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工程质量纠纷的解决方法有哪些?
导读:
建筑工程质量纠纷可以与施工单位进行协商,施工单位造成的工程质量问题,则由其承担赔偿责任,并且应当承担由此增加的费用。但是秉着工程质量高于效力原则,发包人仍然需要支付工程款。
一、建筑工程质量纠纷的解决方法有哪些?
建筑工程质量纠纷的解决方法有:
1.可以与施工单位进行协商,施工单位造成的工程质量问题,则由其承担赔偿责任,并且应当承担由此增加的费用。但是秉着工程质量高于效力原则,发包人仍然需要支付工程款。
2.协商不成,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八十一条承揽人交付的工作成果不符合质量要求的,定作人可以合理选择请求承揽人承担修理、重作、减少报酬、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二、建筑工程质量纠纷管辖地在哪里?
建筑工程质量纠纷一般由合同约定的履行法院管辖,但合同没有约定时,由发包人接受图纸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民事诉讼法》第二十四条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
第三十六条两个以上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的诉讼,原告可以向其中一个人民法院起诉;原告向两个以上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的,由最先立案的人民法院管辖。
三、建筑工程质量纠纷如何审查?
建筑工程质量纠纷的审查涉及多个方面。需要考虑设计、施工和材料的使用是否符合相关标准。要调查施工和工艺是否达到应有的标准,包括对工程缺陷的性质和规模的评估。还需要审查工程改造中的缺陷,以及工程改造的设计和施工是否有问题。应评估专家得出的质量缺陷及其原因之间的因果关系,并审查其科学基础和事实基础。
在处理此类纠纷时,还需考虑证言的可信度,包括业主或不动产使用人的证言,以及他们首次发现问题的时间,缺陷的程度以及采取的弥补措施。同时,也要审查相关证据,例如工程改造的凭证和程序,以及业主在竣工后所做的改造情况。
建设工程质量纠纷的诉讼时效是多久?
一、建设工程质量保证期是多久
建设工程质量保证期一般是2至5年,自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电气管线、给排水管道、设备安装和装修工程是2年,供热与供冷系统是2个采暖期、供冷期,屋面防水工程和屋内防渗漏工程是5年。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四十条,在正常使用条件下,建设工程的最低保修期限为:
(一)基础设施工程、房屋建筑的地基基础工程和主体结构工程,为设计文件规定的该工程的合理使用年限;
(二)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和外墙面的防渗漏,为5年;
(三)供热与供冷系统,为2个采暖期、供冷期;
(四)电气管线、给排水管道、设备安装和装修工程,为2年。
其他项目的保修期限由发包方与承包方约定。建设工程的保修期,自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
二、建设工程质量纠纷的诉讼时效
建设工程欠款诉讼时效一般为三年。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相关规定 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三、建筑工程质量保证期和保修期的区别
1.依据和性质不同。
2.质保期与保修期的期限不同。
3.质保期与保修期的起算时间不同。质保期自工程实际竣工之日起计算。而保修期从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
4.当事人对于质保期和保修期进行约定的自由程度不同。
5.与质量保证金的关联不同。质保期也是发包人预留质量保证金的期限,质保期届满,如果没有质量问题或发生承包人维修事宜,发包人应当无息返还质量保证金,否则,应当承担违约责任。然而,质量保证金的返还与工程保修期没有关系。
6.期满的效力不同。质量保修期届满,承包人的保修义务完成并消灭。