孩子,会涉及新生儿入户问题,他们可能需要伪造结婚证,也会留下申报夫妻关系的表格等材料。
3.证人证明。两人共同居住期间,保安、邻居,乃至小区的监控视频都能进行证明。
4.其他。结婚摆酒席的视频与照片;涉及同居、重婚等内容的聊天记录。一般来说,只要能证明两人是以夫妻关系共同生活(非偶然发生的出轨),都有可能成为有力证据。
证据收集要点
1. 直接证据
包括有效的婚姻登记证明、证人证言等可以直接证明重婚行为的材料。
2. 间接证据
如亲密照片、视频、往来信件、社交媒体互动记录等可以间接证实两人存在婚姻关系的物证或书证。
3. 金融往来
银行流水账、房产购置记录等经济往来证明,有时能够揭示双方生活共同体的特征。
构成重婚罪的情形到底有几种呢?
1、与配偶登记结婚,与他人又登记结婚而重婚,也就是两个法律婚的重婚。
2、与原配偶登记结婚,与他人没有登记,却以夫妻关系同居生活而重婚,这种情况叫做先法律婚后事实婚型。
3、与配偶和他人都未登记结婚,但与配偶和他人曾先后或同时以夫妻关系同居而重婚,这是两个事实婚的重婚。
4、与原配偶未登记而确以夫妻关系共同生活,后又与他人登结婚而重婚,这种叫先事实婚后法律婚型。
5、没有配偶,但明知对方有配偶而与已登记结婚或以夫妻关系同居而重婚。
重婚罪的证据收集是一项复杂且细致的工作,需要法律专业人士的指导和协助。如果您在证据收集或法律咨询方面有任何疑问,建议及时咨询专业律师,以便获得更专业的帮助和支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