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致人死亡,死者家属该申请哪些赔偿?
导读:
车祸是我们经常在道路上面会看到的现象,这一现象的出现也是会导致系列的事故发生,会造成部分或者严重的伤亡,所以执法人员是会进行现场认定,然后按照国家的标准进行系列的赔偿。
交通事故造成受害人死亡,是交通事故最严重的后果。对于死者家属而言,更重要的是事故索赔问题。交通事故死亡案件索赔,主要涉及以下3个问题:赔多少、找谁赔、怎么赔。
1、赔多少——死者家属可以主张哪些赔偿?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17条规定,交通事故死亡案件,死者家属可以向赔偿义务人主张抢救费、丧葬费、精神损害赔偿、被扶养人生活费、死亡赔偿金及家属因办理丧葬事宜的误工费等损失。
以深圳地区为例,交通事故死亡案件单死亡赔偿金一个项目即可获125万元的赔偿,加上其他项目的损失,最终获赔的最高赔偿款可达200万元。为实现利益最大化,死者家属应积极主张上述各项目的赔偿,切勿漏赔某个项目。
2、找谁赔——谁应该成为交通事故的赔偿义务人?
实践中,死者家属往往因为找不准谁来赔,浪费时间不说,还损失了巨额赔偿款。那么,交通事故案件的赔偿义务人有哪些呢?
除了肇事司机外,事故赔偿义务人还包括了肇事车辆的保险公司、肇事司机的工作单位、肇事车辆的所有人、被保险人、挂靠单位等。死者在索赔时必须锁定完整的赔偿义务人,否则会增加索赔难度,甚至赢了官司也拿不到赔偿款。
3、怎么赔——死者家属应选择何种方式索赔?
由(1)可知,交通事故死亡案件涉及的赔偿款巨大。但是,需注意,此处所述的巨额赔偿款是建立在诉讼索赔的基础上,换言之死者家属通过和解、调解处理交通事故死亡纠纷,是不可能获得这么高的赔偿款。
发生道路交通事故导致人身伤亡,可主张那些赔偿项目?
1、医疗费(以实际产生的医疗费凭据为准)
2、后期医疗费(第三方评估需不需要,或者实际产生后主张)
3、误工费(以实际产生的误工时间计算)
4、护理费(以护理费合同和护理费票据等为依据主张)
5、交通费(以实际产生的交通费票据为准)
6、住院伙食补助费(以实际住院天数计算)
7、营养费(以医院开具的医嘱计算)
如果构成伤残的还有:
1、残疾赔偿金(按照不同的伤残等级进行计算)
2、残疾辅助器具费(以实际产生的票据计算)
3、被抚养人生活费(18岁以下的未成年人以及60周岁以上的老人可计算)
4、精神损害抚慰金(根据伤残等级酌情主张)
如果死亡的有:
1、死亡赔偿金
2、丧葬费
3、被扶养人生活费
4、精神损害抚慰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