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么证明感情破裂最有效的证据

导读:
怎么证明“夫妻感情确已破裂”呢?婚姻自由,是我们国家关系婚姻的基本原则。 针对离婚诉讼中出现的“久调不判”问题,《民法典》增加规定,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一次诉离驳回,加分居,就是夫妻感情破裂最有力的证据。
怎么证明“夫妻感情确已破裂”呢?
(一)主张另一方婚内又与他人结婚或者同居的,须提供证明存在重婚或同居事实的证据,如人民法院生效裁判法律文书、婚姻登记证明、证人证言、录音录像等。
(二)遭受家庭暴力的,须提供证明存在家庭暴力事实的证据。如公安部门出具的案件接报回执单、接警登记表等报警记录、公安部门笔录、验伤通知书、病例、检验报告、录音录像等。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须提供存在赌博、吸毒事实的证据。如参与网络赌博的记录或是线下赌博、购买毒品记录、家中吸食毒品工具的照片、公安机关作出的处罚决定等。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两年或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的,可提供证明双方分居情况的相关证据。如村、居委会等基层组织出具的居住证明、房屋租赁合同等。
(五)主张另一方在婚姻中存在过错伤害夫妻感情婚的,须提供证明存在出轨行为等过错事实的证据。如聊天记录、录音录像、照片等。
法条速递
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认定“夫妻感情确已破裂”的标准
1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在离婚案件中,如何才算是“夫妻感情确已破裂”呢?
《民法典》第 1079 条规定,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根据《民法典》上述规定,法院对待离婚诉讼的裁判依据,唯一的标准是“夫妻感情是否确已破裂”。
其中,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这四种情形可以理解为国家对“夫妻感情破裂”情形的认定标准。
另外,针对其它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则一般参照最高人民法院于 1989 年颁布的《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如何认定夫妻感情确已破裂的若干具体意见》中列举了 14 种可以视为夫妻感情确已破裂的情形,作为认定夫妻感情确已破裂的具体标准:
1、一方患有法定禁止结婚的疾病,或一方有生理缺陷及其他原因不能发生性行为,且难以治愈的。
2、婚前缺乏了解,草率结婚,婚后未建立起夫妻感情,难以共同生活的。
3、婚前隐瞒了精神病,婚后经治不愈,或者婚前知道对方患有精神病而与其结婚,或一方在夫妻共同生活期间患精神病,久治不愈的。
4、一方欺骗对方,或者在结婚登记时弄虚作假,骗取《结婚证》的。
5、双方办理结婚登记后,未同居生活,无和好可能的。
6、包办、买卖婚姻,婚后一方随即提出离婚,或者虽共同生活多年,但确未建立起夫妻感情的。
7、因感情不和分居已满三年,确无和好可能的,或者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又分居满一年,互不履行夫妻义务的。
8、一方与他人通奸、非法同居,经教育仍无悔改表现,无过错一方起诉离婚,或者过错方起诉离婚,对方不同意离婚,经批评教育、处分,或在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过错方又起诉离婚,确无和好可能的。
9、一方重婚,对方提出离婚的。
10、一方好逸恶劳、有赌博等恶习,不履行家庭义务,屡教不改,夫妻难以共同生活的。
11、一方被依法判处长期徒刑,或其违法,犯罪行为严重伤害夫妻感情的。
12、一方下落不明满二年,对方起诉离婚,经公告查找确无下落的。
13、受对方的虐待、遗弃,或者受对方亲属虐待,或虐待对方亲属,经教育不改,另一方不谅解的。
14、因其他原因导致夫妻感情确已破裂的。
此外,《民法典》新规定了无效婚姻和可撤销婚姻。
婚姻无效:(一)重婚;(二)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三)未到法定婚龄。
可撤销婚姻:(一)因胁迫结婚的;(二)一方患有重大疾病的,应当在结婚登记前如实告知另一方。
什么样的材料,才能证明夫妻感情破裂呢?
1证明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证据
1、“保证书”、“道歉书”等,一方写下的表示悔改的书面证据。
2、单位查实职工的婚外情后,对其生活作风进行处理的材料。
3、双方来往的书信、短信、电子邮件、qq聊天记录等,此类证据除书面证据外,短信、电子邮件、博客、qq聊天记录等,最好先做一个公证。
4、捉奸在床的证据,这类证据搜集难度大,可以采取拍照、录像取得,但是要注意不要侵犯他人的隐私权,否则证据将因为不合法而不予采纳。
5、人民法院对一方认定重婚的的法律文件。
6、夫妻双方就婚外情交涉的录音资料。
7、夫妻一方与第三者在公共场所出双入对、携手拥抱、进出房间等行为的录像或照片。
8、物管人员、邻居、街坊人员、亲朋好友等的证人证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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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明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证据
1、实施暴力者的悔过书。
2、向妇联、街道办事处、居委会投诉及调解的证据。
3、遭受家庭暴力后的报警记录或询问笔录及公安机关出具的伤检报告。
4、医院的伤残、伤情鉴定。
5、家人、邻居等目击证人的证言。
3证明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并屡教不改的证据
1、亲属、朋友、邻居的证人证言。
2、所在单位、居委会、村委会对赌博、吸毒等行为的教育材料。
3、公安机关作出的处罚决定或劳动教养委员会作出的劳动教养决定书。
4、司法机关的有罪判决书。
4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两年的证据
1、分居后另行租房的租房协议,或房东的证明,其他同居人的证明。
2、所在小区物业管理处的证明。
3、亲朋好友、邻居的证人证言。
4、双方的书信往来、录用等证据。
5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情形的证据
1、医院出具的患有法律禁止结婚的疾病的诊断书。
2、患有精神病且无法治愈的医院证明。
3、草率结婚当事人自诉及有关知情人证言、婚后仍无感情的陈述。
4、一方因犯罪被判刑的判决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