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时公司财产夫妻要如何分割?

导读:
夫妻离婚时经常涉及的有财产纠纷和孩子的抚养权纠纷。财产纠纷中一般的实物、资金及不动产这些算是比较常见的财产分割了,那么离婚时公司财产夫妻要如何分割?是否只要一方同意就可以转让公司股权?
公司财产分割实质上就是公司股权的转让,夫妻一方可以将所持有的公司股权的一部分或整体都转让给另一方。
离婚时公司财产的分割:
1、夫妻协商一致后,公司过半数股东也同意转让股权,夫妻股权的受让方可以成为公司的股东。
有限责任公司具有很强的人合性,因此转让公司股权需要经过其他股东的同意。夫妻协商好股权转让后,还需要经过公司过半数股东的同意才能进行股权转让,夫妻受让股权的一方才能成为公司的股东。
2、夫妻协商一致后,公司过半数股东不同意转让股权:
夫妻协商股权转让后,公司过半数股东不同意股权转让的,主要按以下两种情况进行处理。
① 股东愿意以同等价格购买。
过半数股东不同意转让股权,但是愿意以同等价格购买该股权的,那么法院在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可以将股权进行折价再分割。
② 股东不愿意以同等价格购买。
过半数股东不同意股权转让的,但是也不愿意以同等价格购买该股权,那么此种情况将视为过半数股东同意股权转让,即夫妻中受让股权的一方可以受让股权,可以成为公司的股东。
离婚财产分割原则:
1、双方均无过错的,原则上应当平均分配;
2、一方有过错的,另一方可主张有过错方少分或不分财产;
3、一方对家庭付出很多且生活困难的,可多分财产;
4、离婚时一方失去生活自理能力的,另一方要尽扶养义务。
离婚时公司财产夫妻也是可以进行分割的,分割公司财产,不仅要夫妻双方的意愿,也要根据公司股东的态度来分别处理。夫妻双方对公司财产协商一致的,公司过半数股东同意转让,那么夫妻受让方可以成为公司股东。公司股东不同意转让的,愿意同等价格购买的,财产分割时可以折价再分割。股东不同意同等价格购买的,将视为同意转让,夫妻受让方可以成为公司股东。
夫妻名下有一家公司,离婚时如何分割?
在分割仅有夫妻二人为股东的夫妻公司时,法院既以《民法典》为依据,又要按照《公司法》相关规定执行。但无论是使用一方婚前的个人财产还是用婚后共同财产投资设立的公司,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除另有约定外,公司经营产生的收益均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但是在实际当中,离婚分割的不是公司,而是公司的股权。获得了公司的股权,也就获得了公司的实际话语权和控制权。那么股权又如何分割呢?
(1)一方获得股权,另一方获得股权价值相应的补偿。此种方式最为普遍,也有利于缓解双方之间的矛盾。在此种情况下,法院会对股权价值做出确定,然后由实际经营公司的一方获得股权,另一方获得相应补偿。但此种方式有一个难点,那就是股权的价值难以确定;
(2)股权对半分割,各占一半。此种情况一般出现在双方愿意共同经营的情况之中,虽然不需要再确定股权的价值,但离婚后容易产生新的纠纷;
(3)将股权对外转让,财产各自一半。如果不是万不得以,一般没有人会选择这种方式,毕竟夫妻公司的股权短时间内很难转让,且对于当事人来讲,公司就是自己的事业,难以舍弃。因此,实践中也少有人选择此种方式。
如何确定股权价值?一般是先由夫妻双方协商,法院按照协商的价值进行分割;如果双方无法达成一致意见,法院会通过评估的方式确定公司股权,然后通过竞价的方式确定股权价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