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如何在股权争夺战中保全自身利益?

导读:
在实操范围的共识是,如果企业的股权架构涉及夫妻持股,都会提前做好规划,具体可以参考以下3个方法:
(1)提前签署夫妻财产协议
这里主要有两种思路可以参考,一种是在协议中约定夫妻双方在关系破裂时,股权的主要归属;另一种则是考虑将股权的人身性和财产性进行分离。
(2)公司章程特别规定
其实这一点,《公司法》第七十一条第四款就有规定:“公司章程对股权转让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所以,企业也可以通过公司章程对股东的股权转让进行限制,比如前文提到的,约定配偶不会因为离婚财产分配而取得股东资格,从而避免因股东离婚而导致股权变动及纠纷。
(3)其他股东的优先购买权
这里可以参考《民法典》第七十三条第(二)项的规定,即:“夫妻双方就出资额转让份额和转让价格等事项协商一致后,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但愿意以同等条件购买该出资额的,人民法院可以对转让出资所得财产进行分割。”
所以当股东离婚同意直接分配股权时,其他股东可以行使优先购买权,以保证企业股权架构的清晰及稳定性。
夫妻持股对企业有哪些影响?
正所谓“有益必有害,有近必有远”,夫妻共同创业、共同持股的影响也可以一分为二来看待。
从积极的角度看主要有以下4点:
(1)决策效率高
夫妻关系和睦时,因为双方利益一致,作为利益共同体很容易在决策上达成一致,提升决策效率的同时,降低时间成本及沟通成本。
(2)注重社会责任感
夫妻创业会更关注企业的持续发展及长远利益,所以一般也更有社会责任感,比较符合当下社会ESG评估体系中对“Social”维度的界定。
(3)财务决策偏稳健
夫妻创业会更偏爱比较稳健的财务策略,比如较少高杠杆举债运营、尽量降低企业负债率、稳定企业现金流等,会尽量最大化地降低企业财务风险,为企业持续稳定的长远发展提供保障。
(4)企业发展更为长远
夫妻创业成功后,多数都想要将企业传给二代,所以会更考虑企业的传承,会将眼光放在企业本身的产品及服务上,立足打造“百年老店”。所以在这种更纯粹及紧密的关系之下,内部股东矛盾或冲突会大大减少,企业也会更有活力。
换句话说,虽然企业的发展壮大最终都离不开资合助力,但充分的人合性作为团结企业凝聚力的基础,双管齐下可以为企业的稳定发展保驾护航。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