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时不清楚对方的财产的情况该怎么处理

导读:
当事人在办理离婚案件时,经常会面对一个问题:对方名下到底有多少钱?如果你不知道对方到底有多少钱,离婚分割财产时就无法确定夫妻共同财产到底该怎么分。离婚后,女方才发现当初离婚时男方手中竟然有几百万夫妻共同财产没有分割!都怪自己太天真,没有及时发现,后续只能向法院提起离婚后的财产分割之诉,既耗费了大量时间、精力,结果还可能远低于预期。所以,我们在离婚之前需要具备基本的法律常识:如何知道对方名下到底有多少钱?
我们想分割对方名下的存款、股票基金等,至少要知道对方的银行卡账号,但就这一点不少当事人都无法完成,因为很多人都是走到离婚那一步才想起要查找对方的银行账号,可对方根本不可能让你看到他的银行卡,这时怎么办?
1、查询自己的账户交易明细
我们不是要查对方的银行账户吗?为什么查到自己头上来了?试想,你和对方生活这么多年,肯定有互相转账的时候,有转账行为必然会留下账户交易记录。
我们可以去银行要求工作人员将自己名下的账户交易明细打印出来,就能看到付款时间、金额,以及收款人的账户、名称、开户行。
2、查询对方的账户交易明细
如果我们按照上述方法仅找到一个对方的银行账号,起诉离婚法院立案成功后,可以向法院提出申请,要求查询对方该账户的交易明细。
为什么要这样操作?现实中,对方可能会把常用的银行卡中的钱导到其他不常用并且配偶不知情的银行卡,这样在转账时就会留下痕迹,我们就可以在已知银行账户的明细中,留意一些大额转账信息,顺藤摸瓜就能找到对方所有的银行账号。
3、申请律师调查令,查询对方的工资卡账号
如果对方在企事业单位上班,有固定的工作和收入,我们可以委托律师向法院申请律师调查令,然后直接到对方的工作单位调取其工资账号。
注意律师调查令不能调取对方的账户明细,需要申请法院依职权查询该工资账号的交易明细,再依据上述规则查找对方的其他银行账号。
4、留意家里的刷卡小票、银行存单等
夫妻共同生活期间,由于与其他人存在大量的经济往来,很可能会遗漏刷卡小票、银行存单等凭证,上面很可能记载着对方的银行账号信息,所以我们在搜查对方的银行账号时要注意这样的一些细节。
5、留意对方的基金股票账户
人们理财的意识普遍越来越好,对方的银行账户上如果没什么钱,可能很大一部分资金都用来炒股和购买基金,这为我们调取对方名下资金状况带来一定难度,因为这些账户的线索相对比较隐蔽。
但是不用着急,这里教大家一种调取方法:我们在查询对方的银行账户交易明细时,可以找到对方的证券账号。如果有的银行账户不显示具体的证券账号,我们向法院提交财产线索后,可由法院要求对方提供该证券账户的交易明细。
综上,如果离婚时你不知道对方名下有多少钱,或者不知道该怎么调取对方名下的财产信息,可以咨询专业的婚姻律师帮你解决问题。
起诉离婚不知道对方财产状况怎么办
法律分析:根据法律规定,当事人一方可以选择起诉离婚,具体流程如下: 1、选择好有管辖权的法院。 2、准备好书面材料:民事起诉状(即离婚起诉书)、原告身份证明、子女身份证明、婚姻关系证明、证明夫妻感情破裂的证据、财产证明等。 3、向法院递交起诉离婚的材料,等待法院是否受理的通知。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协议离婚及其内容】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七条 【离婚冷静期的期限及法律效果】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前款规定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离婚财产要怎么调查
法律分析:离婚调查一般来说就是调查对方的财产状况,以及对离婚有何种过错,过错程度等内容,这里面包括个人进行的离婚调查,也或者是在法院、律师职责下进行的调查,无论是何种形式的离婚调查,都要在合法的条件下取得,否则,这种调查是不能作为法庭证据使用的:
1.离婚调查,离婚财产调查需要查些什么?
(1)离婚财产调查是调查对方收入情况;
(2) 离婚财产调查是调查对方房产情况;
(3)离婚财产调查是调查对方车辆情况;
(4)离婚财产调查是调查对方其他财产情况等。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第一千零八十五条 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前款规定的协议或者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者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离婚时在什么情况下可以调查对方的财产
法律分析:
离婚时调查对方财产最为基本的查询方式主要有三种:
1、提供对方的银行帐号或开户银行,到相关银行调取账户资金来往明细;2、到对方的单位财务或人事部门进行调查,但由于人为因素的影响,调查结果不见得准确;3、到相关税务机关调查对方缴纳个人所得税的情况并倒推对方的实际收入。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六条 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夫妻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分割共同财产:(一)一方有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等严重损害夫妻共同财产利益的行为;(二)一方负有法定扶养义务的人患重大疾病需要医治,另一方不同意支付相关医疗费用。
离婚后发现对方隐匿财产怎么办又没有证据
法律分析:离婚后,发现对方有隐匿财产行为的,从发现之次日起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第一千零九十二条 夫妻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在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该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